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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公开了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至9月组织对吉林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
截至2019年3月底,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53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274项,其余整改任务正在按有关要求推进实施。
8省(区)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地区矿山开采、围填海项目生态恢复治理进展缓慢,一些地方基础治污设施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整改任务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二是一些地方整改工作避重就轻,甚至不作为、慢作为,致使黑臭水体治理、过剩产能压减等整改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三是一些地方对群众环境举报查处不力,导致有关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甚至出现污染反弹。
小编盘点8省(区)公开的整改方案,涉及化工行业的整改情况如下:
吉 林
截至目前,67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2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吉林市现有 53 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其中大中型企业 25 家,全市危化品总库容 800 多万吨,每年需要通过公路运输的危化品总量有 200 多万吨。由于市区内主要跨江运输路桥应急设施建设不完善,对松花江一江碧水、雾凇岛等自然景观构成较大安全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2018 年 4 月 2 日,吉林市政府印发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化品运输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方案实施监管。
2.2018 年 3 月底,吉林市公安局已在全市危化品运输路线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 198 处。进一步优化了危化品运输路线,加强日常执法。
3.2018 年 12 月底,秀水桥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工程和金珠大桥整改工程均已完成竣工验收。
4.吉林市持续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各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对停车场及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检查。
二、全省 77 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分布有人口密集区,尤其是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问题突出,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
1.2018 年 1 月 10 日,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经省工信厅和省安监局组织专家评估,确定我省 16 户危化品生产企业纳入搬迁改造计划,其中就地改造 8 户,异地迁建 4 户,关闭退出 4 户。省搬迁改造工作组赴辽源、通化、梅河口、公主岭等地,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评估开展情况,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2.吉林市已完成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评估,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重新核定上报,完成了全市化工园区的评估论证。组织全市纳入搬迁改造名单的企业制定了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的具体实施方案。
3.2018 年 8 月 21 日,省工信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调度推进专题会。按照会议相关工作部署,吉林市工信局和安监局联合行文,将全市 6 户危化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上报省工信厅、省安监局。
4.2018 年 5 月,吉林市按照重新核定上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以及省市对搬迁改造工作有关要求,对《吉林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截至目前,全市 6 户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正在按有关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三、五十九、中石油吉林油田公司在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 29 口油水井目前仍未按要求退出,位于实验区内的 145口油水井虽然制定了退出计划,但确定的最后退出时间为 2088年,对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置若罔闻。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
1.2018 年 7 月底,松原市查干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吉林油田的 29 口油水井已全部封井,4 个采油平台已全部拆除,现已恢复地貌。2018 年 9 月底前,缓冲区内合资合作油田的 9 口油井已全部封井,平台全部拆除,已恢复地貌。
2.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145口油水井正在按方案逐年退出,严格落实油水井关停退出措施,平稳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到 2032 年全部退出。
3.松原市加强退出期油田企业的环境监管,把油气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浙 江
截至目前,计划应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的2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余18项均按计划加紧推进。
一、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11 家染料化工企业在道墟镇填埋 12.48 万吨危险废物,存在环境隐患。绍兴上虞区政府对此重视不够,长期以来没有妥善处置。2016 年 11 月,绍兴市政府将其列入全市重大环境隐患整治清单,要求尽快整治到位。但上虞区政府直至 2017年 3 月环境保护部现场检查后才开始治理
整改时限:2018 年 2 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1.2017 年 11 月完成道墟镇花宫渡填埋危险废物清理工作(共开挖约 2.8 万平方米,18.52 万吨),运往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规范处置;2017 年 12 月对基坑中土壤进行检测(共检测土壤点位 212 个),检测结果全部达到清理目标值(目标值参照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完成阶段性验收整治任务。
2.2017 年 8 月 28 日,上虞区如峰农庄已停业整顿,同时将相关农产品及土壤送检,检测结果均为合格。2017 年 9 月,拆除如峰农庄违章建筑 4519 平方米并清除场地上有关种植物,撤销如峰农场 4 项荣誉并收回有关补助资金 94 万元。
3.道墟镇花宫渡危险废物清理完毕后,立即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并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采用以“覆水—抽提”置换为主的地下水生态修复方案。2018 年 1月 25 日,完成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建设(共建设抽提井 153 个)并投入运行。基坑局部实施覆土回填,回填土检测指标全部合格。同时,生态修复过程中严格落实二次污染防护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每月对修复场地周边水体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4.上虞区对 112 家企业安装固体废物全过程动态监管系统,建立危险废物跨区转移报备制度,多次开展“利剑”“飞鹰”等专项执法行动,2018 年以来查处涉固体废物案件 27 起。对花宫渡场地环境实施长效监管,采取封闭性管理措施,设置相关警示标识,加强场地用地管理,严禁场地范围内种植非生态修复有关农作物。
