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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环保创新监管“十大”案例公布

2020-06-30 10:36来源:温州商报作者:董吉妮关键词: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废旧铅酸蓄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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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倾倒危险废物案、废水直排涉嫌犯罪案……昨天上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6月-2020年6月温州市创新环境监管服务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6月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全市“严执法保安全”交叉大检查,以“零容忍”的执法态势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执法力度多年保持全省前列。2019年全市立案处罚1001件,平均每天立案处罚近3件。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重点通报了十大创新环境监管服务的典型案例。2020年4月28日,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浙江黄氏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 2019年1至6月,该公司从个体散户手里收购了一批废旧铅酸蓄电池,累计有563.69吨(价值500多万元),这些废旧铅酸蓄电池因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无法按正常渠道外售转移,为牟取暴利,该公司通过中间商联系到江西金洋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员,于2019年1月份至6月份,分16次将563.69吨废旧铅酸蓄电池跨省非法转移给江西金洋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最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对该公司行政处罚10万元。

会上还通报了危险废物渗漏液渗漏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废水排放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倾倒危险废物案,涉嫌污染环境罪、私自拆毁查封封条案,废水直排涉嫌犯罪案等创新监管服务中的“十大”案例。

受到疫情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压力在不断加大,也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生态环境部门将如何处理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之间的关系? 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刘建农介绍,为了服务好复工复产,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监督执法的正面清单,3月20日,共梳理出正面清单企业1212家,全部纳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其中可免于现场执法检查类别的正面清单企业1069家、减少检查频次的企业有143家。在今年疫情防控形势下,更加要注重对执法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帮扶,继续深化八项措施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地方发现一些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帮助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促进企业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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