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废旧放射源收贮车安全防范系统要求
(201 年 月 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本导则自201 年 月 日起实施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
1 引 言
1.1 目的
为健全废旧放射源收贮车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废旧放射源的收贮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导则。
1.2 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专门用于运输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和 III 类、IV类、V 类废旧放射源的车辆,包括车辆一般技术要求、辐射防护改造
要求、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
1.3 基本原则
1.3.1 要求技术防范、实体防范相结合。
1.3.2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或材料应具有可扩展性和灵活性,做到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
2 车辆一般技术要求
2.1 一般技术要求
2.1.1 收贮车辆从功能上分至少包括驾驶室和货厢(舱)。
2.1.2 核定载质量在 1 吨及以下的车辆为厢式或者封闭货车。
2.1.3 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特别是制动性能。
2.1.4 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2.1.5 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废旧放射源收贮车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征求意见稿)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2004)的要求。货车车长、车宽、车高分别不超过 11 米(三轴)或 12 米(四轴)、2.5 米和 4米。最大允许总质量 25 吨(三轴)或 31 吨(四轴)。
2.2 设备要求
2.2.1 运输车辆须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2.2.2 运输车辆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2.2.3 运输车辆配备必要的钳子、榔头、剪刀、手套等工具,以及长柄夹源钳工具。
2.2.4 运输车辆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和依法经定期检定合格的监测仪器。
2.2.5 运输车辆货厢(舱)设有盛装和固定废源容器的装置,并采取有效防震、防冲撞、防雨、防盗、防火、防丢失、防辐射等措施。
(a)盛装容器宜采用适当的铅屏蔽;
(b)盛装容器的位置尽量在货厢(舱)中部,并应用螺母、螺栓和其他紧固器件使其与货厢(舱)牢固连接或焊接;
(c)盛装容器的体积不宜过大,但应便于放入和取出废源;
(d)盛装容器应设置 1 道以上机械或电子锁;
(e)盛装容器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凹陷,防止积水。
2.2.6 标牌
运输车辆两个外侧面、后端面和货厢(舱)内盛装容器醒目位置应挂上电离辐射警示标牌。
2.3 其他要求
2.3.1 人员要求
2.3.1.1 配备具有辐射防护与安全防护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考试合格的驾驶人员。
2.3.1.2 每次收贮工作,至少须配备 1 名专职驾驶人员和 2 名专业技术人员。
2.3.2 制度要求
制定运输车辆辐射事故应急方案、起运、运输、装卸过程中的辐射安全检查和监测制度。
3 辐射防护改造要求
3.1 改造厂家
运输车辆辐射防护改造须由专业汽车改装厂家进行,改装后,不得降低车辆原有的安全性能。
3.2 改造内容
3.2.1 辐射防护实体改造主要是对收贮车厢进行改造,改造分成辐射屏蔽和锁具。收贮车辆的货厢前后左右厢体进行辐射屏蔽,屏蔽后满足:
(a)运输车辆外缘铅直平面任一点表面 5cm 的辐射水平均应不超过 2mSv/h;
(b)驾驶室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 2.5μ废旧放射源收贮车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征求意见稿)
(c)驾驶员及收贮人员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 100μSv/周。
3.2.2 运输车辆货厢(舱)应配置两套以上机械或电子密码锁,锁具部位应有加强防传钢板进行防护。
4 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4.1 技术防范系统的设置要求
4.1.1 辐射监测
在运输货厢(舱)内安装γ辐射探测器,监测车厢内部的实时γ剂量率。
4.1.2 卫星定位
在运输车辆上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时定位收贮车辆的当前位置。
4.1.3 视频监控
4.1.3.1 在运输车辆货厢(舱)内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设备,满足在线监控要求。
4.1.3.2 视频安防监控设备还应当具有周界防护功能。
4.1.4 无线传输
4.1.4.1 无线传输装置用于将在收贮车辆上监测到的信息,实时传输到管理中心。
4.1.5 系统电源
4.1.5.1 在收贮车辆上配备用于保障系统设备持续运行的独立电源。
4.1.5.2 系统电源应当与汽车电瓶相隔离。
4.1.6 显示装置
4.1.6.1 在收贮车辆上配备显示装置,用于显示系统设备的当前信息,包括工作状态、数据和图像。
4.1.7 报警装置
4.1.7.1 在驾驶室内应当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在收贮车辆上安装声光报警器。
4.1.8 管理中心
4.1.8.1 管理中心接收从收贮车辆上传过来的全部信息,并将这些多元数据进行集成展示。
4.1.8.2 具有 WEB 浏览和管理界面。
4.2 技术防范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
4.2.1 辐射监测
4.2.1.1 于辐射监测的γ辐射探测器应当具有法定机构出具的证书。
4.2.1.2 能量响应范围:36keV-1.5MeV。
4.2.1.3 剂量率测量范围:30nGy/h-10mGy/h。
4.2.1.4 数据质量:重复性≤5%(对应于 137Cs,1mGy/h 的环境中)。
4.2.1.5 响应时间:≤2 秒。
4.2.1.6 过载特性:在 100mGy/h 的辐射场下暴露 5 分钟,不会引起辐射探测器的损坏。
4.2.2 卫星定位
4.2.2.1 卫星定位可采用一种或组合使用几种国际上有广泛应用的卫星定位系统。
4.2.2.2 用于卫星定位的天线,应当安装在信号较好的地方,注意防雷,如车顶或车窗档风玻璃附近,且确保没有任何物体覆盖或遮挡。
4.2.3 视频监控
4.2.3.1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的相关规定。
