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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坊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潍坊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如下方案。
一、面临的问题
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大。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虽已全部配建粪污处理设施,但有的养殖场(小区)配建标准不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农作物秸秆尚未做到能用尽用,禁烧工作压力较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不健全,回收率较低。农用地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农村河道坑塘污染亟待整治,农田灌溉退水污染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尚未完全划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亟待清旧账、补短板,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加快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强化农业生产污染综合防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强化农业农村生态产品供给,推进“三生三美”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建设生态潍坊、美丽潍坊。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源头减量。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养殖生产布局、规模和结构,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坚持优先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统筹实施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脱贫攻坚,系统推进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不搞“一刀切”。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调动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1.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化肥、农药和农业用水实现减量化、规范化使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得到提高,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农用地土壤基本得到保护,构建起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农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彰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性成效。
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完成“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小流域生态清洁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得到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得到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2020年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保护区划定后要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牵头,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1次。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1.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研发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药器械,做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严格执行农药质量标准,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和限制使用农药(含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杜绝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公布的禁用农药,加强农民用药技术指导。探索建立农业生产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构建现代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大力推广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技术,减少盲目用药、乱用药、滥用药。因地制宜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大中型施药机械和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喷洒农药对靶标物的精准性,提高农药利用率。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意识和技能。以花生、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为重点,运用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集成推广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以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重点,鼓励开展整建制统防统治服务作业,提高科学用药、精准用药水平。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等服务。大力推进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绿色高效技术更大范围应用。到2020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在农业病虫害发生平稳的情况下,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下降1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严格执行化肥质量标准,研发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肥机械。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全面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实现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等各种作物全覆盖。提高施肥的精准性,提高化肥利用率。以设施蔬菜栽培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通过配套建设滴灌设施,将施肥和灌溉同步进行、一体化管理,提升节水节肥水平。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增加到70万亩,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6%。(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3.实施有机肥增施替代工程。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技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将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列为肥料使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关键技术培训重点内容。将增施有机肥列入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提升等相关项目建设内容,扩大项目示范带动能力。大力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水平。到2020年,商品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到44万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4.推进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在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农业灌溉用水量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4以上,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1.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为方向,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畜牧大县市区,整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中处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模式。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5%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依托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情况、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将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加大监管力度,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领域科学技术研发力度,加强科研成果的示范推广。努力拓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着力提高农膜回收率。开展地膜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农膜回收综合利用工作。选择花生、棉花、马铃薯、大蒜等主要覆膜作物及其集中种植区域,以县为单位开展地膜回收和残留治理试点,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加大新修订的地膜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力度,推广使用0.01mm以上标准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逐步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制度。支持研发和示范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开展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攻关,探索农膜污染防治新模式。完成国家下达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目标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严格落实养殖场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依法依规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应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认真执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和相关技术标准。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排污许可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督促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尽快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规范化配套建设(或委托他人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3.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连片池塘尾水集中处理模式等健康养殖方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农业。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探索水产养殖容量控制制度,全面清理开放性湖泊、饮用水水源地网箱网围养殖。配合国家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养殖节水减排。科学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增养殖,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严控河流、近岸海域投饵性网箱养殖。推进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修复水生生态环境,加强水域环境监测。(市海渔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农用地土壤保护与修复工程。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对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及时划入严格管控类,实施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有关县市区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根据农用地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以及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指标。(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配套提高市、县级集中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配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乱堆乱放形成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排查建档,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2020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严禁城市垃圾非法向农村转移堆弃。(市城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筛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和设施设备,采用适合本地区的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全市农村改厕步伐,积极鼓励改水改厕同步进行,到2020年,全部镇(街道)内30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优先整治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环渤海区域及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村庄。到2020年,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8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到2020年,确保新增完成135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各级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考核评估,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围绕村庄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主要环节,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排查,对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应通报批评或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新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没有保障的,不得安排资金和项目。(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在主要河流及重要湖泊、重要河口、重要海湾的敏感区域内,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河湖海洋、违法占用河湖水域和海域,严格管控沿河环湖沿海农业面源污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山区、丘陵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平原区以自然村为单元,因地制宜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探索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发挥水土保持的整体功能。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逐步减少水土流失面积,降低水土流失侵蚀强度,2018年至2020年,全市每年面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平方公里。(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落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级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镇(街道)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按照国家行动计划及本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以县市区为单位,重点对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水体控制单元等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的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规划。(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和完善财税与土地保障政策
各地统筹的上级涉农资金重点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倾斜,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经费渠道。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政府涉农资金等相关渠道资金,用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统筹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合理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并向贫困落后地区适当倾斜。加大对生态农业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户给予物化补助。落实国家关于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相关要求,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生产、运输等扶持政策,结合实际统筹加大秸秆还田等补贴力度。落实国家关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体用地优惠政策,保障用地需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支持农村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推进秸秆和畜禽粪污发电并网运行、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以及生物天然气并网。落实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机制的相关要求。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社会化参与机制
