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8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9年第二季度自动监控数据严重超标的40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污水处理厂仍然是重灾区,40家单位中有17家是污水处理厂,占比达到42.5%。
其中,河南省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日计罚4880万元。从2015年开始,这家企业几乎每年都能领到1-2个环保处罚。
为何三番五次违法排污?挂牌督办并未引起重视
据查,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又名孟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处理河南孟州市产业聚集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准。这一集聚区以装备制造、皮革制造、生物化工等为三大主导产业,3次入选河南省十强产业集聚区。
企查查提供的数据显示,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堪称环境违法常客。2015年,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违法排污问题严重被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实施挂牌督办。
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官网上显示,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5年以来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长期超标排放。原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两次对其实施立案处罚(孟环罚决字〔2015〕004号、10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未能实现达标排放;2015年6月9日,当时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致函焦作市人民政府(豫环函〔2015〕182号),要求焦作市人民政府责成孟州市人民政府对这一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并安全处置脱水污泥和按规定及时拨付污水处理厂运行所需经费。9月11日,当时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致函提出的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发现函件中列举的环境问题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司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脱水污泥乱堆乱放和运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然而,挂牌督办并没能让企业及时整改。2016年、2017年,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污、擅自倾倒污泥、不配合环保检查等原因被原孟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昔日“桥头堡”已被转手
企查查显示,这家污水处理厂由中原康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100%控股,穿透层层股权结构,最后疑似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持股比例约16.668%。
而仅在一年多前,原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杭钢股份下属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南永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全部51%股权、49%悉数转让给中原康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1月24日办妥资产移交手续。
2011年11月8日,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永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河南孟州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签约。项目签约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其中一期5万吨,投资约9075.4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彼时,富春紫光公司希冀借孟州项目在当地的“窗口示范”效应和“桥头堡”作用,努力做大河南水务市场。
两家环保企业究竟为何决定转让股权不得而知,但从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的过往可大致推断其中缘由,折戟河南水务市场也已成定局。企查查显示,两家企业再无可查的河南地区水务投资项目。
截至发稿,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处罚决定仍表示不服,已经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中国环境报也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新闻链接:
违法连续两月有余 按日计罚近五千万元
本来处罚80万元,因拒不整改,两个月后,按日计罚金额达到4880万元。河南省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今年2月以来外排废水严重超标排放,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因是什么?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4880万元罚单从何而来?
企业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按日计罚,80万元变4880万元
据了解,2019年2月13日,焦作市环境执法人员在对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样监测时发现,其总排口外排废水总磷(TP)1.42mg/L、总氮(TN)23.4mg/L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规定的一级标准A标准(TP≦0.5mg/L,TN≦15mg/L)。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2月26日向其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焦生环罚责改〔2019〕2号),并于2019年4月3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焦生环罚决字〔2019〕1号)罚款80万元。
2019年3月25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改正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开展复查。结果显示总磷2.37mg/L、总氮25.2mg/L,依然超标,并且数值高于上一次监测结果。因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决定:1、责令改正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2、对公司自2019年2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金额为80万元,计27日,共计2160万元行政罚款。
2019年4月28日至29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再对其整改情况开展再次复查。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营,两条氧化沟1条正常运行,另1条正在放空施工中。焦作市环境执法人员对外排废水总排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排口氨氮23.8mg/L、总磷2.68mg/L、总氮30.5mg/L,不仅污染物浓度更高,还新增一项超标污染物。
为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自2019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4月28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金额为80万元,计34日,共计2720万元行政罚款。加上之前的2160万元,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共被罚4880万元。
进水超标是否是出水超标的免责理由?
进水超标案件屡见不鲜,但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可以免于处罚的例外情形和免责事由
针对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决定,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喊冤。
公司认为,总排口排水超标的“罪魁祸首”系进水量严重超负荷,且进水水质超标仍极为严重,各指标均严重超出工程设计所允许的负荷,导致系统瘫痪,处理效率严重不足。
在4月20日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进水管网处提取水样分析显示,COD浓度高达37699.2mg/L,超出进水标准105倍;氨氮浓度高达152.45mg/L,超出进水标准5倍,总磷浓度高达25.21mg/L,超出进水标准7倍。
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在受到进水严重冲击时,连续向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及孟州市生态环境局汇报进水水量、水质情况及目前所受到的严重影响,但汇报情况后进水水量及水质未有明显改观。此外,根据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水质不合格的处理”中7.5.1.1项中约定:在运营期间,如遇以下进水水质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时,虽经项目公司尽力采取措施,造成的出水水质仍不达标;乙方不承担责任,且不影响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对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关于进水超标是否可以作为免责事由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看,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生态环境部门必须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可以免于处罚的例外情形和免责事由,因此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张进水超标导致的出水超标可以免责没有法律依据。此外,公司提交的《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系与第三方的合同行为,与本案中的行政处罚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对行政处罚无约束力。
实际上,一直以来,污水处理厂因进水浓度超标导致出水超标的案件屡见不鲜。在2016年武汉沃特科凌投资有限公司状告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一案中,案件争议的焦点集中为:原告的污水处理厂排水超过规定标准系因进水超过设计标准造成,对原告的排水超标行为是否应该依法予以处罚。最后法院判决:进水超标不能作为出水超标的免责理由。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有关部署,经积极筹备推进,近日,粤海水务成功获得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颁发的碳中和认证证书,位于肇庆的两座处理规模合计13万吨/日的下属自来水厂——将军山水厂和古塘水厂正式
