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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京全市域,总面积6587平方公里,包括江北新区、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
规划基准年:2017年;
规划期限:2018—2020年。
第五节 规划目标
到2020年,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基本构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有效建立,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打造高质量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把南京建设成为生态空间合理、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特色鲜明、群众满意认可的“创新名城、美丽古都”。
——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开发得到有效管控,城市开发边界逐渐明晰,生态红线区域得到有效保护,长江生态安全带初步建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GDP能耗降低到0.45吨标煤/万元,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700万吨以内;单位GDP用水量降低到28立方米/万元,用水总量控制在45.82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达到90万元/亩。
——产业绿色转型取得新突破。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石化、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占全市工业比重逐步下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2%,主导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000亿元以上,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8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到1.25吨/万元。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年均浓度确保达到省定考核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地表水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在68.2%以上,全市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到考核要求。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林木覆盖率达到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73平方米/人。
——生态生活新风尚初步形成。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全过程,生态生活的基本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绿色消费、节能办公和低碳出行的生态生活新风尚。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80%,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66%。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初步编制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党政干部责任追究得到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超过21%,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生态文化氛围更加浓厚。生态文明建设与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为100%,公众对生态文明的知晓度达到9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90%。
第六节 规划指标
一、指标体系
参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本规划共设置11类40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7项,参考性指标21项,特色指标2项。
表1 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docx
二、指标分析
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要求,南京已基本达标。约束性指标“环境空气质量”中,“优良天数比例”虽已达到2017年省考要求,但2018年以来波动明显,“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有所下降,“重污染天数比例”有所增加,规划期需重点予以关注和应对,确保空气质量稳定改善。
对比规划现状值和目标值,已达标指标22项,占55%,分别是:(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5)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6)河长制、(7)湖长制、(8)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9)环境信息公开率、(11)地表水环境质量、(14)生物物种资源保护、(1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6)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17)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18)生态保护红线、(19)耕地红线、(20)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21)空间规划、(25)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2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3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6)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规划期要保持对已达标指标动态跟踪,特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等,确保稳定达标。
工作基础较好、通过努力可以确保近期稳定达标的指标16项,占40%,分别是:(12)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13)林木覆盖率、(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2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24)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26)秸秆综合利用率、(2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29)城镇污水处理率、(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32)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33)公众绿色出行率、(34)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35)政府绿色采购比例、(37)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3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40)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
达标难度较大的短板指标2项,占5%,分别是:(10)环境空气质量和(38)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空气环境质量方面,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排出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仍然偏大,臭氧污染已成为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因素,再加上受气象、地形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规划期实现稳定达标的压力较大。新形势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依然是建设生态文明突出短板,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的提高,亟需在近期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工程、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科学优化生态空间
一、打造长江严管示范带
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正确把握“五个关系”,全面加强长江南京段规划、保护、建设、管理工作,实施长江经济带专项提升行动计划,把长江两岸打造成为绿色生态带、转型发展带、人文景观带、严管示范带,彰显独具魅力的滨江风貌。
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对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严格实行分区保护,在划定相应的区域范围内依据《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禁止建设或实施与保护区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及生产设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长江岸线范围内设置界桩和标识牌,载明区域范围内禁止和限制行为相关事项。
