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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9-02-26 11: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城乡排水工程城乡排水工程建设污水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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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厂址的防洪和排水问题必须重视,一般不应在淹水区建污水厂,当必须在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地区建厂时,应采取防洪措施。另外,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9 为缩短污水厂建造周期和有利于污水厂的日常管理,应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6.5.1 再生水水质是保证污水回用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其水质介于饮用水和城镇污水厂出厂水之间,为避免对饮用水和再生水水质的影响,再生水输配管道不得与其他管道相连接,尤其是严禁与城市饮用水管道连接。当将生活饮用水作为再生水的补水时,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防回流污染措施。

6.5.3 为防范误饮、混接误用再生水,在绿化、景观环境等再生水管道取水接口和取水龙头处,应配置”再生水不得饮用”的耐久警示标识。使用维护期间,应定期巡视标识是否遗落和损坏等现象。

为防止误接、误用,对再生水输配管网中所有的组件、附属设施以及埋地管道应明确标识的规定。

7.1.1 城乡排水工程的污泥不仅包括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还包括管道清通产生的污泥、化粪池污泥和污染径流中携带的污泥。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的产物,富集了污水中的有机物、营养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因此需重视污泥的处理和处置。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应和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条件、环境条件差异很大,因此采用的污泥处理和处置技术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和处置的基本原则和目的是一致的,即遵循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达到污泥安全处理和处置的目的。

一般情况下,在污水厂内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从污泥处理和处置全流程角度考虑是较为合理的。

城镇污水污泥的减量化处理包括使污泥的体积减小和污泥的质量减少,前者可采用污泥浓缩、脱水、干化等技术,后者可采用污泥消化、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焚烧等技术。

城镇污水污泥的稳定化处理是指使污泥得到稳定(不易腐败),以利于对污泥做进一步处理和处置。实现污泥稳定可采用厌氧消化、好氧消化、好氧发酵、热干化、焚烧等技术。

城镇污水污泥的无害化处理是指减少污泥中的致病菌和寄生虫卵数量、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降低污泥臭味,广义的无害化处理还包括污泥稳定。

污泥处理和处置过程应逐步提高污泥的资源化程度,变废为宝,例如处理过程中C、N、P的提取回收,处置过程中用作营养土、燃料或建材等,做到污泥处理和处置的可持续发展。

7.1.3 本条规定了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规模确定的原则。污泥产生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主要影响污泥产生量的因素有:

1) 不同的排水体制以及管网运行维护程度造成污水厂进水水量、水质的差异;

2)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使污泥产生量发生差异;

3)季节交替等因素造成的水温波动从而影响污泥产生量;

4)雨季时的污水污泥增量。处理截流雨水的污水系统,其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的规模应考虑截流雨水的水量、水质,至少在旱流污水量对应的污泥量上增加20%。

7.1.4 污水处理是全年无休的,所以每天都产生污泥,而不同的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有不同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周期,如一套污泥焚烧系统的设计年运行时间一般为7200h。因此必须通过放大设计能力以保证设施检修维护时的污泥处理和处置要求。此外,在特殊工况条件下污泥产生量会超出原有规模,因此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的能力还应留有富裕,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得到全量处理和处置。

7.1.5 污泥处理和处置应进行工艺全流程分析,选择合理的技术路线及各工艺段的处理工艺,使整个污泥处理和处置工艺安全、绿色、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7.1.6 污泥水含有较多污染物,其浓度一般比原污水高,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势必污染水体,造成二次污染。因此,污泥处理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水均应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污泥水一般返回至污水厂进口,与进水混合后一并处理。若条件允许,也可送入初次沉淀池或生物处理构筑物进行处理。必要时,污泥水应进行脱氮除磷后再返回污水处理构筑物进行处理。

不在污水厂内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产生的污泥水,可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厂或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7.2.1 目前污水污泥的处理技术种类繁多,采用何种技术对污水污泥进行处理应与污泥的最终处置方式相适应,由污泥处置出路决定污泥处理工艺,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污泥处理工艺一般包括浓缩、厌氧消化、好氧消化、好氧发酵、脱水、石灰稳定、干化和焚烧等。

7.2.2 污泥厌氧消化系统在运行时,厌氧消化池和污泥气贮罐是用管道连通的,所以厌氧消化池的工作内压一般与污泥气贮罐的工作压力相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规定,在气密性试验压力为池体工作压力的1.5倍时,24h的气压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20%,则应判定气密性试验合格。故本标准规定气密性试验压力不应小于污泥气工作压力的1.5倍。

为防止超压或负压造成的破坏,厌氧消化池和污泥气贮罐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设超压或负压检测、报警与释放装置,放空、排泥和排水阀应采用双阀等),规定防止产生超压或负压的操作程序。

7.2.3 厌氧消化池溢流或表面排渣管排渣时,均有可能发生污泥气外泄,放在室内(指经常有人活动或值守的房间或设备间内,不包括户外专用于排渣、溢流的井室)可能发生爆炸,危及人身安全。水封的作用是减少污泥气泄露,并避免空气进入厌氧消化池影响消化条件。

为防止污泥气管道着火而引起厌氧消化池爆炸,规定厌氧消化池的出气管上应设回火防止器。

7.2.4 贮存或使用污泥气的贮罐、压缩机房、阀门控制间、管道层等场所,均存在污泥气泄漏的可能,规定这些场所的电机、仪表和照明等电器设备均应符合防爆要求。若处于室内时,应设通风设施和污泥气泄漏报警装置。

7.2.5 污泥气中的甲烷是一种温室气体,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06年出版的《国家温室气体调查指南》,其温室效应是CO2的21倍,为防止大气污染和火灾,污泥气不得擅自向大气排放。

为防止用气设备回火或输气管道着火而引起污泥气贮罐爆炸,规定污泥气贮罐的出气管上应设回火防止器。

污泥气对钢或混凝土结构存在较大的腐蚀,为延长使用年限,贮罐应采取防腐措施。

7.2.6 沼气鼓风机沼气管路及闸阀必须严密,不得有漏气现象,否则不仅影响风机的正常工作,更严重的是由于沼气泄漏可能发生中毒或爆炸危险。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2.7 沼气柜检修时,危险程度很高,当方案与措施不当时,可能导致爆炸事故。检修前应制定严格详细的维修方案,内容应包括检修的方法、步骤、安全技术要求等,并应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进行维修。

7.2.8 污泥好氧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渗沥液,其COD、BOD和氨氮等污染物浓度较高,如果直接进入水体,会造成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一般采取对污泥好氧发酵场地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渗沥液收集处理设施等。

7.2.9 导热油的闪点温度必须高于运行温度,才能保证污泥干化过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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