山 东
截至2019年3月,全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完成31项,其他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
一、《国家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环境风险较大的危化品企业应进入化工园区,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对此没有提出明确要求。
整改时限:2025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完成新一轮“四评级一评价”。制定《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从安全、环保、节能、质量和转型升级五个方面对化工企业进行评级评价。全省参评企业 6094 家,评级为优、中、差的企业分别占 16.4%、45%、38.6%。
(二)基本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制定出台《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对全省原有 199家化工园区进行清理整顿,各市申报 93 家。截至 2019 年 3月底,省政府分三批认定 65 个化工园区、7 个专业化工园区。综合考虑“三线一单”、山东省渤海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和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及省市产业规划布局情况,化工园区总量将控制在 85 个以内。
(三)稳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制定出台《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扎实推进搬迁改造工作。结合化工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风险评估,确定 58 家城镇人口密集区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其中 37 家搬迁改造、15 家就地改造、6 家关闭退出。对列入搬迁改造名单的企业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已启动,部分企业已开始新址建设、群众搬迁、设备拆除,2020 年年底前完成;2020 年年底前启动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的搬迁改造,2025 年年底前完成。
二、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违规建设听之任之,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 20%左右,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目前全省在产的 8124 家化工企业中,3389 家无立项手续,5146 家无规划许可手续,3259 家无土地手续,1183 家无环评手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一企一策”分类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该关停的关停,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规范的规范,避免“一刀切”。截至 2019 年 3 月底,无立项手续的化工生产企业 2630家,无规划手续 5700 家,无土地手续 3176 家,无环评手续1169 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二)严控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 8 条断然措施,在化工园区按新标准重新认定前,暂停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2017 年 12 月,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对新建、改扩建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三、一些地方违规推动化工企业建设。
整改时限:2025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开展新一轮“四评级一评价”和“进区入园”。制定《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从安全、环保、节能、质量和转型升级五个方面对化工企业进行评级评价。制定出台《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对全省原有化工园区进行清理整顿。
(二)开展分类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该关停的关停,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规范的规范,避免“一刀切”。严控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 8 条断然措施,在化工园区按新标准重新认定前,暂停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
(三)开展责任追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山东省化工行业长期无序发展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聚焦问题产生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按照“谁决策谁担责,决策者重责,实施者轻责”的原则,提出责任追究初步意见。
四、2013 年以来,潍坊市寿光侯镇海洋化工园、临沂市沂水庐山化工园、滨州工业园区等突破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分别建设了 20 个、37 个和 8 个化工项目。
整改时限:2018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
(一)潍坊市寿光侯镇海洋化工园整改情况。寿光市于2016 年 11 月批复《侯镇总体规划(2016—2030 年)》,20个项目已全部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反馈意见后,寿光市对园区内化工企业进行了清理清查,现有化工企业 82 家,均在规划用地范围以内。同时,严格执行城乡总体规划,加强项目审批审查。
(二)临沂市沂水庐山化工园整改情况。2018 年 2 月,省政府批复了《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 年)》,37 个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9 月底,公布了庐山化工园区认定文件。
(三)滨州工业园区整改情况。反馈意见指出的 8 个化工项目,3 个未建设,责令不再建设;3 个停产或停止试车,责令不再开工生产;2 个涉及中央救灾农药储备项目限产运行、达标排放。
五、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未批先建两个涉危化品化工项目,用地性质不符合山东省化工集中区设立要求,临沂市政府应沂水县政府请求,于 2016 年 11月违规将项目所在区域认定为化工集中区,沂水县据此为该企业项目补办相关手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完成。
2017 年年底前,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的吡啶深加工和双乙烯酮、乙酰乙酸乙酯两个涉危化品项目已停产整顿,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停建。对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问题,已立案处罚并补办了规划施工许可证。目前,两个项目各项手续已经完备。投资 6500 余万元,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聘请南京环科院专家进行了评估。
