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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化工产业转型延伸升级和产业集群

2021-02-07 10:3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键词:超低排放脱硝技术内蒙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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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产业链延伸及产业转型升级方向

发挥自身萤石资源优势和氟化工产业基础优势,抓住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和全球ODS替代带来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利用区位和交通优势,重点发展高性能含氟聚合物、环保型含氟ODS替代品和含氟精细化学品。

含氟聚合物——拓展含氟聚合物品种,并向下游延伸发展含氟功能性膜材料和氟涂料等高端制品;

含氟ODS替代品——重点发展绿色低GWP值氢氟烃产品;

含氟精细化学品——研究发展锂电池氟化学品等。

6.6蒙东地区

支持东部盟市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机遇,挖掘特色优势产业潜力。通辽市重点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赤峰市重点在元宝山工业园区适度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除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外,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项目。

6.6.1赤峰市

6.6.1.1氟硅化工

依托萤石、硅石等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建设氟化工专业园区,打造以林西县为主、以敖汉旗、克什克腾旗为辅的三个氟化工产业基地;把握氟化工、硅化工合并联动趋势,推进氟—硅联动产业链建设,拓展氟化工发展新空间。

具体发展路径为:立足萤石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在林西、敖汉工业园区加快建设氟化工专业园区,在继续扩大、优化氟化氢产能的同时,不断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林西工业园区在稳定现有氟化氢和制冷剂产能的基础上,发展含氟高分子材料以及含氟精细化工产品,着力建成一定规模二氟一氯乙烷、三氟乙烷、二氟甲烷、氟橡胶、聚偏氟乙烯、聚氟乙烯生产能力,形成体系相对完备的氟化工产业集群;敖汉的氟化工专业园区要在现有产能基础上,再建设、提高无水氟化氢、二氟甲烷、含氟表面活性剂等产品产能,大力开发电子高纯无水氟化氢、高纯氟气、高纯三氟化氮、高纯六氟化钨、高纯四氟化硅等下游高端产品,力争尽快形成萤石矿开采→氟化氢生产→高端氟化工产品的产业链。以盛森硅业为龙头,发展精细硅化工,生产氧氯化锆及纳米二氧化硅等系列产品,将赤峰市打造为新型硅化工生产研发基地。

6.6.1.2生物化工

赤峰市可在维持现有生物化工产业的基础上,以谷氨酸、赖氨酸、苏氨酸等大宗氨基酸产品为原料,延伸发展可广泛用于日化、医药等行业的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提高产品附加值。结合区内医药产业发展趋势,规划多功能稀少糖项目,如D-核糖、L-阿拉伯糖、D-甘露糖及阿洛酮糖等产品,这些产品不仅可作为蔗糖替代品,也是合成价值更高的免疫刺激剂、维生素和抗肿瘤相关药物的原料。深入开展小品种氨基酸生产技术的研究,规划发展精氨酸、缬氨酸、亮氨酸、丝氨酸等产品,这些产品虽然市场容量有限,但产品附加值很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6.6.2通辽市

通辽市在现有生物化工产业的基础上,优先发展生物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一是大力开发聚羟基乙酸技术,规划发展工业化聚羟基乙酸装置,以填补我国在高性能聚乙酸工业化装置的空白;同时,为治理“白色污染”,推动生物可降解塑料的发展,规划生物法丁二酸项目,进一步向下游延伸发展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项目,打造“玉米—生物法丁二酸—PBS可降解塑料”产业链,同时建议内蒙古出台相关政策推广生物降解塑料的应用。二是,推荐发展生物法1,3-丙二醇(PDO)、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酯(PTT)树脂及纤维项目,打造“玉米—1,3-丙二醇—PTT树脂—PTT纤维”一体化项目,结合周边PET资源,适度再向下游延伸发展差别化聚酯混纺产品。

7重点工程

7.1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支持骨干企业申报自治区级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需求对接与合作,采取联合研发、委托研发等多种形式,突破大型化环保型气化、新一代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低汞(无汞)聚氯乙烯生产等技术和先进高效费托合成催化剂、煤制乙二醇非贵金属催化剂等新型催化剂的研发推广,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优化提升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关键工艺流程,开展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和工农业节水技术的研发。

