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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8个专项实施方案

2018-04-02 15:1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超低排放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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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城区2018年清洁城市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扬尘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河南省2018年清洁城市行动实施方案》,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全域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

二、行动范围

宛城区、卧龙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驻宛各单位,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居民小区等。

三、行动内容

(一)全面清洁城市街路巷道。包括绕城高速区域内的全部主次干道和国省干线、过境公路,确保公路、街路、巷道清扫保洁及时,路面洁净、卫生、平整,路肩、防护栏干净整洁,两侧绿化带、绿篱、树丛、树池内无杂物、悬挂物、白色污染。

(二)全面清洁单位庭院环境。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庭院、内部环境要整洁干净,无积存垃圾、杂物、堆放物。单位楼体整洁、窗明几净。大门、墙垣无破损。自行车棚做到整洁卫生,车辆摆放整齐,无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三)全面清洁居民小区环境。发动社区、物业公司、居民对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清扫、清理。居民小区庭院、楼间空地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杂物堆放,楼道无小广告。特别是没有物业公司的老旧小区和弃管小区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

(四)全面清洁施(竣)工、待建工地环境。及时清运施(竣)工现场和待建工地的垃圾、残土,修复和更换破损围档,场地内平整、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建筑工地出口地面硬化达标,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违章占道现象。

(五)全面清洁城市园林绿地环境。及时清理公园、绿地内园林、健身等设施,清理枯死树木,补植缺株断条,修整绿地花坛。组织广大志愿者和市民广泛开展爱绿、护绿、植绿活动。清理城市内河周边垃圾、杂草枯草,保护好城市绿肺,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天蓝水绿的城市环境。

(六)全面清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对城市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集中普查,及时修复、更换破损设施。清洁擦拭候车亭、果皮箱、邮筒、公用电话亭、过街天桥、地道桥等公共设施,消灭城市小广告。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动员、督导中心城区城管系统清洁城市行动,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做好白河城区段及城区内河清洁保洁工作。

(二)市爱卫办。负责动员并督促各级各单位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宣传发动全民参与清洁城市行动。

(三)市文明办。负责牵头组织广大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清洁城市卫生活动;动员、督导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清洁城市行动;协调组织新闻宣传;研究制定对城区文明单位的奖惩措施。

(四)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动员、督导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清洁城市行动。

(五)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动员、督导城区各学校(含大中专院校)清洁城市行动。

(六)市公安局。负责城区交通护栏、警务室、派出所及服务于警务工作的停车场等的清洁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国省干线、过境公路清洁洒水工作,督促县区对过境国省干线、主要县道进行清洁洒水。

(八)市住建委。督促各施工、待建工地做好清洁工作。

(九)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动员、督导城区各大中型企业清洁城市行动;督导邮政、电力、通讯等单位切实做好本系统楼宇屋顶的清洁工作。

(十)市民政局。负责城区路名牌擦洗清洁工作;做好救助站等部门环境清洁。

(十一)市房管中心。要发挥物业公司的作用,组织动员各物业公司做好物业小区及庭院的清洁工作。

(十二)四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各级党政机关、驻地各单位的清洁城市行动。

五、行动时间

(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制定本区(单位)行动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12月31日)。各区、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划分,有序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实施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完成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三)总结阶段(2019年1月)。通过各区自查、市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活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同时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清洁城市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宛城区、卧龙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阳市清洁城市行动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清洁城市行动。市清洁城市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按照“牵头、抓总、考核”的要求,全面谋划、组织、推动清洁城市行动的深入开展,负责清洁行动的统一调度、综合协调、汇总通报、考核排名等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清洁城市行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清洁城市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每周开展、长期开展,精心组织。要结合本辖区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是清洁城市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动员,制定方案,负责好本辖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以及各级党政机关、驻地各单位的清洁城市行动。市直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系统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主动组织和督导好城区本系统卫生清洁工作。

(三)强化督导,细化考评。市城市清洁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成立联合督察组,采取“以克论净”的形式检查中心城区各区、各单位清洁城市行动落实情况,每周排名通报一次;建立红黑旗制度,对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颁发城市清洁行动红旗;对清洁行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给予批评曝光,颁发城市清洁行动黑旗,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区和单位实施经济处罚、并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要建立清洁城市行动宣传制度,设置若干个宣传小组,分别对各区、各单位,特别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爱卫办、市创文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牵头负责的各系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宣传报道、实地查验,对组织开展不力的区和单位在全市媒体进行曝光。要采取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形成社会公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行动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参照中心城区做法加强督查和考核,确保清洁城市行动取得实效。