六、山东省燃煤消费总量大,化工、水泥和钢铁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占比高,电解铝等产能规模持续增长,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长期居高不下,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严控高耗能项目准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出台了《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2018年,共对 57 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累计核减能源消费量约 19.27 万吨标准煤。严把环评审批关,新建耗煤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替代文件的,一律不予通过环评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及其他高耗煤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附件中,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方案,否则一律不予通过环评审批;对钢铁、电解铝等项目,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产能替代文件的,一律不予通过环评审批。
(二)产业高端化助推发展绿色化。2017 年 10 月,出台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以钢铁、煤炭、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钢铁方面,2017 年,全省压减粗钢产能527 万吨、生铁产能 175 万吨;2018 年,全省压减粗钢 355万吨、生铁 60 万吨。煤炭方面,2017 年,全省化解产能 351万吨;2018 年,全省化解产能 495 万吨;2019 年,计划化解产能 162 万吨,目前,已完成 84 万吨。电解铝方面,2017年,全省已清理违规产能 322.25 万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速推进,“十强”产业规划编制完成,新动能增势良好,2018 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 9.6%,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 7.5%,增速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4.4 和 2.3 个百分点;工业机器人、服务器、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产量分别增长 71.5%、76.3%和 16.5%。
(三)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高。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多元化发展,截至 2018 年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容量占总装机容量 22.91%,同比提高 3.5 个百分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长 50.11%,其中风力、太阳能发电分别增长 28.48%和 88%。大力推进外电入鲁,锡盟—济南、榆横—潍坊、扎鲁特—青州 3 条特高压线路已建成投运,上海庙—临沂特高压线路主体工程已完工。2018 年,全省接纳省外来电 69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2.63%。
(四)节能基础管理不断强化。积极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对石化、焦化、有色、造纸、水泥等行业 200 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帮助用能单位查找薄弱点和问题点、找准挖潜点和整改点、制定提升点和突破点;发布七批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引导用能单位加大节能改造力度,降低能耗、物耗;在全国率先实施“工业绿动力” 计划,建成项目 3845 个,年可节约标准煤 1093 万吨。在炼化、焦化等高耗能行业遴选 4 家能效“领跑者”,树立节能标杆,开展对标达标。
(五)建立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锅炉、火电厂、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面涂装行业、铝型材工业、有机化工行业、其他行业、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已发布。工业炉窑、钢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报请省政府,待批准发布。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每月公开全省大气污染源“双晒”情况,目前,已公开 8000 余家企业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2017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15.1%和 12.2%,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六)强化节能监督监察。2017 年限期整改复查工作,9 家复查企业有 6 家完成整改,1 家因未按要求整改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2 家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的企业,正按淘汰计划更换落后电机。开展 6 个行业(石化、化工、合成氨、乙烯、独立焦化、造纸)和 5 种设备(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空压机)专项监察,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 300 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监察能评项目、能耗限额、能耗设备、能源管理负责人设立和聘任备案等,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七、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山东省唯一的国际重要湿地,近年来保护区侵占问题突出。截至 2016年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在保护区内陆续建设山东朋聚化工科技公司等 5 家企业,侵占保护区 248 亩。2013 年以来,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 159 处油井等油田生产设施,37 处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截至督察时,保护区内共有油井等油田生产设施 2481 处,300 处位于核心区及缓冲区。
整改时限:2020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山东朋聚化工科技公司等 5 家企业侵占保护区部分已全部退出并实施了生态修复。
(二)2013年以来违规新建的159处生产设施整改情况。
1.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的 37 口井,其中位于陆上缓冲区的 7 口井,已于 2017 年 7 月完成关停退出,2018 年 3 月完成生态恢复;位于涉海核心区和缓冲区的 30 口井,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组织制定了关停退出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 2017 年 10 月报国家海洋局,2017 年 11 月通过专家审查。截至 2018 年 11 月 6 日,已全部完成封井退出,已完成生态恢复 15 口。
2.实验区 122 处设施,飞雁滩油田的 7 口井已关停退出,完成整改任务;陆上 85 处设施,2017 年 8 月取得环保备案批复,已完成问题整改;其余 30 处设施已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开展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滩海油田开发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 2017 年 10 月报国家海洋局。按照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的意见,重新修改编制《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滩海油田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8 年11 月 30 日重新上报生态环境部,12 月 28 日通过技术评估专家审查,2019 年 1 月 3 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上报生态环境部。
(三)2012 年前建成的 263 处生产设施整改情况。
1.位于陆域缓冲区 17 口井,2017 年 7 月完成关停退出,2018 年 3 月完成生态恢复。
2.位于涉海核心区和缓冲区 246 处设施,其中 14 处已全部关停退出,完成整改任务;其余 232 处已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组织制定了关停退出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 2017
年 10 月报国家海洋局,2017 年 11 月通过专家审查,目前正待批复。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已封井退出 86 口,已完成生态恢复 31 口。