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采取城乡统筹、整县打包、建运一体等多种方式,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机制。鼓励各地积极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一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各级政府在项目安排、申报省级以上示范、落实奖补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推动基层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依法依规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向符合支持范围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企业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严格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不断加大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各级政府要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内容。落实镇街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按照市、县、镇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和技术装备,保障履职需要,确保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协调。创新监管手段,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APP等技术,充分利用乡村治安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鼓励公众监督,对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举报。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相关部门已开展的污染源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支持范围的县域,应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肥料、农药登记管理,建立健全肥料、农药使用调查和监测评价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五)加强宣传教育
在农村地区开展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举办“小手拉大手”等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强化村委会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引导农民保护自然环境,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处置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充分依托农业基层技术服务队伍,提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技术咨询和指导,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监督评估
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动态评估,对本方案实施情况每年开展1次评估,终期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验收。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实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并启动问责程序。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严肃问责。(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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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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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多彩人文之韵充分彰显,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四川基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坚定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原则,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速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格局,加强两岸生态文明共建,促进两岸生态环境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由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联合主办的第五届海峡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水平建设美丽中部,促进中部地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崛起,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加快推动绿色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7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赵世新司长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做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裴晓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强土壤
为全面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求,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工作,吉林省松原市生态环境印发《2024年松原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详情如下:2024年松原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一、环境空气监测(一)工业园区专项监测1.监测范围在省工信厅认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宁夏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特制定《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库审核要点》《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环保验收意见》《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规程(试行)》,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近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48家有关责任单位部门研究制定的《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正式印发。据悉,《清单》分为9大部分,共201项任务。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8项。具体分为正在推进整改的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正在推进整改的省级督察反馈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及来陕考察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内容,在中省市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西安)国际水处理技术与装备博览会”(以下简称西安水博会)自2019
11月17日,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阜阳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着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要求,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修复,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3月1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融资企业及融资需求的通知,详情如下: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融资企业及融资需求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长白山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为有效缓解污染治理项目融资难题,引导金融机
近日,淄博市政府印发了《淄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浓度均达到全省中游水平,综合指数排名摆脱全国后20名、全省后3名。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力争全面消除Ⅴ类水体,实现水环境质量走在全省前列
湖北省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共设置11章、24项重点指标、6大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仙桃市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作用,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修订了《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指南》提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未被涉农资金整合部分)支持的项目,均应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范围。采用竞争性分配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各地按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待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后,纳入中央项目储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振兴建设,我国村镇环境得到大幅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回首十年,此间道路不乏艰难和曲折,但在国家政策的引领和行业人士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取得了当下的成绩。本文以大事记形式,对近十年来我国村镇污水治理有关的重要政策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梳理与回顾。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印发《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保障更加有力;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初步遏制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地下水污染扩散趋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农村生态环境实现持续改善。全文如下:
2021年水务行业发展机遇与趋势展望
2月26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展望“十四五”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介绍“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介绍了山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成效。据了解,省委、省政府制定了“1+1+8”污染攻坚战系列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是“8”其中之一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振兴建设,我国村镇环境得到大幅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回首十年,此间道路不乏艰难和曲折,但在国家政策的引领和行业人士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取得了当下的成绩。本文以大事记形式,对近十年来我国村镇污水治理有关的重要政策进行了梳理与回顾。2009年——国务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4月共计16个氢能项目传来消息,涉及氢能制储输用多个领域,详情如下:签约4月,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与江苏富仕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建设绿氢智慧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万吨绿氢、60万吨绿色甲醇和40万吨绿氨项目。据了解,
北极星储能网在天眼查APP获悉,4月27日,东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曲涛,注册资本20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德时代全资持股。值得注意的是,近几个月,宁德时代在山东接连注册
4月29日,吉电股份发布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98亿元,归母净利润10.99亿元,首次叩开“10亿俱乐部”大门,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77%,清洁能源板块营业收入首超火电;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扣非净利润6.05亿元,同比增长5.65%。这背后,正是在国家电投集团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4月24日,华电潍坊昌邑东利渔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据悉,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昌邑市龙池镇东利渔村,交流测装机容量3.82MW,利用村主干道路及广场上方空间,打造出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于一体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样板工程。项目采用“全额上网”的方式,通过控制系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教育部公布《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共有19所院校新开设了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已有103所高校开设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覆盖27个省市。文件显示,有南京理工大学、营口理工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淮南师范学院、合肥理工学院、淮北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期,中广核发布4个风电项目风机采购中标公示。山东潍坊刘王庄(大代小)150MW陆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筒+箱变+吊装)采购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项目容量112.5MW,机位数量15台,单机容量7.5MW。中标人: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中标价格:23459.133万元。贵州龙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指出,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消纳模式创新行动重点任务中,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支持新能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期,大业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与上海睿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根据公告,该合同的总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采购等,合同价格为11.6亿元,税前金额为10.47亿元,税金为1.13亿元。合同工期为268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7日,山东省东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山东省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解读,详情如下:山东省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我国现行电价结构主要分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工商业三大类。山东省自1994年起对工商业实施分时电价政策,2016年扩展至居民生活用电领域。2023年1月推出
重大项目加速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消费市场供需两旺......今年一季度,山东经济实现良好开局。数据显示,山东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达20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实现开局稳、开门红。电力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风向标,反映经济活力,彰显发展潜力,折射经济韧性。一季度,山东第一产业用电量37.8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深化分时电价改革,促进新能源消纳和惠企利民情况。对于用户来讲,山东“五段式”分时电价政策能让生产生活节省多少用电成本?所谓“五段式”分时电价政策,就是将1天分为尖、峰、平、谷和深谷五个时段,以2025年4月份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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