建设化工产业高新技术孵化园,努力为推动创新要素聚集、形成“引进—孵化—转化”良性循环机制、支撑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载体支撑。主要规划建设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高新技术孵化器及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高新技术孵化器等多个高新技术孵化平台,紧紧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需求,积极开展工业企业、项目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对接、交流、技术转移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通过持续建立在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领域通用的中试和产业化扩试公共试验平台,支撑产业化发展对技术创新需求,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效对接,推动原始创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推动政产学研用合作。

7.2智慧化工建设工程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化工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加快推进传统化工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转型成效。针对化工行业普遍存在的生产过程复杂、危险等级高、安全环保压力大等特点,聚焦供应链物流、生产制造、健康安全环境及能源管理等重点环节,推进中小化工企业信息化赋能。

鼓励骨干企业积极开展两化融合对标贯标活动,积极开展化肥、氯碱、甲醇等自治区内行业优势企业开展国家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推动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和智慧物流应用,实现研发设计、物流采购、生产控制、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全链条的智能化,提高资源和能源的配置效率,实现企业柔性生产制造,减少消耗和降低成本,大力推动企业向服务型和智能型转变。

加强化工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园区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建立网上交易、仓储、物流、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化工园区,实现产业的集约化、一体化发展。整合园区各有关部门的业务数据,建设园区公共基础数据库,强化标准及接口建设,与入驻企业实现数据共享。积极推动能源管理体系和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

借鉴华为等ICT(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供应商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ICT技术的长期积累和全球实践,构建以园区数字平台为底座的智慧化工园区解决方案,全方位满足“智慧安监”、“智慧应急”、“智慧环保”等行业监管要求,打造安全、环保、绿色化工园区,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有机融合。

——智慧安监:生产过程可视化,智能预警安全生产风险,全覆盖监管重大危险源、危化品运输车,主动高效处置。

——智慧应急:联动园区各子系统,提供一体化应急保障,包含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指挥、智能调度等。

——智慧环保:污染源溯源监测,构建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实现自动管理的业务变革,以数据驱动智慧节能。

7.3骨干企业培育工程

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大型骨干”和“专精特新”为重点培育竞争力强的企业群,形成产业发展骨架支撑,筑牢产业发展根基。

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发挥中小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在相关细分产品领域加强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形成发展新动能。

7.4安全生产升级工程

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排查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提高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园区和企业安全综合管理能力,强化行业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制度,依据区域发展规划以及危险物质总量和安全、环境容量,进行风险评估,科学合理确定园区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规模,降低连锁事故发生概率。开展入园项目评估,建立园区内产业升级与退出机制,对园区产业规划和总体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评估评价。

强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完善安全设施,鼓励低风险产品替代高风险产品,低危工艺替代高危工艺,积极开展隐患排查,高度重视“跑冒滴漏”带来的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风险可控性。着力提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和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等规定,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精细化工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新建精细化工装置必须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应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建立健全企业—园区—政府应急联动体系,强化危化品管理,防范安全环境风险和次生灾害;及时查处安全环境违法事件,从严处置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

8环境影响评价

1.1生态环境现状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总体较好,源头防控及绿色发展稳步实施,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成效明显,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明显加大,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重大转变,但自治区作为国家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产业结构仍以煤炭、电力、煤化工等能源资源型为主,对资源的依赖依然偏重。同时,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快速推进期,污染排放将继续增长,污染成因也更为复杂,环境压力持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潜力不断收窄,削减量难以抵消新增量。

8.0.1大气环境

2019年,全区12个盟市全年AQI达标天数比例在80.0%(呼和浩特市)~98.6%(呼伦贝尔市)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6%。与上一年度相比,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达标天数比例上升,分别上升0.8~4.1个百分点,其他盟市达标天数达标天数比例均有所下降。

8.0.2水环境

2019年,全区地表水共监测135个断面(点位),主要水系包括黄河水系、西辽河水系(辽河水系右上源)、松花江水系(包括额尔古纳河水系和嫩江水系)、海河水系、内流河,其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55.6%,劣Ⅴ类占13.3%,全区地表水水质状况呈轻度污染。与上年度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上升8.5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6.0个百分点。全区地表水质好转。

全区河流监测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氟化物,年均值断面超标率分布为31.5%、22.5%和12.6%,分别较上年下降7.7个百分点、6.4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

8.0.3生态环境

内蒙古地域辽阔、横跨“三北”、地近京畿,有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戈壁等多种自然形态,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

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45.89,评价等级为一般。12个盟市中,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和鄂尔多斯市市为一般,乌海市和巴彦淖尔市为较差,阿拉善盟为差。与上年相比,除赤峰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和呼和浩特市无明显变化外,其他8个盟市均略微变好。

