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四)加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
完成化工等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鼓励试点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开展工业VOCs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广绿色示范工厂建设和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全面建成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逐步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
23.全面实施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1)化工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无机化学、合成树脂、烧碱、聚氯乙烯、硝酸、硫酸等化工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有色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电解铝、铅、锌、铜、镍、钴、镁、钛、钒、锡、锑、汞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钢铁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铁合金、焦化和钢铁企业的炼铁、炼钢、轧钢工序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4.探索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1)钢铁行业。2018年10月底前,鼓励在钢铁企业试点开展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烧结工序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7%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2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
(2)水泥行业。2018年10月底前,鼓励在水泥熟料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
(3)炭素行业(铝用炭素)。2018年10月底前,鼓励在炭素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煅烧、焙烧工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
(4)平板玻璃、电子玻璃行业。2018年10月底前,鼓励在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玻璃熔炉排放烟气在基准氧含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5.强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2)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治理。2018年7月底前,完成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等化工企业VOCs治理。化工行业要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要求,全面推进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工序治理,现代煤化工行业要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其他行业逐步推广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3)开展生活源VOCs治理。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机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
(4)开展VOCs在线监控试点。加强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逐步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2018年6月底前,在石化行业试点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6.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2018年8月底前,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2018年10月底前,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等企业实现规范管理,按照“场地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实现“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2018年11月1日起,对达不到要求的工业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停止使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7.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继续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对全市应急管控企业名单和错峰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涉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筛选达到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要求标准,但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于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在全市基本实现污染源的全面监控。健全南阳市工业企业监控制度,切实发挥自动监控在环境管理中“千里眼”的作用,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一个月内传输有效率达不到90%的排污单位,按不正常运行监控设施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8.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完成省定规模以上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9.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照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2018年底前,建设2家绿色示范工厂。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0.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电窑炉。在采矿、建材、食品加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运输环节,推广电驱动皮带传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南阳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1.开展燃煤自备电厂高效替代工程。结合电力体制改革,鼓励开展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清洁替代试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支持拥有30万千瓦以下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企业积极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将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转让给公用高效清洁机组代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南阳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组建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成效。
32.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2018年3月底前,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成员由城管、交通、公路、国土、水利等部门共同组成,统筹负责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国土资源等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管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3.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豫环攻坚办〔2017〕191号)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两个禁止”,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城市拆迁施工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4.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2018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南阳市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的全城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淤泥;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积极推进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楼顶绿化,对清洁城市活动组织得力、楼顶绿化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对所辖乡镇(街道办)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工作进行评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5.加强绕城高速公路和国省公路机扫保洁。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重点加强对绕城高速公路、国省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绕城高速公路每日至少清扫洒水2次,绕城国省公路每日至少清扫洒水3次,有效减少绕城高速公路、国省公路干线的起尘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6.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7.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2018年冬季采暖季,按照省环境攻坚办的相关工作部署,实施“封土行动”。城市规划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封土行动”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严格工地监管,对违规施工的工地依法处以罚款、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时限上延长封土时间15天。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公路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结合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季节特征、天气情况等影响污染物扩散条件的客观因素,细化完善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逐行业制定更加科学、精细的实施方案,指导企业科学施工、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38.