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
为规范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提计、使用和监管,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20年3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txfc201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寄送邮件至: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邮编:510620)。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4日
附件:
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提计、使用和监管,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矿山企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采矿权人,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第三条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矿山企业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其中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提取,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通过专户、专账核算,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的资金。
第四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照“企业提计、满足需求、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结果为导向,由矿山企业自主合理使用。
第五条矿山所在地人民政府应督促矿山企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边生产边治理,切实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监测和土地复垦的主体责任,提升矿山整体环境水平,推进绿色矿山创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基金提计
第六条 矿业权人应当在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基金账户,反映基金的提计与使用情况,并将基金账户开设情况报送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财政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生产矿山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建立基金账户,新建矿山应当在取得采矿权登记后1个月内建立基金账户。
第七条 基金总额核算依据经审查通过的《方案》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确定。当矿山企业提计的基金总额不能满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实际所需费用的,应当以实际所需费用差额进行补足。
第八条固体矿山基金按年度提计,年度基金提计额按照核定的治理基金总额、占用资源总矿石量、实际生产矿石量确定。
年度基金提计额=(核定的治理基金总额/占用资源总矿石量)×上年度实际生产矿石量
液体矿山基金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方案》所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一次性提计。
第九条新建矿山建设期可不提计基金,正式开采后按年度提计基金(液体矿山除外)。固体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不足3年的(含3年),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实施情况,重新复核所需经费,一次性足额提计基金。
第十条 矿山企业应将财政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退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经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重新核定后转存为基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第十一条 矿山矿区范围、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主要开采矿种发生变更或者储量变化导致服务年限发生变化的,采矿权人应当重新编制《方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重新核定基金。
第十二条 矿山企业依法转让采矿权的,原采矿权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责任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提计基金。
第三章 基金使用
第十三条 矿山企业应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方案》所确定的经费预算、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安排等编制年度实施方案,自主使用基金。
第十四条 基金提计后应及时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不得挤占和挪用。按要求完成年度或阶段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经验收合格后,结余的基金可以结转为下年度或下一阶段使用。
第十五条基金使用范围:
(一)因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预防与治理恢复支出;
(二)因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地表植被损毁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与治理恢复支出;
(三)因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地下含水层破坏的预防与治理恢复支出;
(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管护支出;
(五)因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占用或损坏的土地复垦支出;
(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相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 矿山企业在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应当使用基金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并及时申请验收,不足部分由矿山企业补齐。因企业自身原因被终止采矿行为的矿山企业,仍然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所需资金从矿山企业已提计的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矿山企业补齐。因政策性关闭的矿山,矿山当年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以及基金的处置,由矿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与矿山企业协商确定。国家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由矿山企业清算基金使用情况,结余基金可以调出基金账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管理,明确基金提计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计和使用基金。基金使用纳入矿山企业财务预算。基金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按要求完成《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后,应当向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竣工报告等资料。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方案》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并将有关情况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报备。
第二十条 矿山企业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基金提计与使用及下一年度计划使用情况等,书面报告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辖区所有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计、使用及治理恢复等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
第二十二条矿山企业有下列行为的,分类分情况予以处置。
(一)不按本办法设立账户、提计、存入、使用基金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该矿山企业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申请采矿许可证延期、变更、注销,不得批准该矿山企业申请新的建设用地申请。正在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
(二)矿山企业不按规定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或履行不到位、承担责任不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追究行政责任;同时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治理费用由该矿山企业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该矿山企业补齐。矿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就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矿山企业不按规定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实施方案和书面报告的,或者拒不接受管理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设立、提计、基金使用及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情况检查的,由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通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有效期3年,自发布之日后一个月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划提出,到2025年,煤炭、稀土、铜、金等重要矿产的供应保障体系更趋完善,勘查开发区域布局更趋合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更加协调,基本形成绿色勘查开发新格局。到2035年,重要矿产资源供应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创建绿色矿山28家,组织实施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2个,治理砂坑20个,新增林地面积3351.50亩,新增草地面积1550.37亩,新增水域面积405.75亩,新增(恢复)耕地面积1011亩,新增亭台楼阁人工湖式花园2座,占地1909.82亩;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保护避险居民27640人次。这是记者日前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的。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蒲城县2021年历史遗留采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7处)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22,328,741.00元,项目共14个分包,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开标时间2021-09-2809:30:00。详情如下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详情如下: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矿山开采越来越多。在对矿山环境进行管理控制的时候,要结合国家绿色发展指标,实现矿山环境绿色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矿山开采期间,要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护措施,对于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系统的修复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影响,这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年底,青山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达到3.8万亩,其中秦岭区域1.5万亩。秦岭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以上。依法依规推进秦岭区域及涉及保护区内应退出矿业权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退出。详