4.2.3.2 应使用通过国家相关机构检测或认证的图像和声音记录设备,设备应满足《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和《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等标准的要求,为图像信息的互联互通应用提供技术条件。
4.2.3.3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能够清晰分辨人员动作、面部特征等信息。
4.2.3.4 收贮车辆上的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配置有辅助照明装置,以保证没有自然光时的监控需要。
4.2.3.5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具有智能视频功能,支持视频移动侦测、视频丢失检测、视频遮挡检测,可设置视频警戒区域和报警触发条件。
4.2.3.6 实时监控画面应当覆盖住货厢内废源存放区域及收贮车厢门。
4.2.3.7 收贮车厢内应设置自带拾音头的摄像机,录像时应对相应的音频信号进行同步记录,并可同步回放。
4.2.3.8 录像文件应包括日期、时间、摄像机通道号(或名称)、图像内容等信息,录像文件的像素应不小于 704×576(4CIF),记录帧率应不小于 25 FPS。
4.2.3.9 收贮车辆上的录像文件,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报警期间的录像文件保存时间为不少于 90 天。
4.2.3.10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有 2 路及以上的报警输入,对收贮车厢门状态进行检测,实现周界防护。
4.2.3.11 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具有撤防功能,不会干扰正常的收贮作业。
4.2.4 无线传输无线传输可采用电信运营商的无线网络。
4.2.5 系统电源
4.2.5.1 收贮车辆上配备独立的供应系统设备工作的电源,系统独立电源的容量应当能够支撑系统连续工作 24 小时。
4.2.5.2 系统独立电源应当使用安全可靠的汽车用的动力电池。
4.2.5.3 系统独立电源的储能通过汽车发电机充电获得,系统独立电源与车辆的启动电瓶应当隔离,电池隔离器可承受的连续电流不能小于 120A,峰值电流不小于 180A。
4.2.6 显示装置
4.2.6.1 收贮车辆上配备的显示装置,应当实时显示系统设备的当前信息,包括工作状态、数据和视频图像。
4.2.6.2 显示装置的亮度、背光特性应当满足车载环境中使用。
4.2.6.3 显示装置可以是固定式的,或者是手持移动式的。固定式安装的显示装置,应当具有一个 USB 口,便于操控系统设备。
4.2.7 报警装置
4.2.7.1 手动报警按钮安装在人员容易触及的位置,手动报警
按钮采用按压式弹性按钮,按压即触发,松开则复原。
4.2.7.2 收贮车辆上的声光报警器的报警音量不小于 120dB。 4.2.8 管理中心
4.2.8.1 集成有电子地图,无特殊要求,电子地图可以采用国内的互联网商用地图。
4.2.8.2 将辐射监测数据、车辆位置数据、监控视频在电子地图上进行集成展示。
4.2.8.3 辐射监测数据,可以按路径进行轨迹回放,监测数据可以从系统中导出。
4.2.8.4 具有监控视频的实时浏览、存储和回放功能,录像文件的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还可将收贮车上的录像文件下载到系统管理中心所在的服务器进行保存和回放。
4.2.8.5 自动设置辐射监测的动态报警阈值,智能适应废源收贮量的变化,例如动态阈值设为: x ± 3.236s ,其中 x 为平均值,s 为30 个辐射剂量率数据的样本标准差。
4.2.8.6 记录收贮车辆上发出的全部报警信息,报警信息类型至少包括:视频移动侦测、周界报警、手动报警、剂量率阈值。
4.2.8.7 有短信报警功能,当有报警事件发生时,自动按预先设定的流程发送报警短信或拨打语音电话,确保指定人员收到报警信息。
4.2.8.8 提供 WEB 浏览和管理界面,可在线设置收贮车辆上的系统设备参数。
4.2.8.9 管理中心作为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其系统及其运行环境的安全应包括:访问控制安全、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访问控制安全:根据用户登陆进行权限控制,权限应涵盖功能权限和数据范围权限,系统应具备完整的日志记录;数据安全:应有定期的数据备份策略;网络安全:系统管理中心所在的服务器,应位于硬件网络防火墙的内网,系统所需的服务端口,采用双向映射的方式取得。
名 词 解 释
词条一 动态报警阈值
动态报警阈值是指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根据不断更新的实时辐射监测数据,对报警阈值作相应的自动实时调整。根据正态分布的统计理论,动态报警阈值的上限为前一段时间内的剂量率数据的滑动平均值 x 加几个样本标准差σ;动态报警阈值的下限为前一段时间内的剂量率数据的滑动平均值 x 减几个标准差σ。标准差数量的选择,可根据格拉布斯(Grubbs)临界检验法,在选定剔除水平a *后,查表获得。
词条二 卫星定位
卫星定位是利用卫星对某个物体进行准确定位的技术,当前主流的卫星定位系统有:美国全球定位系统 GPS、中国北斗系统 BDS、欧盟伽利略系统 Galileo、俄罗斯格洛纳斯 Glonass 等。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7月15日印发印发《淮安市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公正公开、注重绩效”的原则,体现示范性、引导性和激励性,实行专款专用。淮安市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生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松原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详情如下:松原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生态环境
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就《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就《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扬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制定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等9项重点任务,共梳理排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3个,总投资匡算164.66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投资匡算119.62亿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印发《黑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期间,坚持减污降碳、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把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体要求,把降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态方式,打造宜居生态环境。坚