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18年9月底前,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清单中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等。清单要具体到单位名称、所在地、具体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用电户号、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红橙黄蓝预警级别下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进一步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超低排放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机动车限行禁行措施时间在15日以内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实施;限行禁行15日以上的,应提前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报备审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9.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2018年9月底前,要督促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工艺上,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实施效率管控,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在厂区门口公示。关于污染物减排量、减排比例的核算基数,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正常生产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30天折算,采暖锅炉和民用散煤按照正常使用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120天折算,移动源、扬尘按照正常天气情况下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65天折算,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能落地、可操作、易考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0.开展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各地在典型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结束后,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对本级政府的预警发布情况、预案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效益等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形成典型案例,制定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1.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豫政办〔2017〕117号),以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来确定差别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式,充分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体现政策公平性,实现“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
(1)科学实施钢铁、铸造行业错峰生产。2018年采暖季,对全市钢铁企业实施限产30%以上(含轮产);对使用煤、焦炭等为燃料的铸造企业,实施停产。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钢铁企业,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原则上不再实施错峰生产,但要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2018年采暖季,全市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粉磨工序和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生产线)、砖瓦窑(不含以粉煤灰为主要原料、完成煤改气、煤改电且所有原辅材料和生产设施入棚入仓的加气混凝土切块砖企业)、陶瓷(不含以电、天然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耐材企业(不含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或无焙烧工艺的压制成型耐材企业),实施停产。
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业,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豁免其不再实施错峰生产,但要按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优化有色、化工行业生产调控。2018年采暖季,全市电解铝、氧化铝企业实施限产30%以上;对炭素企业实施停产;对有色金属再生企业的熔铸工序限产50%以上;原料药生产企业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的涉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全部实施停产。
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电解铝企业,豁免其错峰限产比例降低为10%,但要按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炭素企业,豁免其由停产改为限产50%,但要按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2.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8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等应用,继续执行秸秆焚烧50万元/每火点的扣减地方财力规定,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全市夏秋国家卫星监测“零火点”目标。指导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要求。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3.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各地要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强化重点区域污染管控
严格落实《省、市城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指导方案》,进一步强化监测监控与预报预警能力,继续将其作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抓手。
44.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综合分析研判水平。积极开展我市3天辖区内预测预报工作,做好轻度污染、重度污染过程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服务,为全市大气治理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5.建立重点区域责任承包制度。各县(区)要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研判,建立重点区域责任承包制度,由县区分管副县(区)长(副主任)、环保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作为责任人,蹲点承包,依法管理,落实“一区一策”管控措施。责任人要紧盯各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坚持实施调度、督查、反馈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调度督查空气质量指标偏高的重点区域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重点区域污染指标居高不下、工作应付的县(区)、乡(街道办)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6.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巡查、整治。根据重点区域污染源台账清单,结合空气质量数据指标变化情况,建立由内向外的逐企、逐家工地巡查抽查机制,确保重点区域企业、工地落实治理管控要求,坚决避免出现污染指数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区域。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站站点周边环境管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餐饮饭店、居民小区、单位食堂等排放油烟统一收集处理,彻底根治油烟污染。对重点区域内出现大气污染物超标的企业和不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处罚并实施停产15天,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市环境攻坚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7.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要求,完善我市自动监测站点布点分布,完成中心城区48个微型站建设,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逐步提高大气污染立体观测能力。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八)宣传贯彻环保法律法规
48.大力宣传贯彻《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解读工业、燃煤、机动车等污染治理要求,加大违法惩处力度,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9.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建立地方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保税法宣传贯彻,及时移交纳税人档案资料,建设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平台,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0.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豫政办文〔2017〕24号)和《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有关要求,强化普查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软硬件建设,加强宣传动员,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1.实施空气质量季度考核。依据省下达我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各地季节性气象条件,分解下达各县、区每季度PM2.5、PM10限值及优良天数的指标。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研判分析,指导各地依据PM2.5、PM10数据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掌握工作主动,确保完成年度改善目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2.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发布《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21日,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51100110594)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关于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的1台500吨/天机械炉排焚烧炉富余焚烧能力,协同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消毒毁形处理后的感染性医废残渣和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最大掺
