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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处置情况
1、已建成投产的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1)工业危险废物截至2020年6月,全市共建成投产16家工业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不含自行利用处置单位),其中综合经营单位9家,机动车维修废机油收集单位7家,核准总经营规模48.7926万吨/年+25万个废包装桶/年, 核准经营类别涵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26个大类。16家经营单位中,包含了《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规划建设的分别位于开平市、恩平市、新会区、鹤山市的江门市“中西南北”四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经营单位分别采用综合利用、物化、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火法冶炼等多种利用处置工艺,形成了能力比较充足、布局比较合理、门类比较齐全、技术比较先进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对比工业危险废物已建成投产的利用处置能力和2019年的产生量,有价废液(HW17/HW22)、重金属污泥(HW17/HW22/ HW46)、含铬废物(HW21)、冶炼废物(HW48)、废活性炭(HW49)、有害垃圾、特殊类别等类别存在能力缺口。同时,焚烧类(含等离子、水泥窑协同处置)、填埋类(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有机溶剂(HW06)、利用类废矿物油(HW08)、实验室废物及废弃危化品(HW49)等类别的处置能力过剩。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因粉煤灰、炉渣、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具有回收利12 用价值,大部分由产废企业回收利用或者交由其他单位作原材料使用,因此本方案不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类别、仅对一般工业污泥等需委托处理类别的利用处置设施能力 进行分析。截至2020年6月,全市共建成投产7家一般工业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部分单位可同时利用处置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 核准总处理规模72.125万吨/年。核准处理类别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造纸废水处理污泥、印染水洗废水处理污泥、食品废水处理污泥等。处理单位分别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电厂掺烧、建材使用、焚烧、炭化等利用处置工艺,形成了能力比较充足、布局比较合理的一般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理体系。对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建成投产的利用处置能力和2019年的产生量,在冶炼废渣(SW01,铸造砂、金刚砂等)等个别类别存在处置能力缺口,在焚烧类(与生活垃圾性状相近)废物在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并处置上仍然存在困难。同时,印染造纸食品等废水处理污泥、水泥窑或填埋类(无机污泥、工业粉尘、氧化物、盐泥等)等类别的处置能力过剩。
2、已取得环评批复(含已建成投产)的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1)工业危险废物截至2020年6月,全市共有22个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取得了环评批复(含已建成投产),批复工业危险废物总利用处置规模为91.4926万吨/年+25万个废包装桶/年。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同上,本方案不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类别、仅对一般工业污泥等需委托处理类别的利用处置设施能力进行分析。截至2020年6月,全市共有12个一般工业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取得了环评批复(含已建成投产),批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利用处置规模104.1万吨/年( 部分单 位可同时 利用处置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
(3)其他另外,截至2020年6月,全市已取得环评批复(含已建成投产)的可利用 处置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项目10个( 部分可同时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能力共78.86万吨/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项目2个,能力 共4万吨/年。
三、2023年产生量预测及利用处置能力分析
(一)工业危险废物
1、部分类别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预测分析
(1)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机油、废铅蓄电池根据2016-2018年江门市统计年鉴数据,其中预计全市汽车的增长率为27.1%,摩托车的增长率为-6.5%,据此估算2020-2023年全市机动车的数量。由预测可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全市机动车的数量仍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参考文献资料(《江苏省汽车4S店危险废物产污系数探析》)并结合广东省调查现状,不同 类型机动车 的危险废物产污系数有所差异,其中汽车废机油的产污系数为2.94kg/(辆-机动车),废铅蓄电池的产污系数为0.1872kg/(辆-机动车);摩托车废机油的产污系数为0.4481kg/(辆-机动车),废铅蓄电池的产污系数为0.312kg/(辆-机动车)。
(2)废活性炭
根据全市VOCs“一企一策”企业提供的原辅材料使用量计算,2019年重点监管企业VOCs处理量约26867吨,其中使用活性炭处理的量3617吨,按1吨活性炭可吸附0.2吨VOCs估算, 预测活性炭使用量约18085吨;考虑 到非重点企业以及没有纳入统计的企业等生产情况, 没有纳入统计的企业所用活性炭量按照统计总量的10%预估,故2019年废活性炭量产生约为19894吨。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和《江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江府〔2019〕15号)等要求,江门市内实施VOCs污染源削减替代,预计2023年废活性炭量仍约为19894吨。
(3)冶炼废物
根据对冶炼废物(HW48)产生 企业的 现场调查数据及相关发展趋势,预计2023年全市冶炼废物的产生量约为8000吨。
(4)填埋类(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
结合环境统计、固废信息平台申报数据、专项行动情况,以及江门市填埋类废物产生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废物利用处置工艺的进步,预测2023年填埋类(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900吨。
(5)陶瓷行业煤焦油、含酚废物
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江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江府办函〔2019〕170号)要求,我市陶瓷行业正加快推进并将在17 2020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改造完成后,原由陶瓷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的煤制气过程产生的煤焦油、含酚废物将不再产生。
2、全市工业危险废物的预测情况
根据固废 信息平台申报数据、全市工业企业的发展规划及上述分析,2018年-2019年工业危险废物增长率为11.4%,估算2020-2023年全市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利用处置量,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增长率为5.725%,需委托利用处置量增长率为13.442%。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部分类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废物的产生量分析
(1)冶炼废渣
根据对冶炼废渣(SW01)产生 企业的现场调查数据及相关发展趋势,预计2023年全市需委外利用处置的冶炼废渣量约0.6万吨。
(2)生活污水处理污泥
根据主管部门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成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7座,2019年生活污水处理量33960.04万吨,污泥产生量约6.53万吨(60%含水率);预测2023年生活污水处理量约40564.8万吨,按每万吨污水产生1.92吨(60%含水率)污泥计算,预测2023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60%含水率)产生量约7.8万吨。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根据《江门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5年)》 ,2019年全市常住人口约463.03万人,至2025年,常住人口预计达530 万人,以此预测2023年全市 常住人口约506.68万人。参考资料《2020年全球电子废弃物监测》报告和江门市人均生活水平数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产生量约为2.5kg/人,故2019年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量估算约11575.75吨,预测2023年约为12667吨。
2、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分析结合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等政策预期效果,预计2020-2023年全市粉煤灰、炉渣、煤矸石、脱硫石膏产生量基本与2019年持平,其他种类根据2016-2019年环境统计数据并结合江门市工业企业发展趋势,产生量预计增长率约9%。据此 得出2020-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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