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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化城市大气污染治理
规范施工工地管理。加强工地施工扬尘管理,推动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要求规范管理,城区内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地围挡外5米距离内的保洁由工地施工业主负责。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采取持续加压喷淋等措施,加强建(构)筑物拆除作业扬尘管控。创新监管手段,对城市建成区内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2020年底前,完成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构建。(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公司化运营,各地要加强对运营公司管理,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路线行驶。各有关部门要依职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规运输、违法倾倒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深入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推动市本级城市建成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试点在部分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规范烧烤管理,城市建成区依法禁止露天烧烤。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干洗行业VOCs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落实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强日常管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并严格落实到位,加大对违禁燃放的惩处力度。大力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形成市民自觉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十)强化农业大气污染治理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探索秸秆利用重点区域支持政策。强化对区(市)秸秆禁烧的监控和考核,建立秸秆禁烧奖罚机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数量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农粮局、市能源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气象局、市税务局)
全面依法禁止其他露天焚烧行为。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除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需焚烧处理和除治性采伐迹地炼山处理行为外,严格管控炼山造林行为;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焚烧监管,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和建筑垃圾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十一)强化交通大气污染治理
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重,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减少公路运输,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开发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转移,2020年底前全市铁路货运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配合)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新车准入标准,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行为,杜绝弄虚作假;督促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确保报废车辆“应拆尽拆”;全面提升燃油品质,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我市遥感监测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五、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二)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加强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2018年底前完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勘界、立标等工作。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建立和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源一档”档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
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排查整改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排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委农工部、市农粮局配合)
加强备用水源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应急水源,备用水源工程力争2020年完成工程项目主体工程量的30%。(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委农工部、市农粮局配合)
公开水质状况。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状况,自2018年起,市本级至少每月1次、区(市)一级每季度1次,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建设局)
(十三)打好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攻坚战
突出治理重点。以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为重点,防止考核断面出现Ⅴ类及劣Ⅴ类水体,确保总体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带着Ⅳ类及以上水质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责任单位:市河长办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水利局、市农粮局、市建设局、市气象局配合)
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制定“一河一策”,全面整治河流水质;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减少污染物排入水体。(责任单位:市河长办牵头,市水利局、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配合)
促进废水排放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行动计划,完善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督监测,促进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并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十四)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
加强排查整治。市本级要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核清底数并加大整治力度,2020年底前市本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长效机制,实现黑臭水体整治长制久清。(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农粮局配合)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20年底前鄱阳湖流域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2020年底前市本级、各区(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其中市本级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污泥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市本级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
(十五)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开展岸线和码头整治行动。对信江进行排查,整治乱占滥用、占而不用等违规违法占用岸线行为,整治非法码头,2020年底前完成沿信江区域的整治规范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配合)
开展规范采砂行动。编制或修编采砂规划,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采砂规模,严格采砂管理,开展全流域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开采,2020年底前全市采砂行为得到全面规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开展船舶污染治理行动。加快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船舶,加快改造或淘汰环保标准低船舶,依法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推进化学品洗舱站及港口和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查处船舶违法排污行为,2020年底前实现化学品洗舱水、重点港口和船舶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配合)
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加强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水生生态环境监测研究;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改善珍稀候鸟栖息地环境;建立水生生物种群恢复机制,配合推进长江重要物种遗传基因库和档案库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粮局)
(十六)打好重点湖泊水库保护攻坚战
完善保护规划。落实湖长制,突出保护重点,到2020年,天然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湖泊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责任单位:市河长办牵头,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委农工部、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配合)
六、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十七)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粮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配合)
加强用地保护及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控制用地准入,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2020年底前,完成省里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任务。(责任单位:市农粮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
防控土壤环境污染。逐步推进历史遗留尾矿库、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工业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2020年底前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环境监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
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20年底前完成省里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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