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五条【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维护检修】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维护检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维修、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六条【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进场施工时,应当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使用符合现行执行的阶段性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四十七条【船舶排放要求】禁止船舶在内河水域使用焚烧炉或者焚烧船舶垃圾。
禁止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在城市市区航道、通航密集区、渡区、船闸、大型桥梁、水下通道等内河水域进行舱室驱气或者熏舱作业。
船舶在海港港区内使用焚烧炉、进行驱气等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如实记录。
船舶在发现海上大气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向就近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船舶排放控制管理】国家划定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内的船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用低硫燃油或者采取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使用低硫燃油等效的替代措施。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进出船舶排放控制区的船舶的污染排放情况及燃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岸电建设】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将岸基供电设施建设纳入能源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岸电系统的改造使用以及低硫燃油供应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现有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船舶靠泊内河港口强制使用岸电。沿海港口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第六章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一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十条【技术规范要求】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要求。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相关信息与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享。
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实行单列支付。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合同签订后,依照合同约定拨付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二)将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工程监理合同。
(三)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
第五十二条【施工单位职责】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五十三条【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应当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对未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五十四条【施工扬尘控制】城市建成区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能清晰显示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车辆车牌号码的视频监控设备;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还应当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但散装预拌干粉砂浆加水搅拌除外;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禁止采用干式方法进行切割。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第五十五条【道路扬尘控制】道路保洁应当采用低尘作业道路机械化清扫、市政道路机械化高压冲洗、洒水、喷雾等措施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第五十六条【运输扬尘控制】运输建筑垃圾、粉状物料、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全封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
对未实现全密闭运输或者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再进行运输处置核准。
第五十七条【石棉污染控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作为建筑材料。
对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作为建筑材料的建筑物进行保养、翻新、拆卸等,应当按照国家、省的规范要求,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
第五十八条【码头扬尘控制】干散货码头应当采取干雾抑尘、喷淋除尘、防风抑尘或者密闭运输系统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第二节 餐饮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十九条【餐饮大气污染控制】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产生异味的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异味处理设施;大中型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至少每季度对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装置进行清洗维护一次并保存记录。台账记录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六十条【安装烟道要求】新建商住综合楼、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和居民住宅楼应当配套设立专用烟道,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专用烟道的油烟排放口设置高度及与周围居民住宅楼等建筑物距离控制应当符合要求。
已建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鼓励居民家庭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减少油烟排放。
已含有餐饮场所的商住综合楼和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应当加装专用烟道;无法加装专用烟道的,餐饮服务场所应当限期搬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制定专用烟道加装的具体标准、程序。
严禁封堵、改变专用烟道和向城市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
第六十一条【畜禽养殖恶臭治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提高畜禽粪综合利用,防止排放氨盐和恶臭气体。
第六十二条【禁止焚烧】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污染物的物质。
第六十三条【授权规定】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餐饮服务业的油烟、露天焚烧等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理办法。
第七章 联合防治
第六十四条【泛珠和粤港澳联合防治机制】省人民政府应当与周边地区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合作机制,定期协商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
第六十五条【划定重点控制区】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本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监督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重点区域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共享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协商解决跨界大气污染纠纷,依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区域内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共同做好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十六条【区域间会商通报】地级以上市建设可能对相邻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进行会商。
