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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点名的化工问题:山东、浙江、四川等8省(区)整改得咋样?

2019-04-29 17:11来源:中国化工报关键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整改化工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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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集中解决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法填埋等问题。印发《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2018 年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考核,抽查考核企业 163 家,其中产废企业 130 家、经营企业 33 家。印发《山东省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切断非法收集、转移、贩卖、处置船舶(机动车)废油、化工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各级环保、卫生、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九、烟台莱州市金兴化工将危险废物堆存在海边滩涂,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时限:2018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处置,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修订完善金兴化工固体废物堆存整改工作方案,完成现有废渣堆场的规范整治。2018 年 8 月,金兴化工固废转移贮存大棚已建成运行,并启动固废清运工作。截至 2018 年年底,完成固废转移贮存工作。组织开展原废渣堆场周边土壤、地下水、海水跟踪监测,经对 2018 年 1-12 月份监测结果初步分析,与 2017 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基本保持稳定。2019 年底前对原场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据此制定修复方案。

十、2015 年,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发现化工废水渗坑,面积达 36 万平方米,废水量约 40 万立方米。该开发区直接将废水输送至周边晒盐池晾晒处理,并在渗坑土壤污染程度不明的情况下将渗坑掩埋,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2018 年 4 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委托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问题区域进行全面检测评估,完成 246 个土壤采样点和 58 口地下水井现场采样,出具了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坑塘”区域土壤、地下水及地表积水中有机物污染物、重金属没有超出国家标准,未发现“坑塘” 内污染物有明显向周边区域扩散的迹象。聘请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废水坑塘”风险管控及长期监测方案》,在地块周边设置围网,实行封闭管理,安排专人值守,设置风险管控区域标识牌,对该区域进行严格管控。

海 南

截至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4个方面56个问题293项具体整改任务,绝大部分达到整改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其中,2019年3月底前应完成的19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67项,整改完成率87.9%;其余23项整改任务正在加快推进整改。

四 川

截至2019年3月底,我省89项整改任务中,有45项已完成整改,有39项整改推进达到序时进度,其余5项正在抓紧推进。

一、位于上游的绵竹市磷化工企业密集,形成的11 个不规范堆场堆存磷石膏约 2000 万立方米,但市委、市政府一直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大量磷石膏淋溶水未经处理进入沱江支流石亭江。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还擅自将 50 万吨/年磷酸盐产能扩至 80 万吨/年。

整改时限:2018 年 12 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 绵竹市已全面停止审批产生磷石膏的生产项目,全面关闭退出九顶山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探(采)矿权。截至目前,保护区内 46 个矿权整改任务基本完成,累计封闭井硐 243 口,拆除生产生活设施共 5.9 万平方米,生态复绿 10.4 万平方米。自 2019 年起,按照《德阳市磷石膏“产销平衡”限产方案 》和《绵竹市磷石膏“产销平衡”限产方案》,聘请有资质专业机构,每月核实磷石膏产出企业排放及综合利用情况,对未实现“产销平衡”的企业实行限产。

2. 从严规范磷石膏堆场,绵竹市共有 11 个磷石膏堆场已全部整治完毕。

3. 2018 年 4 月,绵竹市已对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擅自扩能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该企业 50 万吨/年磷酸盐扩至 80 万吨/年项目已纳入德阳市第三批临时环保备案管理。

二、沱江流域磷化工企业集中的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未按要求建成 4 万吨/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绵竹市长期未按要求设立园区环保管理机构。

整改时限:2018 年 12 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 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已在2018年2月底前投运日处理能力 5000 吨的超磁处理装置。

2. 绵竹市已于 2017 年 4 月设立园区环境安全部,并落实了人员和经费。

3. 园区 0.4 万吨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试运行,3.6 万吨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合计处理能力 4 万吨。

三、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内约 46%的化工项目集中在沱江和岷江一带,约 42%的化工产业沿长江干流分布,布局性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认真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召开第二届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印发实施《2018 年四川省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四川省关于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推进长江经济带“三水共治”的工作方案》《四川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长江集装箱江海联运发展工作方案》;《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督促沿江各市(州)落实《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 年 5 月,对岷江、沱江流域61个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2.印发《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四川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严禁在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防高污染企业向上游转移。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已经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目前各地尚未超过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严格控制和削减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2018 年全省已完成 142 户验收;进一步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实行入河排污口全过程监管,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改 1020 个。

3.原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建立环境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园区级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签订《四川省岷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和《四川省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全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数超过 2万件。2018 年以来,全省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开展应急演练 592次。

4.应急管理厅牵头建立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2018 年以来已召开 5 次联席会议;开展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已达 410 户。生态环境厅进一步督促各地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举办深度贫困县乡镇环保工作人员培训班和网格化环境监管业务培训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2018 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共办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涉嫌污染犯罪移送案件共 1267 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3 件,处罚金额 8420 万元,查封扣押 364 件,限产停产 488件,移送拘留 336 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 46 件。

四、全省人口密集区还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搬迁。

整改时限:2025 年 12 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2017 年 12 月底前已出台《四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2.2018 年 1 月底前已完成搬迁改造企业评估再核实工作,最终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

