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本文整理了来自广东、江苏两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土壤方面的问题咨询与回复,仅供参考学习问:在风险管控地块上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后如何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管?答: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的规定,实施风险管控的地块应提出后期环境监管要求,一般
在我们这一代人的记忆中,小学语文课本上有这样的一段话,至今仍难以忘记:“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不但有美丽的草原,还有浩瀚的大海、广阔的平原、连绵的群山、现代化的都市……”幼年时的家国自豪感,久久地随着这一段文字烙印在我们的心中。然而,随着一个30多年前所未有的时代变革,如今已过而
摘要:近几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的发展学迅速,为了能够加快工业的发展不惜以破坏环境作为代价,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有害气体,这些有害气体会在大气层中形成酸雨,这样当降雨的过程当中就会污染土壤环境,同时,工厂在生产的过程当中还会排放出大量的废水以及固体废弃物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也会污
为进一步加强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切实保障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全面、连续、真实、准确、有效,依据国家、省有关生态环境法规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修订了《晋城市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9月23日起向社会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系指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什么是“篡改”监测数据?“伪造”监测数据行为有哪些?一、篡改监测数据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3月22日,生态环境部就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及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的技术要求、信息标志牌要求及排放口监测点位管理要求。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监测点位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和渠道)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编码工作。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科学性、代表性、延续性和全面性,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
6月15日是全国低碳日,今年低碳日的主题是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我国已设置140多个各类环境监测点位构建覆盖重点行业、城市、区域的碳监测网络,对客观评价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支撑碳市场的运转和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今天发布,我国已经设
11月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HJ664-2013中偏差的计算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空气监测点位变更浓度偏差的计算问题予以解答
按照“部门管理、分级建设、全省覆盖”的建设模式,四川围绕水、气、土、生态、污染源等要素,建成监测点位2.8万余个,其中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近2.5万个,生态质量监测点位100余个,污染源监测点位3000余个。
为科学、全面反映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对全省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和补充完善。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关于无机化学标准中炉窑氧含量折算问题予以解答。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排污许可噪声检测的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关于标准GB20952的疑问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HJ664-2013中偏差的计算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空气监测点位变更浓度偏差的计算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噪声监测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地表水国家考核监测和评价的几个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重大变动清单中选址附近问题予以解答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就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问题予以回复。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涉及处罚金额的问题予以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六价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问题予以解答。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