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暗管等逃避监管问题予以回复。详情如下:
来信:
执法中,对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工业废水(没有报批环评手续,且该区域不允许排放工业废水),但未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可以界定为涉嫌犯罪论处。“含重金属的污染物”纳入“有毒物质”的范畴,应限于浓度超过相应标准的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还是只要污染物中含有重金属即可,这类案件争议比较突出,请部领导予以指导,明确方向,以便基层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和移送公安机关。
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含重金属的污染物”应当认定为“有毒物质”。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因此,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不论重金属浓度是否超过相应标准,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4日,宝武环科山西公司太钢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五期)全功能完善EPC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标,报价:9180026.42元。本工程为太钢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五期)全功能完善改造项目,主要通过现有沉砂池、曝气池、V型滤池进行功能改造,增加除油设施,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各有关单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推动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对实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有其重要意义。为落实党中央最新部署,响应生态环境部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的有关意见,中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污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辖区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
近日,博世科成功中标广西扶绥林业循环经济带雷卡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5635万元。雷卡分园为扶绥山圩产业园分园,以板材精深加工、家具制造为核心的林产业承接基地和工业制造基地,集生产、研发、展销等服务于一体的特色园区,是扶绥县新兴的就业基地与创收
2月5日万德斯发布公告,公司就与周口市淮阳区城市管理局的服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已达成调解。根据调解结果,被告应在约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1369万元,但截至公告披露日,仍有1169万元未支付。公司已多次与被告沟通催款,但对方未按约履行,因此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尚未受理。公告显示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规范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排放管理,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专业委员会张觅、张磊、
12月10日,工信部公布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名单,共58个案例上榜。关于公布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
近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关于《拟纳入〈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项目清单》的公示。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41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装备16项、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58项。关于《拟纳入〈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项目清单》的公示为加快生态环境保护
11月25日,工信部发布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名单,包含58个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名单公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280号)要求,经企业和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
近日,由中建二局承建的扬州市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程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主要用于处理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光伏企业所产生的工业污水。投运后,预计日处理工业污水5万立方米,出水水质可达到准一级A标准。工艺创新破解降解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倾倒含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饮用水源保护、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在区域部门联动、属地网格发现、非现场监管、行刑衔接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
江西省印发关于征求《江西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意见,其中指出: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为:全省范围内所有新、改、扩建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为:重有色金属矿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要求,帮助企业搭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台,更好服务企业找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贵州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技术指南(试行)》。《指南》适用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陕西省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镉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纳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污染物包括主要污染物和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重金属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意见,决定在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意见的通知按照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通知,其中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包括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具体的污染因子按照沪环规〔2023〕4号文中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执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
为进一步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污染物种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制定我省2023—2025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的通知》,规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为铅4300元/千克、汞4500元/千克、镉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重点区域铅锌冶炼和铜冶炼行业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在贵溪市、余江区、铅山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横峰县、玉山县、德兴市、广信区,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特别排放限值。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区
1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从今年2月1日起,在省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和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23〕1号为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涉及长沙市(宁乡市),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娄底市(冷水江市、新化县),衡阳市(常宁市、耒阳市、衡南县),郴州市(临武县、桂阳县、宜章县、苏仙区、永兴县),永州市(零陵区),岳阳市(临湘市、平江县),邵阳市(新邵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关于无机化学标准中炉窑氧含量折算问题予以解答。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排污许可噪声检测的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关于标准GB20952的疑问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HJ664-2013中偏差的计算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空气监测点位变更浓度偏差的计算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噪声监测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地表水国家考核监测和评价的几个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重大变动清单中选址附近问题予以解答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就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问题予以回复。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涉及处罚金额的问题予以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六价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问题予以解答。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