3.2018 年 3 月,经省政府同意,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8 年 7 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 5 月 8 日在武汉联合召开的长江经济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座谈会要求,为扎实推进我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在前期《关于下达四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基础上,经进一步核实确定,重新下达了四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

4.经济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牵头督促有关市(州)分阶段完成搬迁工作。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 2019 年 3 月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 2020 年 12 月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五、泸州化工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紧邻长江分布,合成氨、尿素、造纸等项目布局在距长江 1 至 3 公里范围内,但园区级、流域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设滞后。

整改时限:2018 年 12 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2017 年,泸州市编制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研究报告,形成隐患问题清单,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整治。2018 年 8 月,开展整治情况督查。制定《泸州市 2018 年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泸州市沿江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泸州市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

2.形成《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规划纲要初步成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已在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设置生态隔离带。

3.泸州市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已建立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对 49 户企业进行动态管理。2018 年 5 月,组织开展长江泸州水域船舶溢油联合应急演习。全市 3 个涉化工企业园区中,长江经济开发区、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纳溪经济开发区已完成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应急预案备案;长江经济开发区完成环境应急平台建设方案设计,园区事故应急池已建成;合江临港工业园区事故应急池已完成建设;2018 年 6 月建成泸州市环境应急物资库合江分库,强化长江出川环境应急基础。

4.按照《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压紧压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网格体系,落实网格保障,推动网格运行。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夯实监管业务基础。各园区已组织开展辖区污染源排查建档,实行分类管理并开展日常巡查。每季度开展市管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出台《泸州市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的指导意见》,起草泸州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优化沿江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的通知》要求,引导各园区提升集聚水平,严格执行准入政策。

落实《2018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环保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泸州市集中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环保工作督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

六、全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还有一定缺口。

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认真执行《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 —2022 年)》,加快推进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完善规划项目进退机制。

2.截至 2019 年 3 月底,规划内 13 个危废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已建成 1 个(眉山)、已开工 3 个(成都二期、南充、遂宁),正在开展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 9 个(成都邛崃、泸州、绵阳一期、乐山、宜宾一期、广安、达州、凉山州、成都简阳)。

3.德阳、绵阳、内江已启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其中德阳一期项目已建成投运,德阳二期、内江项目已开工建设,绵阳项目正在开展场地平整。

4.生态环境厅对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调度,并通报进展情况。多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检查,积极向生态环境部争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资金。

5.加强规划刚性约束,计划 2020 年 12 月底前和 2022 年12 月底前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西 藏

截至2019年3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区45项整改任务、179项具体措施基本达到整改目标,其中2018年12月底前应完成的28项整改任务、90项具体措施基本整改到位;应于2019年和2020年完成的14项整改任务、24项具体措施按照序时要求积极推进;需要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的3项整改任务、65项具体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青 海

截至2019年3月底,50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24项。

一、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生态系统脆弱,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不足,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目前试验区共有工业企业 121 家,其中涉及盐化工的 60 家,部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低、治理能力弱。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五彩碱业有限公司、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等企业 2017 年以前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超标率高达 90%以上;青海庆华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蒸氨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柴达木盆地水资源十分紧张,2014 年 2 月环境保护部关于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环评的复函明确要求“以水定产”,对煤化工产业发展规模分区域进行控制或限制,纯碱、烧碱产业应严格“量水而行”,并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而试验区内部分企业未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水资源循环利用不到位,中盐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有限公司等 4 家纯碱生产企业长期将蒸氨废液排入晾晒池进行蒸发处理,年排放量高达 3000 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进。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西州及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大柴旦行委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五彩碱业有限公司、盐湖工业股份公司化工分公司等企业完成了脱硫脱硝等装置建设,目前企业所配套的环保设施已投入运行,实现了达标排放。试验区投入项目资金 60 万元,用于编制试验区工业水循环利用规划,目前规划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青海发投碱业公司浊水回收系统项目已建成投运,日处理3000 吨蒸氨废液上清液综合回收利用的实验示范项目主控室、固渣池和化盐池等均已建成,综合仓库已完成钢结构安装,预计2019 年 9 月底建成调试。

中盐昆仑碱业公司与内蒙古久科康瑞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投资约 400 万元的蒸氨废液上清液资源化再利用项目。

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实施蒸氨废液上清液化灰、盐泥化灰、滤过洗水改造等项目。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欧环保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编制完成了《动力厂供热中心碱渣脱硫剂供应 BOT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已开工,计划于 2019 年 6 月底完工。

青海庆华煤化公司对焦炉窜漏炉体进行喷浆处理,焦炉集气管稳压系统已安装完成,与高压氨水、风机变频系统的连锁也已完成,目前焦炉炉体无组织排放问题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为解决蒸氨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的问题,建设生化处理系统,目前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设备安装已完成 9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截至2019年3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94个具体整改问题已完成55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24个具体整改问题已完成13个,其他整改问题正在加紧推进,并已取得积极进展。