南阳市2018年老旧车淘汰查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步伐,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工作部署,现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2018年1月1日之前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车进行淘汰治理,排查摸底,澄清底数,动员报废,依法收缴,及时注销,有效减轻机动车排放污染,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澄清底数。由市公安局会同市环保局,根据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核实我市2018年老旧车淘汰的数量,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建立台账,将任务分解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二)逐台走访、告知,做好源头追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本辖区2018年需淘汰注销的老旧车逐台分解任务,定人包车,逐车落实排查责任,实行“一对一”对接联系,“面对面”核实情况,确保淘汰车辆走访见面率达100%,排查率100%,告知率100%。排查车辆要做到“四个具体”:具体到车牌地址、具体到车主信息、具体到责任人、具体到奖惩措施;走访告知要坚持“五个必须”:必须填写《老旧车淘汰告知书》(见附件1)并要求车主签字确认,必须告知驾驶已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法律后果,必须逐台告知国家、省、市政府淘汰老旧车的相关政策,必须告知车主要限时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废业务,必须通过政策攻势追缴淘汰车辆。对车主上缴车辆,各县(区)政府要统一组织免费运送至拆解点,为车主提供方便,坚决杜绝出现车主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市商务部门要组织拆解回收公司提高淘汰车辆拆解效率,通过设置流动拆解点或临时拆解点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服务保障淘汰车辆拆解工作。

自愿拆解淘汰车辆的,当场签署《老旧车自愿淘汰协议书》(附件2),同时收回《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遗失的由车主写明情况,签字),收集由车主出具的车辆报废申请、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车辆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拖移、停放车辆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走访,确认机动车已经灭失的,填写《机动车灭失承诺书》(附件3),并由走访人签字、走访责任单位签章确认。同时,收集以下手续:机动车灭失证明(因车辆报废私自卖给废品回收公司车辆,由废品回收公司开具已切割证明;车辆因火灾、事故等意外事故灭失的,由消防部门、辖区派出所、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开具灭失证明);回收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遗失的,由车主写明情况,并签字确认;车辆所有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走访单位对灭失车辆建立“一车一档”,统一收集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严格路面管控,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使用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公安、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执法服务站、治超站,加大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车查扣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交通部门要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将老旧车信息录入调整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强力整治,开展综合执法。要大力整顿涉车关键场站点,突击检查检测站、汽车拆解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及周边地区的车辆,属于应报废的老旧车,出具收缴凭证并当场拆解拍照登记在册;要加大对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机动车监督管理力度,严格业务流程,堵塞工作漏洞,对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依法监督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解体,坚决防止已解体的“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流向市场。同时,公安、商务、环保、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对报废汽车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严格程序、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流向市场;加大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督促二手车交易企业严查交易车辆有关证件,防止报废汽车通过二手车交易流入社会。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五)强化宣传,积极引导。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节目,大力宣讲老旧车淘汰的重要意义和治理措施,宣传老旧车淘汰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整治期间,各地要组织公安、环保、商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对收缴的淘汰老旧车,组织开展集中销毁专项行动,并通过媒体集中报道专项行动的成果,形成淘汰工作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要组织开展有奖举报活动(一经查实的一次奖励100元),发动群众举报老旧车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群众举报查扣一批该淘汰未淘汰车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老旧车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大气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老旧车淘汰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老旧车淘汰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工作中要主动作为,强力推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组织有序、沟通顺畅、行动迅速的老旧车淘汰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提供相关车辆信息,及时办理报废车辆注销登记,抓好路面查扣;财政、商务部门要研究老旧车淘汰奖补办法,鼓励群众主动淘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鼓励营运车辆及时淘汰更新,并抓好报废车营运查处工作;商务部门要做好老旧车回收拆解工作。

(三)严格依法办理业务。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机动车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业务,对在淘汰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上报本单位当月工作情况。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

南阳市2018年油品质量抽检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油品质量监管,巩固我市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升级和“2+26"传输通道城市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升级成果。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共同制定“2018年度油品质量抽检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7〕183号)文件要求,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商务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工作组成员,由联合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报市商务局和当地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通过“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对我市油品质量进行巩固提升,遏制劣质油品反弹势头,适时全面推广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确保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县(区)要制定细化措施和方案,确保“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在“油品质量专项检查”中重点查处加油站(点)销售假冒伪劣及不达标油品、缺斤短两、假冒商标标识、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违规违法销售成品油;依法查处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油品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对问题严重、情节恶劣的加油站(点),联合工作组应依法要求其停业整顿,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直至吊销有关证照。

(三)本次“油品质量专项检查”持续时间为2018年全年,按月报送报表,每季度报送总结。油品质量检查以是否达到国五和国六车用汽柴油标准为合格标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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