(四)保护区内 2481 处油田生产设施整改情况。保护区内共有油田生产设施 2481 处,除核心区及缓冲区 300 处油田生产设施和2013年在实验区违规新建的122处油田生产设施外,尚有 2059 处位于实验区。
1.位于陆域的 1446 处设施,2017 年 8 月取得环保备案批复,已完成整改。
2.位于海域的 613 处设施,已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开展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修编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通过生态环境部环评中心评估,正根据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截至2019 年 3 月底,实验区中 132 处废弃设施,已完成 109 处生态恢复。
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高发,2013 年以来,仅山东省公安系统就查处 1339 起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
整改时限:2020 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一)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印发实施《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建设进度较快的市继续实行“以奖代补”,2018 年安排 800 万元支持枣庄、滨州市 4 处综合处置设施建设。截至 2018 年 9 月,全省“十三五”规划建设的 353 个项目(包括企业自建项目),已建成 186 个、在建 53 个。2018年 8 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的通知》,对规划项目进行调整优化。
(二)重点任务建设积极推进:济南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1#暂存库框架结构完成封顶,2#暂存库正在进行支模钢筋绑扎工作,3#暂存库框架结构完成封顶,灰渣库框架结构完成封顶;
济南环境科技产业园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场地附着物清理工作已完成,环评报告、节能报告正在编制。
青岛平度市新河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已试运行。
淄博光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完成施工许可,厂区内地下管网正在施工。
枣庄鲁南渤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二期 3个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及发改部门核准,已开工建设,其中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中的改扩建项目部分车间已建成(2.5 万吨/年焚烧项目、0.5 万吨/年废包装桶回收项目)。
枣庄扬子化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5.8 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焚烧处置项目)正处在环评阶段。
东营创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已建成投运;
德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办公楼及辅助用房主体通过质监站验收,1#暂存库框架柱、框架梁砼浇筑全部完成 2#暂存库完成外墙脚手架搭设完成,框架柱钢筋绑扎及支模完成,3#暂存库框架柱梁钢筋混凝土浇筑完成,焚烧车间料坑底板钢筋绑扎完成60%,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基坑继续降水,壁板钢筋绑扎完成;
康明环保有限公司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焚烧车间上料楼四、五层楼板浇筑,耐火材料进场已开始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 60%;物化车间设备安装50%,污泥干化车间、稳固化车间内部地面施工;分析化验楼内部墙面抹灰完成,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 50%,研发楼已封顶,完成总工程量的 35%;厂区道路及给排水管线开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 20%。
潍坊昌邑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项目、寿光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已建成,并办理了试运行批复。
潍坊寒亭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已建成投运,并申领了省生态环境厅发放的危废经营许可证。济宁元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一阶段 3 万吨/年的焚烧线已投料试运行。
泰安宁阳圣奥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焚烧炉项目已建成投运;
泰安市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点火试运行;
山东霖新能源科技公司废矿物油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并启动试运行;
山东鲁岳化工有限公司危废处理 POXREM 系统项目已开工,焚烧系统进入土建施工阶段,工艺装置的施工图正在设计。
威海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已开工,车间、暂存库、罐区及厂区路面硬化等工作已完成。
临沂临沭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项目(焚烧处理)已建成并投产;
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开工建设前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正在建设;
沂水庐山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项目正在建设。
临沂兰陵县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正在建设。
临沂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已建成投运。
临邑县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土地平整完毕,完成暂存库施工设计。聊城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已经完成选址、规划意见、土地预审、立项手续。
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中节能(山东)循环经济有限公司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综合处置项目、滨州市宏通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碳渣综合利用项目、北海固废处置中心项目(魏桥自建)均已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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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一、总体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
辽宁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发布:2021年12月,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2023年,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现再次公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一、坚决扛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省委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平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一、反馈问题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20年实施的岳阳市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于近日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各督察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2024年10月20日下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动员会在合肥召开。至此,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10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据悉,这批督察将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开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7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河南省贯彻
