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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信箱:关于HJ 552夜间噪声测量时间问题的回复

2021-06-09 14:23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噪声测量夜间监测部长信箱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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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HJ 552夜间噪声测量时间问题予以解答。详情如下:

来信:

在HJ 552-2010标准中6.5.3.2.b)监测频次:夜间监测2次(22:00-24:00和24:00-6:00),指的是第一次必须是在22:00-24:00,第二次必须是在24:00-次日6:00之内?还是这两次测量的时间只要是在22:00-次日6:00之内就可以?

回复: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552-2010)第6.5.3.2.b)条的要求,夜间两次监测应分别在22:00-24:00和24:00-次日6:00两个时段内进行。规范设定此要求是由于这两个时段的交通流量有较明显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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