实施长江岸线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严格保护自然与生态岸线,合理保护和利用稀缺的长江岸线资源,将干流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降到50%以下。实施江北新区、桥林、江宁滨江等区段沿江绿化造林,修复八卦洲、龙袍长江湿地,实施江心洲、八卦洲、板桥等一批沿江企业、船厂、码头拆除及生态修复,完成浦口十里造船带长江岸线复绿,保护和改善滨江自然生态环境。实施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对岸线控制利用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退,逐步调整与长江生态保护不符的开发功能,到2020年,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展示与提升滨江景观。实施鼓楼滨江商务区段、幕燕风景区段等景观及亮化提升,推进燕子矶新城段滨江风光带提升工程,完成南京滨江发展展示中心升级改造,推进上元门观江平台建设,保护和展示长江两岸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
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规划,按照国家和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全市总体优化开发、江北地区重点开发、溧水高淳地区限制开发的战略要求,按照国土开发强度、发展方向及人口集聚和城乡建设的适宜程度,明确各镇(街道)主体功能和发展导向,将市域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优化开发区:主要包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的全部,雨花台区雨花街道、赛虹桥街道、铁心桥街道、西善桥街道,栖霞区尧化街道、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马群街道、仙林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淳化街道、秣陵街道、麒麟街道,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沿江街道、大厂街道。面积约941.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3%。其功能定位是:传承历史文脉、彰显人文绿都魅力的标志区域;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发展现代服务经济的主要载体;集聚高端要素、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先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厚植创新发展新优势,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引导城市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发展,优化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全面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重点开发区:主要包括雨花台区梅山街道、板桥街道,栖霞区龙潭街道、栖霞街道、西岗街道,江宁区禄口街道、汤山街道、江宁街道、湖熟街道,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盘城街道、葛塘街道、长芦街道,浦口区江浦街道、桥林街道,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街道、龙袍街道,溧水区柘塘街道、永阳街道、东屏镇、石湫镇和高淳区淳溪街道、古柏街道。重点开发区域面积2351.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5.7%。其功能定位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主要集聚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支撑区;支撑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承载高强度、多功能国土开发的战略空间和新增长极。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培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提升人口和产业集聚水平,提高对全市乃至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限制开发区:主要包括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江宁区谷里街道、横溪街道,浦口区汤泉街道、永宁街道、星甸街道,六合区马鞍街道、横梁街道、程桥街道、冶山街道、金牛湖街道、竹镇镇,溧水区洪蓝镇、白马镇、晶桥镇、和凤镇,高淳区东坝街道、桠溪街道、固城街道、漆桥街道、阳江镇、砖墙镇。其中,在部分镇(街道)实施点状集聚开发。限制开发区域面积3293.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0.0%。其功能定位是:城市生态功能维护、全市农产品供给和加工生产的重要保障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的长三角地区绿色低碳产业高地;空间集约紧凑、生态人文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城镇化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区域。支持限制开发区域把增强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刚性保护、点状开发”,深入推进生态功能最大化、产业发展绿色化,着力创新发展区域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和生态城镇体系。
禁止开发区:主要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与国家和省级生态红线范围基本一致,点状分布于其他各类主体功能区域内,主要指重要河湖湿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重要渔业水域以及其他不宜建设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共106处,点状分布于上述区域中,总面积1550.66平方公里。其功能定位是:城市生态涵养、永续发展和体现代际公平、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区域;优势自然文化资源的集中展示区,保障饮用水水资源安全、保护珍稀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核心区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恢复和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三、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一)完善生态安全网络
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结构,加快形成生态调节主导优先、生态服务功能互补、生态产品支撑供给的生态安全格局。以长江生态涵养带、北部丘陵山地生态屏障、南部湖泊与丘陵山地区域生态屏障以及主城紫金山—玄武湖、老山、大连山—青龙山—汤山、将军山—牛首山—云台山生态涵养源区为节点,以老山—滁河、青龙山—方山—云台山,向阳河—朱家山河—(长江)—秦淮河—固城湖、金牛湖(山)—横山—(长江)—七乡河—东庐山等主生态廊道为骨架,充分发挥河流水系、高速公路绿化林带以及城镇绿化防护隔离带等生态功能。到2020年,区域生态屏障和重要生态涵养源相结合的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
(二)严守生态红线
落实生态红线刚性保护,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执行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现“多规合一”。持续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补偿制度,对保护成效突出的地方加大奖励力度。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加强重点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耕地质量管理,规范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与奖惩制度,完善长效投入与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多部门相协同的耕地数量与质量同步建设体制。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2.6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2.20万亩。
(四)严守城市开发边界
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结合土地规划的基本农田布局、生态红线保护区等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严禁突破城市开发边界红线,倒逼城镇发展模式转型升级,集约、紧凑用地,避免“摊大饼”式的继续扩张。
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优化主城空间布局。严控老城区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提升城市中心区的功能品质和环境风貌。完善河西南部地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以存量空间优化调整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抓手,加快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
建设江北新区。坚持高水平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能开发,加快构建“集中集聚、多中心布局”的城镇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严格控制沿老山、绿水湾湿地、金牛湖等重要生态功能区边界,控制大厂城镇隔离绿地范围及老山—亭子山—长江、长芦—玉带隔离廊道,完成滨江、绿水湾等长江湿地重点生态工程;加快重大产业项目载体建设,促进产业快速集聚发展。
高水平建设东山、仙林、溧水、高淳四个副城。东山副城突出提升中心区功能品质建设,深入推进与主城的同城化,联动高铁枢纽经济区,全面提高城市建设标准,挖掘和凸显城市特色,打造高品质的主城南部中心。仙林副城增强国际化社区功能,促进产城融合,建成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高品质宜居特色副城。溧水副城突出临空经济示范与山水宜居特色,打造宁杭经济带具有地区服务中心职能的综合性新城。高淳副城以构建“四角山水”城市风貌为引领,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区和绿色涵养区,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型城镇及升级版美丽乡村,成为展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现代新城。
