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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废水污泥是否能与生活污水污泥同样处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就此问题予以回复
日前,浙江省近年来最大的污染环境案件之一——“5·21”倾倒印染污泥环境污染犯罪案在永康市人民法院宣判:2家法人单位被判处污染环境罪,52人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刑,并承担5500余万元的社会公共利益损失赔偿。该案社会公共利益损失巨大,涉案单位、人员众多,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上月发
8月10日,国内首个“结合630MW大型燃煤机组资源化处置多种污泥固废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在国家能源集团江苏公司常州发电厂投运。该项目是国家能源集团江苏公司致力于综合能源服务转型进行的重要探索,获得了地方政府大力扶持。项目由国家能源集团江苏公司联合科环集团与龙源环保合作建设,自主
1引言印染废水有机物浓度及色度高、组分复杂,通常采用物理化学与生物法对其进行处理.印染污泥是印染污水处理的副产物,是由有机残片、细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质体,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而污泥焚烧处理能彻底、迅速和最大限度地减容减量,可望成为今后
浙江绍兴柯桥区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通过生化系统接种驯化技术,日前刚完成对滨海印染集聚区内绍兴金典印染有限公司、绍兴新三印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1500多吨印染污泥的处理,为企业节约印染污泥处理成本15万多元。据悉,今年以来,该公司研发臭氧多相催化氧化等专利技术60多项,并获得国家实用专利,已成
我国印染行业非常发达,在江浙一带,服装厂、印染厂更是分布密集。印染业发达自然也产生大量的印染污泥。未来实现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避免因为污泥随意倾倒、处理不达标排放的情况频频发生,郑州鼎盛总结了印染污泥的3中出路,解决印染厂家印染污泥处理难题。出路一:印染污泥生产塑料制品将印染污泥
印染行业一直存在污泥处置难的问题。多年来,大部分印染企业仍采用浓缩+带式压滤机脱水+外运填埋的模式处理。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城市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需求提高,传统的污泥处理手段会暴露出更多弊端。填埋会产生二次污染且占用城市土地,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城市的环境压力,但通
近来,南通市刘桥镇慎修村的村民向环保局投诉,说村边有个窑厂,大量购进印染污泥用来制砖,但污泥大量堆积,臭气熏天。村民从14年开始向环保局反应,经过调查后,环保局责令窑厂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处理完已运来的印染污泥,并且期间不准再行运来污泥。然后2015年初,窑厂又运来大量污泥,污泥臭气问
日前,湖州长兴当地公安机关联合环保部门进行执法时,在长兴郊区查获6000多吨印染污泥,经检测含有大量铅、铬等有毒重金属,对附近土壤、水源造成严重威胁。据调查,涉案的是绍兴一家印染厂。让人们震惊的是,自2014年10月开始,该厂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就已违法倾倒了4万多吨毒污泥。在对这种偷倒污泥、
案情介绍2013年7月9日和7月26日,浙江省绍兴市环保局分别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东浦镇蔡江村的垃圾收集点附近和镜湖新区凤林西路中国机电城东侧小路边违法倾倒印染污泥。绍兴市局执法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通过查看倾倒地点周边路面治安交通探头,发现了实施偷倒印染污泥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12月25日23时39分,由天源环保投资的国内首座工业污泥处置资源化项目——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顺利并网发电。这不仅标志天源环保攻克了工业污泥处置资源化的技术难题,利用先进的焚烧发电技术成功实现了工业固废及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还为孟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
工业污泥干化案例分享德国巴斯夫项目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德国路德维希港的巴斯夫污水厂内,该厂主要处理来自巴斯夫工厂的工业废水,同时还接收该市的生活污水。由于脱水污泥量超过现有污泥焚烧装置处置能力,业主决定增加干化设备,利用厂区沼气系统和污泥焚烧系统的余热,干化湿污泥,增加污泥热值,
近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山东某企业非法倾倒污泥9000余吨”案例入选。企业非法倾倒污泥9000余吨,检察机关助推行政机关制定污泥处置减污降碳方案,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排放。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污泥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3月26日,中煌环保宜都市有机固废处置中心项目举行开工仪式,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宜都固废处理体系。据了解,中煌环保宜都市有机固废处置中心项目位于龙窝村、宝塔湾村(陆十路北侧),由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中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建运营,为全国首个污泥和餐厨垃圾厨渣协同处置碳化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建筑垃圾、工业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内拟对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工业污泥、河道淤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餐厨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及大件垃圾等固体废物进行处置。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建
近日,由西安航天源动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的国内某污水厂工业污泥干燥项目顺利通过168性能验收考核,进入商业运营阶段。项目系统运行稳定,各项数据均达到设计指标。项目为公司首个工业污泥干燥项目和首个EMC合作模式项目,实现了公司经营模式新突破,标志着公司成功进军工业污泥处理细分领域。据悉,该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领域,在高科技手段运用、基层部门联动、新法新领域拓展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请各地认真学习、参考借鉴。温州市瑞安某医