10月27日,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徐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专项用于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正规范”的原则,重点支持已列入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和生态环境保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又实现了推动污染防治在“十三五”“坚决打好”的基础上,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转变为“十四五”的“深入打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第一条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
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鼓励公众更加积极参与有奖举报,推动构建社会全员共治生态环境的良好格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
2022年1月1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副省长曾赞荣,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张成杰,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吴隆杰,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祝群发布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工作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魏长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2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处发布了关于共开征求《杭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内部举报人奖励与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6月25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现场一、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启动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部门近日联合启动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
小山小水~最近看到一个视频,说垃圾越来越少了,我们可以继续制造垃圾,不然垃圾焚烧厂都没得烧了。你们怎么看?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4)》。本报告对中国2024年适应气候变化进展与成效进行系统总结,旨在增进各方对适应工作的了解,持续推进各层级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分享中国实践和经验,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全球气候治理作出积极贡献。关于印发《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
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20年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了我国的“3060”目标,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内涵、基本路径和重点任务,“双碳”工作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性工作,碳排放核算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尤为重要。碳排放核算是碳管理、
2025年6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黄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高端新材料应用:半导体用高纯低碳金(银)靶材和蒸发料、太阳能光伏银浆料、低温共烧陶瓷和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等核心元器件用金浆料、生物医用金(银)材料、电接触金(银)及合金材
6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4部门于2025年6月5日联合印发《四川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实现突破,省级电力碳足迹因子建模核算取得成果,产品碳足迹标
3月下旬,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积极稳妥有序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方案》要求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按照“边实施、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分两个阶段做好钢铁、水泥、
6月19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庄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企业自主碳核查和近零碳工厂、园区建设的政策扶持的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指出,聚焦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制定出台《常州市近零碳园区和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我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建设任务。制定《常州市近
展会主题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活动亮点国家级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专题博览会国家权威部门指导策划全国省级监测协会协同举办全国省市体制内外专业观众国内唯一环境监测主题博览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链接全球环境监测市场基本信息展会时间:2025年11月24-26日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