五、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约束,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超计划用水按规定征收超计划取水资源费。
控制用水总量。出台实施用水总量管理办法与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构建重点用水户监控管理体系,实现市、区、重点用水户三级用水总量有效控制,确保全市用水总量不突破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82亿立方米以内。加强重点用水户监管,建立基于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取水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和重点用水户用水监控系统。加强地下水管理,全面推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实施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
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强化各类节水载体建设。鼓励和推动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火力发电、石油化工、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改示范项目,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促进农业节水规模化发展。推进以管网改造、节水型器具推广等为重点的城市节水工作,推进雨水利用、中水回用等示范项目建设;鼓励节水器具推广,淘汰公用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到28立方米/万元,建设节水型学校、企业、灌区、公共机构等各类节水载体。
强化纳污总量控制。划定河湖纳污总量控制红线,完成全市水功能区调整,按照水功能区用途,从严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加强面源、点源、内源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农业养殖内源与面源污染;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物排放。
建设海绵城市。制定实施南京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以丁家庄保障房、江心洲中部片区为试点,分类推进海绵型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筑小区、河道水系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基本完成试点片区示范工作。
(二)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审核城市新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推进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整治,优化整合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对节约集约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园区和平台,逐步减少新增用地计划。提升建设用地效率效益,制定产业用地负面清单,通过土地供给引导和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到2020年,确保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目标,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达到90万元/亩。
实行有保有压的产业用地政策。重点保障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用地,以及江北新区、枢纽型经济区域等新型发展空间用地需求。对工业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支持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企业、科研院所利用旧有和新建不动产发展众创空间,允许工业仓储与商业、办公等功能在同一地块、建筑内混合。引导多余的房地产用地转向养老、文化、体育等产业。
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因地制宜采取协商收回、收购储备、调整用途等多种方式,试点推进旧城镇、旧工矿和“城中村”改造。组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试点,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制定低效用地认定及处置办法,探索完善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管理制度,有序引导低效用地逐步退出。对土地利用粗放低效的地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不断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制定出台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细则,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
第二节 推动发展生态经济
一、推动4+4+1主导产业优化升级
(一)打造先进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
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在现有信息通信设备、新型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等产业发展基础上,围绕新型显示技术和芯片制造技术突破及产业化,加快打造液晶显示规模化发展、OLED产业化应用、3D和激光显示核心技术突破的新型显示产业体系,壮大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配套设备制造协同发展产业链,形成规模优势明显、核心技术领先、产业配套完善的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和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市新型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亿元。
绿色智能汽车产业。把握未来汽车轻量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加快推动传统汽车产业向节能汽车和搭载先进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转型,推进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整车以及动力电池、大功率驱动电机、智能控制系统等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发展,打造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市绿色智能汽车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000亿元。
高端智能装备产业。依托智能制造、智能电网、轨道交通等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基础,重点加快推进工业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产业集群发展。聚焦工业机器人本体、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领域,提升自主配套能力,发展具有深度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智能制造技术和成套设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左右;加快商用大飞机及配套产业落地,提升无人机整机、轻型航空发动机、航空机载设备等技术研发能力,航空航天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左右;结合柔性交直流输电、分布式电源与微网控制等关键技术应用,推进智能化、标准化生产;加快突破轨道交通制动、网络、转向架及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化ATP、ATO及联锁系统国内整线运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700亿元。到2020年,全市高端智能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0亿元。
生物医药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围绕生物新技术广泛应用和融合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级生物医药平台新药研发能力,加快靶向性治疗药物、抗肿瘤药物、细胞因子、基因治疗等生物药物和创新药物研发及产业化,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推动高效节能装备技术及产品应用以及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和示范应用,加强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促进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发挥材料产业基础优势,重点突破一批新材料品种、关键技术与专用装备,扩大先进钢铁材料、高性能纤维和复合材料以及微电子、光电子等新材料产业应用,延伸拓展产业链,实现产业突破式发展。到2020年,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0亿元。
(二)打造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快新一代软件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发推广,提升新型网络、智能终端和新兴信息服务业发展规模;强化信息和软件技术创新,推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探索更高效、更实用、更宜推广的技术实现模式,大力促进智慧产业、分享经济、平台经济、北斗卫星应用、物联网等产业前端进一步提速发展。到2020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营收规模达到8000亿元。