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51100110594)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三峡蒙能能
7月17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公告发布。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7月17日,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项目编号:GXJD-25111QQ010791)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项目名称)招标人
7月16日,河南钢铁周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河南钢铁周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已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立项编号:2022-02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下降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7月14日,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7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487.62万元。拟对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600吨/日)进行设施设备更新,其中更新烟气处理设施1套,更换除尘器布袋设施1套。投标文件递
7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文件提出,2025年全省PM2.5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文件还提及,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高质
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动态稀释嗅辨法Ambientairandwastegas-Determinationofodor-Dynamicdilutionolfactoymethod标准号:HJ1416—2025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臭气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7月21日,国能山西公司王曲公司两台锅炉脱硝系统增容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价:3441.4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华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价:3329.39万元。王曲公司脱硝系统投运于2010年,根据当时环保要求,脱硝系统按照脱硝入口氮
7月2日13时18分、7月19日11时18分,华润电力浙江公司温州电厂二期项目3号机组、深汕公司3号机组分别成功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转入商业运营。温州电厂二期温州电厂二期项目是浙江省“十四五”期间重大支撑性煤电工程、省“千项万亿”工程、“绿保稳”工程,承载着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绿色转型的
日前,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焦炉系统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及VOCs提标深度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7月20日,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3x130t/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总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建设规模及改造要求:1、1#天然气锅炉低氨燃烧改造,改造后实现烟气NOx≤45mg/Nm3,SO2排放浓度≤35mg/Nm3,烟气排放浓度≤5mg/Nm3。2、2#、3#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烟气脱硝技术改造,改造后实现CEMS出口烟气NOx
7月18日早,烈日灼空,清风徐来,在万众瞩目之下,随着第一方混凝土从长长的混凝土泵车输送臂缓缓流出,注入#6机组锅炉的K4-K5交B6轴基础内,掌声四起,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开工仪式圆满完成。本项目投资50多亿元,由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永盛投资有限公司、
7月19日11时18分,华润电力深汕公司3号机组圆满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成为华南地区“十四五”期间核准并建成投产的首台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深汕公司3号、4号机组扩建工程是广东省“十四五”建设的清洁煤电重点工程,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支撑性电源。项目以“技术领先、高效环保
7月16日,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化学产品生产系统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该项目投资估算3382万元,将于7月22日启动招标。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化学产品生产系统管式加热炉、产品油库区及其他生产区域和装置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7月16日,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炼焦生产部一、二期焦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该项目投资估算3022.8万元,预计招标时间为7月22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炼焦生产部一、二期脱硫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2、炼焦生产部一、二期炼焦装煤推焦及干熄焦烟气超低排放改造;3.炼焦生产部二
7月15日,大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SCR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范围:大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3×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SCR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技术路线:SCR脱硝系统采用高温高尘技术路线,SCR反应器布置在预热器C1出口,采用氨水作为还原剂,改造后窑尾烟囱烟气达到NOx排放≤45mg/Nm3,氨逃逸≤5mg/N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下降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2015年7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在北京正式挂牌。这一天,两大能源央企的整合完成,不仅开创了我国能源产业体制改革的先河,也为中国能源转型提供了新的动力支撑。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之初,就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拥有火电、水
2025年7月20日,河南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迎来重大节点—进厂交通洞顺利贯通,成功打通了地下厂房施工的关键通道,为后续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进厂交通洞位于下水库坝后右侧中水沟旁,洞口高程EL395m,全长1588米,平均纵坡0.4%,采用城门洞型断面,典型开挖尺寸为8米×8米。作为连接地下厂房、输水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曙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8日,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储能系统成套采购预选供应商项目预中标公示。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为电池预制舱采购(采用314Ah及以上电芯),容量预估500MWh,预选入库供应商为天合储能、欣旺达、中创新航,备选供应商为宁德时代;标段二为变流升压一体机及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5日,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光伏、风电、储能项目开发供应商名录征集公告。据了解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是直属于宿迁市人民政府的国有企业,公告显示,光伏项目开发目标为光伏年开发装机容量不低于10MW,目标区域:江苏。风电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1日,河南省统计局发布河南2025年6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生产情况。6月份,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原煤生产同比增长,原油加工、电力生产同比下降。与5月份相比,原煤生产由降转增,原油加工降幅扩大,电力生产由增转降。详情如下:一、原煤、原油加工生产情况原煤生产增速由降转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26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分别较上期上涨11元/吨、6元/吨。曹妃甸指数各规格品价格较上期均上涨10元/吨左右。CECI进口指数到岸标煤单价继续上涨。CECI采购经理人连续6期处于扩张区间,分项指数中,
近两年,我国锂电池产业陷入深度调整期,凭借扩张实现的产能红利已经消失殆尽,多数企业开始收紧扩张步伐。宁德时代,显然是个例外。不久前,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就“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一汽动力电池项目(一期技术改造)工程报告表”进行公示,标志着项目技改工程正式获得受理。这是继济山东宁
近期,8家华能系统内公司获得专利授权、著作权。华能江苏公司4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近日,华能江苏公司“一种给煤机出口防积煤装置”“一种汽电双驱汽轮机配电柜智能散热装置”“一种采暖、空调、生活热水三联供装置及控制方法”“一种用光强度检测焊缝表面细微裂缝的装置和方法”4项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知
日前,中共中央批准:谢卫江同志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谢卫江,男,汉族,1973年1月生,河南扶沟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0.09-1994.09华北电力学院动力工程系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学习1994.09-1997.04东南大学热能研究所热能工程
开工又中标,近期,中国电建喜讯连连,连续中标、开工多个项目,涵盖新能源、抽水蓄能等领域,为公司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开工大吉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开工项目总装机容量210万千瓦,安装6台单机350兆瓦可逆式机组。采用750千伏一级电压接入系统,出线回路数2
7月18日,晋开化工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长江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350.08282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