近日,中环水务所属中节能淇县水务有限公司获评国家生态环境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截至目前,中环水务已有2家单位获评国家生态环境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在2025年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共接待参访公众近1000人次。此项荣誉的获得,既是对淇县公司多年生态文明宣传教
6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此次合计补助419005万元,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云南、新疆等地。通知要求,电网企业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并
近日,中国资环首个合资建设危废处置项目——甘肃资环绿链再生示范工程一阶段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在甘肃省金昌市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对推动我国西北地区资源循环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中国资环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陈运龙,甘肃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郭克斌,金昌市副市长张恒山,金川集团党委副
近日,新疆环保集团与苏伊士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苏伊士科技公司”)围绕污染治理技术及合作方向、环保产业合作、技术创新及战略协同等开展座谈交流,并在污水处理、固危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共同为新疆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能。新疆环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5月22日,清新环境旗下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派固废”)举行金派固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点火仪式,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金派固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总投资5.2亿元,设计年处理危险废物15.1万吨,服务范围覆盖新疆地区及胡杨河经开区和周边50余家企业。该项目的建成投运将
日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黑龙江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的通告。文件显示,目前,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总体过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缺乏经济可行的利用途径,危险废物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
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五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单位名单(简称“全国公众开放单位名单”),这是自2020年以来时隔近五年公布新名单。光大环境旗下18个环保项目成功入选,成为“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之际,公司绿色产业实践与央企责任担当的生动体现与有力实证。此次入选的18个
3月31日,上交所公告称,因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本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长期扎根于我国环境能源领域,主营业务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危废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厨余垃圾处置、渗滤液处理、生态填埋、海上环卫、垃圾压缩中转等,形成了以生
3月30日,东江环保公布2024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34.9亿元,同比下降13.3%;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7.5亿元变为亏损8.04亿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7.78亿元变为亏损8.1亿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截至四季度末,公司总资产112.7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7.3%;归母净资产为36
3月25日,海螺环保发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约为16.87亿元,较2023年减少10.34%。净利润方面,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净利润约为628万元,较2023年减少97.62%。报告期内,工业危废处置服务的收入为11.52亿元,同比下降5.61%;而工业固废处置服务的收入则同比下降28.26%,主
2025年3月18日,香港–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光大绿色环保”,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股份编号:1257.HK)今天公布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之全年业绩。2024年,在市场与政策调整影响持续,传统环保业务面临困境的严峻考验下,本集团积极应变,在政策调整的浪潮
近年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和工业产值的持续增长,危废处理行业一度被视为“黄金赛道”,吸引了大量资本和企业涌入。然而,随着市场逐渐饱和,产能过剩、价格战激烈、利润下滑等问题接踵而至,曾经风光无限的危废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业绩不佳:巨头利润大幅下滑2月18日,海螺环保发布公告
北极星固废网从京东拍卖获悉,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含土地、无证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家具、存货等于3月2日结束竞拍,且成功拍出。本次起拍价为78007443.2元,成交价为95257443.2元。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7月21日,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位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