金融和科技服务产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具有南京特色的科技服务业。加快推进“一江两岸”为核心的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将江北新区打造成为新金融业态集聚发展、金融创新活力显著的全国一流的新金融中心,把河西金融集聚区打造成为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集聚、金融研究培训发达的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强化新街口金融商务区提档升级,实现功能重塑。深化金融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科技对金融创新的服务和支撑力度,建立科技推动金融创新,金融助力科技突破的良性发展格局,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金融和科技服务业营收规模达到10000亿元。
文旅健康产业。加快实施“文化+”发展战略,推进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产业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培育新型业态,全面推动城市软实力提升。加快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旅游产品从观光旅游为主向更深层次的观光旅游、休闲旅游、会展旅游并重转型,建设设施完善、产品丰富、环境优良、美誉度高的重要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国家旅游中心城市。实施健康南京建设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健康服务和养老产业,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健康服务名城。到2020年,文旅健康产业营收规模达到6000亿元。
现代物流与高端商务商贸产业。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物流、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快递物流和智慧物流,积极利用口岸条件发展国际物流,全力打造长江国际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积极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水平的咨询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着力提升城市的现代化、国际化商务服务功能;推动商贸业向“互联网+”全面转型升级,提升枢纽经济对扬子江城市群和南京都市圈的辐射和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分享经济,积极利用分享经济新模式提升城市配送供给、知识技能供给、生产设备供给、家庭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将我市打造成区域性分享经济中心。到2020年,现代物流与高端商务商贸产业营收规模达到10000亿元。
(三)培育一批未来产业
围绕量子计算机与量子通信、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纳米科技与石墨烯新材料等一批具有重大产业变革前景的颠覆性技术及其不断创造的新产品、新业态,加快布局人工智能、未来网络、增材制造与前沿新材料、生命健康、新金融、新零售等交叉应用领域,培育未来产业,打造发展新优势。
人工智能。把握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等新特征,瞄准全产业链条,以技术突破推动多领域应用和产业升级,以应用示范推动技术和系统优化,加快人工智能与现有产业深度融合。在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新型人机交互、智能决策控制等重点技术领域,以及基于人工智能软件的智能硬件制造、集成、应用等领域,培育一批可穿戴设备、无人机、语音和图像识别、虚拟现实等领域龙头企业,拓展智能家居、智慧健康、智慧城市等应用场景,构建人工智能产业与应用生态。
未来网络。面向万物互联需求,突破智能传感器、低功耗广域网、大数据等关键核心技术,大力发展物联网搜索引擎、E级高性能计算、面向物端的边缘计算等技术和产品,推进未来网络产业跨界融合、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形成企业梯次协同发展、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卫星应用等新业态融合创新的未来网络产业体系。
增材制造与前沿新材料。抢抓新材料技术与信息技术、纳米技术、智能技术融合发展机遇,加快石墨烯、纳米材料、超导材料、极端环境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基础研究与应用创新。推进钛合金、高强合金钢、高温合金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应用,实现激光、电子束、离子束及其他能源驱动的工艺装备技术突破,构建涵盖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制造装备、材料制备等完整产业链条的增材制造产业体系。
生命健康。把握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和信息科学融合发展新趋势,加快培育基因检测、细胞治疗、精准医疗、医疗机器人、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生命健康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与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创新高效的生命健康产业链条。
新金融。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区块链技术为核心,推进金融科技在征信授信、风险控制、智能投顾、支付清算以及资产交易等领域的应用,积极发展数字金融,探索打造数字货币试验区、区块链研究中心等新型要素交易中心,改进金融服务模式,助推产业迭代升级。
新零售。引导连锁经营零售企业加快推动购物自助结算系统应用,提升顾客购物便利性和店堂效率;积极发展无人售货店,鼓励应用人脸识别、信用大数据、先进支付模式等智能化技术,优化购物体验。
(四)明确区域产业定位
按照全市产业发展“一盘棋”和区域功能定位要求,突出主导、错位发展。各区从自身比较优势出发,明确2—3个主导产业和1—2个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突出2—3个主导产业,加快培育2—3个未来产业,切实推动产业集聚,增强产业辐射带动能力。
二、淘汰低端落后产能
(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二)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
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退出时应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按省有关时间表,逐步关停南钢、梅钢焦炉,不断提高外购焦比例。全面落实省下达的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巩固去产能成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三)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
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化工园区外不再布局化工生产企业,到2020年,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达80%以上。
(四)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石化、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自愿参加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实施力度,推进低费、无费方案全面实施,加大对中高费方案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企业提高实施率。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达100%。
三、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定位,适应市场消费结构提档升级的要求,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持续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着力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供给有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因地制宜推广节本增效、稻田综合种养等高效养殖模式,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增加单位资源产出效益,加快建立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
大力提升农业园区发展水平。坚持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高标准建设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园区管理服务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在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完善农业保险服务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以南京白马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为核心,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示范和现代农业新兴产业孵化的基地。强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完善园区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园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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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部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忻州市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山西吉港冠宇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忻州鑫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提标改造项目、山西中炜物流有限公司铁路发煤站台环保钢架结构大