福建省三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到“矿山企业累计计提的基金无法满足矿山地质环境实际治理需要的,应当予以补足。”、“矿山企业应当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含土地复垦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在预计开
2019年12月30日,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截至目前,安徽累计完成2042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完成修复治理面积1.32万公顷。据了解,近年来,安徽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286个“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工作,通
一是摸清底数,全面开展详细调查。该局详细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关闭矿山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分布、规模等情况,聘请湖北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编制《麻城市关闭与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2019—2025年)》,今年完成3个乡镇4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二是明确责任,科学规范
日前,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基金的提取、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生产矿山及有责任人的闭坑矿山。各盟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财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进一步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效能,实现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据了解,“十三五”时期,我国矿山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累计淘汰退出煤矿5464处、产能9.4亿吨,煤矿平均产能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3月28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摸清底数、压实责任、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要求,查清金矿矿山废弃矿井情况,集中打击“洗洞”盗采金
日前,太钢矿业绿色低碳技术路线制定项目通过行业专家评审,该项目打造了国内首个矿石产品在线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平台和国内首个达到“工序级”实时计算的矿山企业碳数据管理系统,太钢矿业成为亚洲首个发布矿产品碳足迹数据和国内首个发布绿色低碳技术路线图的矿山企业。2021年以来,太钢矿业积极响
近年来,各地采取措施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统筹考虑矿山生态功能修复与后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等问题,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日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各地反馈督察情况,其中涉及多地矿山开采和修复问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石矿山均为露天开采,开采区域多处山体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公告,宣布将22个矿山企业移出绿色矿山名录,给予6个月整改期,6个月内整改到位并通过评估核查后,可重新纳入绿色矿山名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发布《辽宁省2021年度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入库公告》,将302家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
近些年,我国矿业绿色发展明显提速,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搞好矿产资源开发已经成为自觉行动和必然选择,绿色矿山建设已成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党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日前,迁安发布关闭取缔矿山企业名单。详情如下: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取缔矿山的公告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75号)、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唐山市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0〕61号)以及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
福建省三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到“矿山企业累计计提的基金无法满足矿山地质环境实际治理需要的,应当予以补足。”、“矿山企业应当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含土地复垦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在预计开
自3月28日开始,一场因矿山尾矿污水泄漏引发的环保险情正在蔓延。来自黑龙江省伊春市鹿鸣矿业有限公司钼矿的253万立方米伴有尾矿砂的污水已经进入附近的依吉密河,并可能顺流进入呼兰河。鹿鸣矿业有限公司为中国中铁的全资子公司——中铁资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在我国主要钼精矿生产商中排名第三。尾矿
以下为全球各大矿山企业近期因新冠病毒爆发而受到(或未受到)的影响情况汇总。铜3月19日--智利国家铜业公司(Codelco)周四称,尽管新冠肺疫情扩散,但该公司的铜销售和发运尚未受到影响。3月19日--英美资源集团(AngloAmerican)表示,旗下位于智利的LosBronces铜矿的运营规模已经缩减至确保“运营连续性”
11月20日,广东广州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核准获批。一、为解决珠吉站不满足主变N-1的问题,匹配周边新增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11-440112-04-01-185032)。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
11月19日,广东广州220千伏围福输变电工程核准获批。一、为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周边区域建设发展的用电需求,优化周边区域110kV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20千伏围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440112-44-02-041767)
11月15日,国电投(江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能源”)投资建设的广东开平市绿色农储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一期顺利全容量并网。该项目是国家电投广东公司助力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首个落地项目,也是江门能源助力开平市创建广东省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的重要项目,在推动开平市低碳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0日,广东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征求《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公告。文件提出,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支持适用型技术产
11月19日,北控广通(佛山)高明208MW/416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北控广通(佛山)电力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平塘村委会蛟塘村及中岭村境内,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建设1座电化学储能电站,容量为208MW/416MWh,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2月份交易相关安排。通知提到,本月先后开展绝对价格月度交易、多日(周)交易。月度交易层面,包括双边协商、集中竞争交易、发电侧合同转让、绿电双边协商、绿电集中交易等品种;多日(周)交易层面,开展周双边协商交易、多日分时段集中竞争交易。具体
11月20日,广东省韶关市发改委发布《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力争在2025年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可建设面积的40%,2030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可建设面积的65%。严控地面分布式光伏开发。按市场化原则,加强用地管理,充
11月19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汕府办〔2024〕42号),其中指出,按照“统一调度、确保主网、保障重点”的原则,大面积停电发生后,要把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优先恢复主干网架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重要电厂的厂用电源;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深南电A11月1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中山市翠亨新区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静态投资约3.03亿元,该项目符合公司在新形势下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助力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将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3日,广东惠州公布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一批数字化产品清单的通知。其中包括新型储能数字化产品清单。清单一共91项,涉及生产制造、研发设计、运营管理类等。其中包括由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作为牵引单位,使用的运营管理类华为云SparkPack企业ERP产品,服务商
11月18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发电类虚拟电厂聚合具备独立上网关口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独立储能等接入380V/220V电压等级的资源,以发电项目为交易单元办理市场注册,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