总体来看,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向好,但生态环境仍很脆弱,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尚有差距。

8.0.4相关指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内政发〔2018〕12号),到2020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77.63万吨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4.3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9.56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01.4万吨以内,分别比2015年下降7.1%、7%、11%、11%,实现全区环境质量继续改善。

2019年,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8.57%、11.06%和6.47%、10.96%,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

全国及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十四五”目标数据尚未发布,但可以肯定的是,自治区将进一步优化总量控制制度,用总量红线调控开发规模和强度,通过总量减排腾出环境容量,确保产业发展规模控制在资源环境可承载范围之内。同时,强化环评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控高污染行业增长,提高新建项目环保水平,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产能。随着排污许可全面推行,也将根据环境改善需求,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落实相关化工企业按证排污、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

8.1环境影响分析

化工行业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等。

化工行业废水成分复杂,排放量大;废气中含有氮氧化物、硫化物、烟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等污染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酸渣、碱渣、重金属、盐泥、污泥等;一些大型设备和大功率机组还会产生噪声污染。

化工行业生产、储运、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储运和处理等装置泄漏可能造成对地下水系统的污染。

化工行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众多,易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事故,在突发环境风险防范方面压力较大。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化工行业“三废”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依然存在,特别是分散、落后的化工企业环境风险较高。

8.2环境保护措施

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提升减量化、再利用、再资源化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化工产业。

发展煤化工绿色生产工艺。绿色生产工艺是指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周围环境污染较小,甚至没有污染。如通过二氧化碳与环氧乙烷制备碳酸乙烯酯,与甲醇反应后得到碳酸二甲酯和乙二醇,也可以延长产业链生产聚碳酸酯,相对目前光气法生产聚碳酸酯,减少了重大安全、环境事件的发生;也可以通过合成气制备可降解塑料,合成气通过酯化、羰化反应后制备草酸二甲酯,草酸二甲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加氢制得乙醇酸,经聚合可以的到可降解的聚乙醇酸塑料。

开展绿色循环化改造。支持绿色科技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推广新型反应、新型催化等一批绿色合成技术。重点支持绿色产品、绿色工艺、污染物减排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建设能源、水资源、副产物和废弃物等多重循环系统,实现化工生产企业质量、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加快培育引领行业绿色发展的典型和示范,大力推进水效、能效领跑者制度,积极推行第三方能源管理,引领行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力争重点工业产品的能源单耗指标、用水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必须与居民区或城市规划的居住用地保持足够的缓冲距离。要执行或参照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严控制特征污染物的逸散与排放,生产废水严禁直接外排,产生的生化污泥或盐泥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蒸发塘、晾晒池、氧化塘、暂存池等要按照危险废物填埋场标准进行建设。

借鉴国际大型化工园区的成功经验,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要求,以区域循环经济与企业清洁生产为手段,坚持环境保护、低影响和生态开发理念,采用世界先进绿色化工生产工艺和节能环保技术,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产业链高度发达、环境友好、生态和谐的绿色生态石化产业基地(化工园区)。优先引进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禁止引进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优先引进使用清洁原材料(对环境无害或危害较小)的项目,限制引进大量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比如国家优先控制污染物等)的项目。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工作,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于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各企业清洁生产的推行,进一步降低园区资源、能源消耗,提升化工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坚持“生态功能不降低、水土资源不超载、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安全环境准入不降低”四条红线,强化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引导化工产业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杜绝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全流程推动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进步,加强企业精益管理,从源头减少“三废”产生,实现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转变。采用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开展节能、节水改造,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减少行业废水排放。采用废气、二氧化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废气、二氧化碳和固体废弃物排放。强化VOCs排放的管控治理,切实减少单位产品VOCs排放量,统筹好新建产能与VOCs排放总量变化的关系。

强化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排污总量控制,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

8.3环境保护效果

通过合理调整产业布局,提升化工园区环保设施建设水平,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合规设立的园区等一系列重大任务落实,推动化工产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三废”处置、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

9政策措施建议

(1)加强组织实施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方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科学有序实施。