会商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或者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违反高污染工业项目、工艺设备限制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新建、扩建列入名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或者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高污染工艺设备的,或者将淘汰的高污染工艺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八条【违反超低排放要求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九条【违反园区集中供热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新建、扩建燃煤锅炉的,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新建、扩建除燃煤锅炉外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的其他设施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供热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分散供热设施,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违反禁止安装的燃烧设备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安装国家、省和地级以上市明令淘汰、强制报废、禁止制造和使用的锅炉等燃烧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违反工业源头控制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本省生产、销售超过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在包装或者说明中标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七十二条【违反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制定操作规程或者组织生产管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违反台账管理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七十四条【违反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根据国家、省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七十五条【违反低排放控制区管理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的区域使用高排放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使用超标车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在机动车停放地、维修地抽检的在用机动车不符合注册登记时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逾期未维修或者维修后经检验不合格仍上路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违反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的法律责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违反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要求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七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扬尘管理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或者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八十条【施工单位违反扬尘管理的法律责任】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的,或者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作为建筑材料的,或者未按照规范要求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八十一条【违反运输扬尘控制要求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采取全密闭运输,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八十二条【违反烟道安装要求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第四款规定,封堵、改变专用烟道,或者向城市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违反露天焚烧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污染物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一般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相关定义】本条例所称移动源,是指由内燃机为驱动或者牵引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
本条例所称新车,是指新生产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汽车。
本条例所称在用车,是指已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汽车。
第八十六条【施行日期和废止条款】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00年5月26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6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山西调研高考组织保障和能源改革发展等工作。丁薛祥首先前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晋源区实验中学考点,听取高考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考务组织各环节工作情况。他说,高考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2025上半年,电气风电人以风机为笔,绘就绿色动能新篇章,决胜半年度目标。5月28日,一重上电龙江二期200MW风电项目成功提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齐齐哈尔龙江县,占地面积46308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200MW,采用32台电气风电陆上卓越平台机组。项目塔筒采用“上钢下混”结构,风机高度达160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5月28日,中国一重龙江二期200MW风电项目成功提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中国一重龙江二期200MW风电项目位于齐齐哈尔龙江县,占地面积46308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200MW,建设3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道路、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工程,以1回220kV线路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豫发改环资〔2021〕893号)同时废止。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各省辖市发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并发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政府12月10日印发《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完善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详情如下: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浏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开征求省级地方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南》意见的通知,本文件提供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指导,以及总体要求、防治要求、监测要求、管理要求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公路养护(大、中修)等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除本标准明确的水泥行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
6月12日,广东省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招标公告发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8万吨/天,本期设计处理规模3万吨/天;2)现状河涌改道长度约441米,迁改至规划纵一路西侧,新建河涌总长度576米,宽20米,河道深度2.58~4.60米;3)新建1座湿
编者按绿氢之新,新在定位。绿氢之难,难在创业。在全球加速奔向碳中和的时代洪流中,绿氢正从实验室和示范项目快步驶入产业化赛道,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备受关注的前沿阵地。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我国首份氢能发展报告——《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氢能生产消费
日前,广东吉丰能源有限公司碳循环经济及绿色化工项目正式签约落地茂名零碳产业园。该项目总投资35亿元,将采用国内首套新型尿素生产路径及国内最大煤电二氧化碳提纯工业应用,从园区热电厂烟气提取CO以及依托东华能源茂名项目合成氨原料优势,通过尿素装置生产颗粒尿素,将“工业废气”转变为“绿色原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
本系列前述文章,我们已经对分时电价政策的存在意义,现行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来源:黄师傅售电)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是不会倒退的,批发侧的“中长期#x2B;现货”模式以及用户侧的“直接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模式也注定是未来的终局。但在这个期间,诸如电网代理购电以及行政分时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
海洋覆盖了地球70%以上的面积,它是人类及地球上所有生物的生命之源。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今年的主题是“心怀敬意,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海洋”。据统计,每年约1270万吨垃圾排入海洋,其中塑料垃圾多达800万吨,这些垃圾需要经历数百年才能降解,每年约1500万海洋生物因塑料垃圾死亡。中国浙江省台州市
6月12日上午10时,在甩25%、50%、75%负荷顺利完成后,广东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首台机组5号机发电工况甩100%负荷一次成功。逐级甩负荷试验期间,机组运行平稳,机组振动、摆度、转速上升率、蜗壳及尾水管压力等检测指标数据结果均满足计算要求,为电站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试验依据。抽蓄机组甩负荷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预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HNZB2025-04-2-304)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恒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59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恒信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