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报告。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一、总体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
自贡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自督整改办〔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自贡
辽宁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发布:2021年12月,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2023年,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现再次公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一、坚决扛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省委
咸阳市公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如下:2023年4月6日至6月5日,省第二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9月11日,反馈了《咸阳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近年来,党中央先后对广东开展了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
阳江市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落实好督察整改作为必须答好的政治答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23年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山东省有序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水泥行业60家熟料企业、142家粉磨站企业和25家焦化企业,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省12家在产钢铁企业中,11家已完成全过程超低排放公示,1家(新建企业)已完成清洁
唐山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3月23日至4月2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6月1日,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河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唐山市委、市政府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制度性保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
2023年9月,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武汉市发现,武汉市系统推进巡司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滞后,中央环保督察等整改任务超期未完成。一、基本情况巡司河全长10.6公里,其中,箱涵段为武泰闸至解放闸段,长1.6公里;明渠段为武泰闸至青菱河段,总长约9公里(武昌区约0.5公里、洪山区约8.5公里)
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
为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征集了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旨在展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和取得的成效,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做法。这些案例做法仅供参考借鉴,不作为相关企业开展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今天,一起来看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典型案例⑤——煤化工行业典型
11月22日,中化国际发布公司首份《应对气候变化报告》。在报告中,中化国际宣布公司目标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并明确提出了“三步走”时间表,力争于2029年前实现自身运营碳达峰,2030年实现碳达峰,2050年实现碳中和。报告显示,2020-2024年,中化国际围绕设备升级、技术改造累计实施重点低碳项目92个
时间:2025年4月28日-30日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立足长三角辐射全国全国一年一度行业盛会打造一站式精准商贸平台促进化工行业的重要交流平台市场概况当前长三角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社会倡导“节能降碳,绿色化工”理念,努力做强民族品牌;同时,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契机,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漳州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促进石化化工行业绿色电力消费,以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为导向,逐步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文件还提到,依托福建省作为全国碳排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9月11日印发漳州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漳工信规〔2024〕4号),计划到2030年,炼油、乙烯、合成氨等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进一步降低,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乙醇等短流程合成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关
近日长先新材466KWh浸没液冷储能系统已成功应用于危化品企业,该系统采用了长先新材自主研发的CXCH-220浸没式冷却液。这是广东省首台在危化品工厂里面设立的浸没式储能设备。危化品企业对于储能设备的安全管控极为严谨,因为其生产和储存的化学品大多具有高度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一旦发生事故,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生态环境局8月26日印发《莆田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莆市工信规〔2024〕5号),目标“十五五”期间。石化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内
一、展会序言CIP2024第二届中部(郑州)化工技术装备与新材料展览会同期举办:2024中部(郑州)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由河南省化工医药安全生产协会、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主办、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塑料协会、河南
一、展会序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技术的迅猛发展,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迎来了2024中部(郑州)化工环保设备、污水处理博览会的隆重开幕。本次展会旨在汇聚业界精英,共商行业发展大计,推动化工安全防护与环保设备的创新与应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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