11月22日,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162万吨300系不锈钢项目钢渣间扩容及增设除尘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162万吨300系不锈钢项目钢渣间扩容及增设除尘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162万
近日,江苏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受陕西略阳象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委托,对绿色生态超低排放环保提升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近期正在进行设备采购。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信息,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陕西略阳象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绿色生态超低排放
近日,大唐集团发布【(龙江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项目名称:(龙江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秀水路47号建设规模:285MW计划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黑龙江省宁安市爱众供热有限公司1x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采购公告,招标范围为1x116MMW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最高限价21676814.28元。
大唐集团近日发布【(龙江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项目名称:(龙江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秀水路47号建设规模:285MW计划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11月20日,灌南新苏国丰垃圾焚烧发电尾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估算造价约375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示如下:招标人(公章):灌南新苏国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灌南新苏国丰垃圾焚烧发电尾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地址:灌南县新集镇孙庄村北侧招标编号:ZB-JS-202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发布《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在严格落实国家、省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美丽中国建设以及美丽贵州建设中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强化VOCs综合治理,高质量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按照“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中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江苏天洁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48.56万元。本项目新建烟气脱硫装置共6套。
近日,首钢股份在投资互动平台上表示,迁钢公司是全球首家实现超低排放的长流程钢铁企业,2019年获评环保绩效A类企业,输出超低排行管理经验,帮扶多家钢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上市公司产能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11月16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公示了全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鑫阳钢铁已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成为四川省首家通过验收并完成公示的短流程钢铁企业,为鑫阳钢铁创建四川省重污染天气绩效A级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标志着鑫阳钢铁在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决策部署,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荆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包括推进实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行动;推进实施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行动;推进实施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行动;强力推进重点行业提质增效行动;
11月19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全市及各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NOx和VOCs排放总量相比2020年分别下降12%以上。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环保绩效“创A”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发布《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在严格落实国家、省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美丽中国建设以及美丽贵州建设中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强化VOCs综合治理,高质量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按照“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中
秋冬季,既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也是太原打响“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攻坚期。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外发布《太原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小编为您划重点。工作目标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2024年度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2024年10—12月PM2.5浓度控制在4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近日,江苏如皋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左右,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全文如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区、街道)
11月4日,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目标2024年10—12月,市本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县(区)完成市本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5年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10月3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新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新乡市PM2.5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7.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5%以内,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
近日,青岛市政府印发《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对近阶段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方案》明确,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重点实施6大行动,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到2025年,PM2.5年
日前,湖北荆门印发《荆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2024—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81.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高于6天,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计划目标分别不低于0.31万吨和0.25万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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