(2)加强要素指标支撑。重点企业项目优先纳入重点化工项目库,加强资金、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要素保障,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前期审批、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问题,加强原料资源及项目用地、能耗总量、排污总量等要素指标统筹,加强存量要素指标进行清理,逐步完善清退机制,确定不开工的项目,依例依规收回指标。炼焦煤资源方面,合理控制自治区本地煤炭开采,加大配用进口蒙古国的优质炼焦煤资源,降低原料成本,提升焦煤质量。水资源方面,坚持传统与非传统水源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鼓励使用中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优先将中水、疏干水配置给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同时,要加强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对各引黄灌区和主要用水户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清理历史违规工业用水,支持新上重点项目用水。对超过取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加强冷却水利用、废污水深度处理与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环保、能耗指标方面,建议通过技术升级、区域削减、地方政府协调和市场购买等途径解决,对于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项目,建议积极申请指标单列或考虑通过自治区内调剂解决。同时,依据重点化工项目库,建立产融对接“白名单”,向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集中推介,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3)加快地方标准和评价体系制定工作。根据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文件和《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等标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焦化、氯碱两大传统产业实际情况,构建自治区绿色焦化企业评价体系、绿色氯碱企业评价的标准体系,明确绿色焦化企业的标准要求、评分机制、政策优势和支撑体系,为焦化、氯碱产业的升级改造和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助力焦化、氯碱产业绿色、高端、智能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煤化工清洁发展,加快制定科学完善的现代煤化工清洁生产标准与相关环保政策,推进《现代煤化工清洁生产标准》制定工作,综合考量大气环境、水环境与土壤环境后科学布局现代煤化工产业,建立现代煤化工项目审批、全过程监管以及后评价的清洁生产管理体系。

(4)加强拟落地项目评估筛选。近年来,随着华东地区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和发展空间受限,特别是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后,化工企业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其中,很多为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企业。一方面,相关中间体生产企业的废水组分比较复杂,多为高含盐、高COD甚至部分特征因子对废水处理系统菌群具有毒性,因此,生产企业的过度聚集须引起足够重视;另一方面,部分生产企业的品种及工艺技术有待甄别和优选,存在转移落后产能的风险。因此,建议对拟落地的项目建立评估机制,组织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工艺技术、产品方案、环保措施等行全面评估,防止劣质项目落地。

(5)加快建立统筹有力的区域合作发展协调机制。乌海及周边地区汇集了内蒙古自治区三个盟市以及宁夏石嘴山市的多个化工园区,建议积极协调整合区域产业发展要素,摒弃“各自为政”的发展观念,增进彼此之间了解与互信,共建共享一批高端创新研发平台、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及对外联通设施,共享高端人才及其他要素,加快煤焦化、氯碱化工等产业整合提升,打通跨园区产业链,促使产业合作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共同打造国家级煤焦化、氯碱化工和精细化工基地,力争实现互利共赢、一体发展。加快联合设立乌海及周边地区开发区产业资源信息库,促进政府间、企业间实现信息互通,建立政企、企企对接机制,增强内部产业协作与外部共同招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区域内相关企业进行兼并收购或相互参股。优先推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与乌达园区一体化发展,推进道路水电、管网管廊、环保设施、物流通道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跨园区化工原料供应管廊。搭建跨区域资源要素交易平台,统一发布各种要素交易信息,加快建立便捷高效的要素交易机制。建立跨区域环保机构联动机制,统一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共建共治。

(6)加强区域公用配套体系建设。根据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煤炭资源及焦化等用煤企业的分布和使用情况,统筹规划建设集中配煤中心,实现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焦化企业原料的统一调配,实现煤炭集中洗选,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应用智能化配煤技术,把主焦煤的品质优势与自治区内外以及蒙古等国外其它品质煤的价格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先进配煤工艺,进行精细化过程控制,在保证焦炭质量的同时,充分节约优质炼焦煤。逐步建立常用煤种的煤质数据库和不同配煤方案的配煤数据库,并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与煤种价格建立市场关系,不断改进和完善精细化智能配煤系统,提高焦炭质量和企业效益。

(7)开拓高端化工产业人才渠道。积极吸引行业领军人物、高端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自治区领办或合办企业。强化高等院校(含技工院校)与化工企业之间的合作,鼓励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协同育人,夯实产业人才基础。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机构等创新载体,支持引进和聚集绿色化工高端创新人才团队,为化工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创新资源。

(8)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提升数据统计、调研分析、成果评价、技术指导、标准培训能力,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双向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掌握产业发展动态,有效应对产业发展变化,提升市场适应能力;协调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促进关键装备、材料和核心技术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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