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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
构建稳定增加环保多元投入机制。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资金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争取上级预算内投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国有资本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完善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价格、财政、投资等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营运补贴等方式,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对政府实施的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税务局)
构建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创新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建立有利于资源高效利用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粮局、市旅发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构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环境管理;逐步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化机制,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和排污权、用能权交易制度,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产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推进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鹰潭支行等)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按照江西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出台我市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构建覆盖全市、统一规范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流域上下游地区的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教育帮扶、园区共建等多种生态补偿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
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大力开展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和环境风险防范适用技术研发,加快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和绿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大数据应用及应急预警能力。对接省政务信息系统,加快融入全省“生态云”大数据平台,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按照市、县、乡不同层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三十一)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及时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成效做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依托一报(鹰潭日报)、一台(鹰潭市广播电视台)、一网(鹰潭市人民政府网),在固定时间固定栏目曝光突出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办公室、鹰潭日报社、鹰潭市广播电视台配合)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信息、环境监测信息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全面推进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
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守法,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主体责任;2018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城管局配合)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不懈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鹰潭篇章。
附件:1.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2.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3.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秘书一科 2018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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