11月22日,江西南丰县河东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1:江西昌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730443.58元;中标候选人2: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6445736.99元;中标候选人3: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6317298.23元。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
近日,山东宁津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A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排名不分先后):中标候选人1:北控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标候选人2:曲阜市红星建筑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1月21日,江西遂川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129429709.04元。据悉,该项目占地42560平方米(约63.84亩),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为2万吨/日。新建管径DN600-DN1200污水管网约10公里。本项目投资14372.17万元。
近日,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公开招标,工程规模:八师133团、136团、141团、142团、144团、147团、148团和149团8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11月22日,闽东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596.5千瓦,由北区污水处理厂、三
近日,由中建二局承建的扬州市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程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主要用于处理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光伏企业所产生的工业污水。投运后,预计日处理工业污水5万立方米,出水水质可达到准一级A标准。工艺创新破解降解
中国土木工程协会水工业分会2024排水年会将于2024年11月29日在广东省韶关市举行,深圳清泉作为本次活动的协办单位,全程深度参与其中,为促进行业发展贡献了一份绵薄之力。(2023年排水技术年会现场)本次活动将聚焦城镇排水行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城市污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污水污泥资源化与再生
11月19日上午,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委托运营协议签约仪式在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举行。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焕防,北控水务集团副总裁于良法,高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天遨,东部大区副总经理王正国、青岛区域公司总经理崔显平出席签约仪
随州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万m/日,随州火电厂每日取水量3-6万m,因火电厂用水非恒定水量,导致入河水流量最低1100m/h,最高可达5000m/h,水流量变化达3900m/h,水位落差又小。为解决这一难题,项目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定制出一款贯流式水利发电机组。2024年9月,所有定制设备到达现场,在不能完全停
近日,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永康钱江水务城市污水处理厂3003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运行,标志着钱江水利“水厂+光伏”试点项目再添新成果。永康城市污水厂光伏项目作为钱江水利第二个光伏项目,建设总面积为28879平方米,采用单晶硅组件5460块,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接入厂区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4月1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黄牌”重点排污单位韩城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季度超标率84.62%,超标污染物COD、氨氮、总氮;神木市国融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季度超标率41.76%,超标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24年第一季度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昌富超实业有限公司等共231家企业入选该名单,其中包含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湾里生态环境局:根据《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发贵州省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调整建议名单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2023年12月废气(废水)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的通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2023年12月废气(废水)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的通报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名单及监管制度的通知》(晋环监控函〔2019〕125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就《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理念逐渐成为共识。考虑到环境承载力及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会将一些排污大户、重大风险源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督促其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履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但有些重点排污单位工作人员却未能自觉承担起在线监
为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扬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联合检察、公安部门,持续组织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一:扬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18日,江都生态环境局在自动监测设备专项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安装、使用自动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保存原始记录和依法公开排放信息。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2023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通过工作调度、点对点督办、专项帮扶等,督促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承担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截至2023年10月19日,全省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实施自动监测设备和替代监控建设联网率均达到100%,圆
为依法解决违法排污异味扰民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今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办一批违法排污异味扰民的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更大力度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将“安徽吉曜玻
2022年11月,江西省锦江流域发生铊污染事件,造成锦江干流沿线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铊浓度超标,并威胁下游赣江水质安全。事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江西省人民政府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经部省共同努力,事件得到妥善处置,群众饮水安
为依法解决违法排污异味扰民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办一批违法排污异味扰民的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更大力度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将“安徽吉曜玻璃微纤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8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42件,赔偿量化
从时空分布特征、受污染水源用途、事故成因、污染物质类型等多个维度,对2011年-2020年我国307起村镇突发水污染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事故年发生数量随时间整体呈下降趋势,华东、华南和华中三大地区污染事故数量占全国总数的69.4%;作为饮用用途的受污染水源占总数的40%;人为因素引发的事故
2021年12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发现,渭南市潼关县双桥河流域小碾子、小浮选、小氰化提炼黄金(以下简称“三小”提金)屡禁不绝,部分金矿采选企业违法排污多发,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双桥河是黄河右岸一级支流,流域面积331平方公里,主河道长28.4公里,在潼关县境内
2021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部分地方违规上马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问题突出,部分能耗替代指标不实,违法排污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高耗能产业在经济体系中占比偏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约4倍
湛蓝的天空下,两个白色的甲醇储罐巍然矗立。而在距离罐体不足20米的地方,便是拥有珍贵历史价值的头道边段明长城。珍贵的明长城与甲醇储罐同框,如此“罕见”的场景出现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工业园。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中提到,吴忠市盐池县工业园区无序发展,威胁
2021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吴忠市盐池县工业园区无序发展,威胁古长城安全,违法排污多发。
本该是治污的污水处理厂,却利欲熏心,往河道偷排污泥,污染水体,被省汛期水质提升专项督察组抓住了“狐狸的尾巴”!这是4月14日发生在江苏徐州郑集污水处理厂的一起恶劣违法排污事件。
2021年4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省督察发现,晋中市介休、平遥、灵石等县(市)不顾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盲目上马一批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焦化项目,带来严重生态环境问题。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