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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信箱:关于电镀镀铬是否对铬酸雾申请总量的回复

2021-05-24 16:18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铬酸雾电镀废气部长信箱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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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电镀镀铬是否对铬酸雾申请总量的回复。详情如下:

来信:

电镀为重金属行业,镀铬废气排放铬酸雾,请问,铬酸雾是否需要申请废气中铬的总量?

回复:

电镀废气中铬酸雾所占比例较小,铬酸雾经净化处理后排放的铬浓度很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中未要求电镀工业排污单位明确废气中总铬或六价铬的许可排放量。电镀废气中的铬酸雾也未纳入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范围,目前无需申请铬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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