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农村污水政策正文

附项目表丨浙江温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2018-08-08 15: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8.提档升级基础设施。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水平。3年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70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维修20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2600公里,建设普通公路服务站(含港湾式停靠站)2400个。加快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加快推进河道治理工程,打造美丽河湖,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50万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乡村通信和广电网络建设,扩大光纤和移动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农村宽带接入和视音频服务能力。完善邮政网点建设,促进邮政快递合作,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温州电力局、市通信发展办)

(三)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建设

9.全面加强规划设计。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覆盖达到100%,推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积极开展村庄设计,到2020年,全市村庄设计覆盖率达到50%左右。推进图集修编,提高农房设计通用图集适用性。制定乡村地域风貌特色营造技术指南和乡村建设色彩控制导则,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结合“坡地村镇”建设、田园综合体打造等,拓展落地试点类型,加快“浙南民居”建设。(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0.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化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集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治理修复,实现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格局。到2020年全市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0个。(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1.规范农房改造建设。深化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到2019年底,基本消除威胁3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224处,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725处以上,受威胁人数减少2.4万人以上;大力实施异地搬迁工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0.5万人。健全农村危旧房风险防范机制和处置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两年任务,实现全市农村房屋信息化管理。落实危房改造“五个基本”,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以安全实用、节能减排、经济美观、健康舒适为导向,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示范,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水平。抓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开展村庄“墙院”和“赤膊墙”整治,依法规范农房建设秩序,着力解决乱搭乱建现象。(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

12.强化景观风貌管控。遵循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按照有项目必设计、无设计不施工的要求,落实带方案审批制度,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强化乡镇属地综合管理职责,联合基层规划、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跟踪监管。村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鼓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风貌提升等涉农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3.深入开展示范建设。坚持以点带面、整乡整镇和点线面片相结合抓推进,全域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加强示范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建设,促进乡村资源配置更为合理、功能服务更为完善、景观风格更为协调、地域文化韵味更为彰显。深入开展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创建活动,到2020年省级卫生乡镇创成率达到85%,省级卫生村创建达到825个,市卫生村创成率达到50%。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20个,创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5个。每年力争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县,创成11个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0个美丽乡村样板村;到2020年建设A级景区村庄636个,美丽庭院示范户3000户,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旅游局)

(四)整体提升村落保护利用

14.推进全面系统保护。建立全市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类保护对象的挂牌保护,完善国家、省、市、县分级保护体系。探索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护。注重保护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展现村落与地域环境相融的景观风貌特色。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健全保护管理体制,保障防灾安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村落保护发展综合能力。(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

15.加强保护利用监管。编制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统筹推进村落系统保护和整体利用。严格执行村落保护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加快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抢救性保护,协调村落、传统民居周边建筑景观环境,彰显村落整体风貌。健全预警和退出机制,防止损害文化遗产保护价值。加强科学利用,有序培育发展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民俗文化村、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家农事参与,以及民宿、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16.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挖掘农耕文明,复兴民俗活动,提升民间技艺。加大对传统工艺、民俗、传统戏剧、曲艺等的发掘力度,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培育产业的重要作用。新增农村文化礼堂1758家,把农村文化礼堂作为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场所。深化“千村故事”编撰和“千村档案”建立工作,推动文明村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

(五)统筹提升城乡环境融合发展

17.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小城镇环境整治攻坚力度,协调推进六个专项行动。改善小城镇环境面貌,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小城镇基础服务功能。深化“腾笼换鸟”,加强老旧工业区改造,推进产镇融合,打造一批有文化、有特色、有产业的样板乡镇。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城镇等建设,提升治理水平。到2019年,全市115个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同步推进街道、城关镇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通信发展办)

18.加快特色小城镇培育建设。坚持小城镇有重点、有特色发展,按照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市场主体、惠及群众的要求,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一批省市级特色小镇建设,提高产业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19.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道路互联互通、供水管网无缝对接、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公交一体化经营,提升乡村地区基础设施水平和建设效益。推动城镇医疗、教育、体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向乡村地区覆盖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139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6%,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所有行政村均设有1个篮球场及健身路径、乒乓球场等小型体育设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宜居环境建设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全市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提升工作,市住建委总牵头,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市住建委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承担专项工作组布置的工作任务,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推进、督查考核、通报宣传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2018-2020年),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责任部门和资金等要素保障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负责。各县(市、区)的具体工作方案于2018年8月18日前报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经汇总后统一报省里备案。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查看更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查看更多>浙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