9月16日上午,伴随着焙烧炉内火焰的燃起,仪器各项指数显示稳定,上料皮带将污泥原料平稳地投入到火红的焙烧炉中,无锡江丰焙烧车间掌声雷动。
9月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遂宁市因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严重缺失,放任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等问题被点名批评。典型案例通报后,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对涉及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披着“土壤改良”“蚯蚓养殖”的外衣,背地里却肆意接收并非法填埋生活污泥、工业污泥甚至危险废物,使蚯蚓养殖场沦为藏污纳垢的垃圾场。日前,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集中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曝光了四川省遂宁市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期非法填埋污泥,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直指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层层失职失责,放任问题长期存在。从曝光的问题来看,遂宁市、船山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可谓错招迭出,一错再错。
摘要:含砷工业污泥是采用化学沉淀法处理工业含砷废水产生的一类危险废物,这类固体废物具有总砷含量高且浸出毒性大的特点。近年来,含砷工业污泥的污染和处置问题已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归纳了3类常见含砷工业污泥的来源、组成特性和环境风险,并从处置效果、作用机理和经济成本等方面评述了稳定化/固化和资源化利用2种处置技术对不同类型含砷污泥的适用性,进而针对现有处置技术存在的研究和实践上的不足展望了含砷污泥安全处置相关的未来研究方向。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杨某某未经许可开设电镀加工厂,非法排放含有超标重金属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判处其承担环境损害费、危险废物处置费及鉴定费共计26229元,并责令其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义乌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布一起因非法处置污泥的案件。11月16日,义乌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为污染环境罪被判刑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等费用1000余万元,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据悉,该公司因为技术不成熟蚯蚓养殖失败,导致污
废污泥直接在厂区挖坑填埋,造成了所涉场地土壤生态环境损害,2022年11月16日,被告单位义乌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为污染环境罪被判刑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等费用1000余万元,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快速了解本次庭审的“来龙去脉”1被告单位因技
2021年10月13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在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得到乡镇公安派出所反馈线索蒲城县孙镇辖区一废弃厂房附近总有刺鼻气味,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检查废弃厂房内存在生产化工产品二甲酯的加工厂,整个生产环节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加工厂生产车间外的两个土渗坑内倾倒有红褐色废水,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渗坑周边三颗大树树干发黑已成枯死状态。
近日,梅某、杨某、李某因干扰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被浙江省缙云县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刑,并在特定时间内被禁止从事排污行业。
未经审批就非法建设冶炼粗铟生产线,生产过程中还非法外排含重金属的废水,天元区斯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不仅被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还对该案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2021年4月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全国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安徽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县区充分利用日常检查、网格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充分发挥环保、公安联动机制作用,通过多部门密切协作,依法查办了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单位某水务公司、原审被告人郑某、浦某等人犯污染环境罪一案,于2019年5月17日作出(2018)苏0102刑初68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单位某水务公司、原审被告人郑某、李某3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执法问答09:污染环境罪中的“公私财产损失”范围如何认定?
在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如何处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表示,既要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顺利推进,又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正常经营。依法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这些强制性措施。需要依法查封、扣押
2019年11月,有关部门对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调查报告进行了公布,共有包括2名副省长在内的61名公职人员遭受严肃问责。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机构就包括了苏州科太环境技术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公司及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公司、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省内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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