一、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对国家有关要求执行不彻底,工作一拖再拖。截至督察组进驻时,仍有 2 套常减压炼油装置、5 家小焦化企业以及数十台 5 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等国家早就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没有淘汰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 2019 年底前,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1.整改常减压炼油装置落后产能。克石化公司已完成 2 套常减压装置整改施工,装置已转入正常生产。

2.依法淘汰小焦化企业落后产能。5 家小焦化企业的落后装置已完成拆除。

3.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 5 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略)

二、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所属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程严重滞后,超标排放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阶段性改造任务,2018 年继续开展动静密封点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2018 年累计检测 147.7 万点次,完成率 100%,完成炼油厂装车台油气回收、储罐密闭升级改造及油气回收建设并投运,完成污水处理厂、化纤厂氧化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并投运。

2.乌鲁木齐市每月对该企业开展不少于一次现场执法检查,监督该公司加快 VOCs 治理进度,严格按治理方案时限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同时加大对炼油厂、化纤厂及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频次,监督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整期间对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开展 16 次现场监察,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不定期对该单位监测 20 次,监测结果均达标。

三、奎屯市存在多家石化企业,VOCs 排放量大,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 VOCs 综合整治及验收工作。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装车站、储油库VOCs 综合治理改造及验收。2018 年 9 月在原有火炬系统的基础上,新建火炬气回收装置,经测算,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满负荷达产后,可实现 VOCs 减排 178.5 吨/年,完成整改任务减排 VOCs108 吨目标。

2.23 家加油站及 1 家储油库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及验收工作。经核算,奎屯市 23 家加油站和 1 家储油库挥发性有机物削减量为150.48吨,完成整改任务减排VOCs88.2吨目标。

四、独山子区存在多家石化企业,VOCs 排放量大,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加强区域 VOCs 在线监控网格化建设。完成独山子城区、企业 VOCs 监控能力建设,4 座 VOCs 在线监测站、12 台 TVOC 在线监测设备和 1 套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系统建成投用,全面加强区域网格化 VOCs 监控能力。

2.加强设备泄漏检测及修复。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完成对 55万个密封点的两轮泄漏检测及修复,完成 16 万个轻液密封点的四轮检测及修复,总计检测 1768283 个密封点次,发现漏点 2544个并全部修复,VOCs 年减排量 102 吨。天利实业石化总公司完成 4 轮泄漏检测及修复工作,总计检测 287405 个密封点次,发现漏点 130 个并全部修复,VOCs 年减排量 10.7 吨。

3.实施工程治理减排措施。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完成 31 座拱顶罐及内浮顶罐的罐型改造及尾气回收治理,对 24 座储罐进行了优化停用,VOCs 年减排量 465.35 吨。完成乙烯厂液体产品装车台增设油气回收设施,VOCs 年减排量 6.78 吨。完成乙烯厂火车及汽车装车栈桥油气回收设施改造,VOCs 年减排量 74.31 吨。天利高新完成甲乙酮厂 13 座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实施高效密封浮盘更换改造,同时对 270 罐区 6 台苯和环己烷储罐呼吸阀排放的 VOCs 气体通过压缩冷凝后焚烧处理。VOCs 年减排量 5.6132吨。完成生产装置密闭排放改造,项目包含天利高新甲乙酮厂罐区 V—709 系统改造、己二酸厂醇酮二元酸酯密闭蒸煮、顺丁橡胶厂密闭蒸煮、公用工程中心焦油罐、单酯罐排放气恶臭治理等四个子项目,VOCs 年减排量 59.089 吨。

4.严格环境管理。制定了《独山子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管理制度》,成立投资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对不符合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通过。已完成石化企业提标改造工作,达到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天利实业、天利高新等重点石化企业均建立 VOCs 管控平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数据平台),对所有涉 VOCs 的工艺设备密封组件进行周期性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政府网站每季度对企业 VOCs 排污申报登记表、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检测报告进行信息公开。

五、乌苏市存在多家石化企业,VOCs 排放量大,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乌苏市五家企业进行了 VOCs 污染源排查,填写了易泄漏点日常检查记录,针对易泄漏点安装了 VOCs 治理的设备及配套设施,对部分排放源处安装了固定式检测设备。有关企业对装置区、罐区、装卸区进行 VOCs 治理,实施密闭排放改造,减少装置开停工检修期间及装卸油时异常排放,五家石化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乌苏玉玺石化有限公司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检测合格,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乌苏市明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乌苏市正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背景值检测合格,5 家企业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六、一些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感不强。工业信息化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力,哈密亿乐焦化公司 2 台 5 万吨/年兰炭生产装置按要求应于 2012 年底前淘汰,但至今仍未淘汰到位。

整改时限:2018 年 6 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哈密亿乐焦化公司 2 台 5 万吨/年兰炭生产装置已于 2017 年9 月 29 日彻底拆除。2018 年 1 月 4 日,兵团工信局下发《关于报送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总结和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兵工信电〔2018〕3 号),对兵团落后产能进行再次摸排,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点名的化工问题:山东、浙江、四川等8省(区)整改得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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