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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印发《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台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前言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建设“无废城市”是党中央一项重大改革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2020年5月台州市政府发布《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台州建设的重要载体。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台州市工业发达,是知名制造之都和国家级化学原料药出口基地,医药制造业、机械加工制造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等行业产生大量工业固废。通过调查回顾“十三五”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现状,分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和浙江省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目标和重点任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编制本规划。
规划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的通知》(浙土壤办〔2020〕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2年)>的通知》(浙环函〔2019〕109号)、《关于发布2020年度增补纳入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通知》(浙环函〔2020〕10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美丽台州办〔2020〕25号)等。
规划范围为台州市全域。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工业固体废物现状
本规划所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
“十三五”期间,台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见图1。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9.57万吨,主要类别为HW02医药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和HW17表面处理废物(三大类总和占比约78%)。2020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44.87万吨,贮存量1.50万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97.5%。
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9.44万吨/年。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31家(不含医疗废物经营企业),建成13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专业收集点,收集能力总和32.494万吨/年。7家产废企业建成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能力6.19万吨/年。
图1 2016-2020年台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
“十三五”期间,台州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见图2。2020年台州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366.17万吨,主要类别为SW02粉煤灰、SW03炉渣和SW06脱硫石膏(三类总和占比达80%以上),主要由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产生。全年综合利用量361.1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51万吨),综合利用率98.5%。处置量5.40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17万吨),贮存量0.36万吨。
“十三五”期间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新增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770吨/日,填埋库容4.8万立方米。
图2 2016-2020年台州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
(二)重点工作成效
工业固废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以来积极落实省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5个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类项目,10个工业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2个飞灰填埋项目,至2020年共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9.14万吨/年(其中新增焚烧能力6.9万吨/年),新增飞灰填埋能力30.8万立方。
工业固废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持续开展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提升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排查整治工作等专项行动。对存在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2016-2020年分别完成危险废物“存量清零”处置工作3186吨、7032吨、1744吨、1363吨和413.46吨,有效降低危废超期贮存环境风险。
工业固废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组织应用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至2020年共有8370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19344家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完成系统注册并使用,全面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线上填报与审批。持续扩大联网监控覆盖面,在全面完成省控重点企业危废视频联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般工业固废重点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视频联网工作,至2020年共有130家重点产废单位完成视频联网。
(三)存在问题
1、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仍有结构性缺口。
废盐、电镀行业污泥等产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市内集中处置能力仍然存在缺口;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明显不足。
2、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工业固废产生量和产生强度均呈现上升趋势,全市危废填埋量依然很大,与“无废城市”固废零填埋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飞灰、废盐等综合利用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固废源头减量政策不够有力,源头减量手段不够丰富,资源无法充分利用。
3、工业固废分类收运体系存在薄弱环节。
工业固废源头分类管理仍不充分。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发布后工业固废分类管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调整适应。一般工业固废实行系统申报登记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源头产生情况底数不清。工业固废分类收运体系仍不完善,未全面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
4、现代化固废监管能力需要提升。
固废管理工作点多面广,企业数量多,数据更新快。浙江省固废管理平台企业应用率不高,平台对企业全过程管理数据集成和场景应用不足,数据报送依然依赖于人工汇总,总体效率不高。村镇环保巡查网格化建设尚不完善,对固废倾倒等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即时处理。
(四)面临形势
1、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持续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台州市政府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台州建设的重要载体,重点推进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2、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内在要求。
台州市工业企业数量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充分,部分类别危废处置设施仍有缺口,工业固废违法倾倒行为时有发生,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完善固废管理机制,解决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强民生福祉。
3、是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台州市工业产业结构不优、层次偏低,医化、汽摩配、橡塑等传统制造业占据主要地位,产业数字化、智慧化转型仍处于起步阶段。工业整体生产方式粗放,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大,绿色竞争优势尚未全面形成。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城市供给侧改革相衔接,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提高资源节约与保护环境相结合的城市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二、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工业固废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控工业固废环境与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加强危险废物和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全过程监管,推进产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源头减量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有效降低工业固废产排强度。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满足工业固废处置需求。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价格体系,培育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骨干企业、领跑企业,制定工业固废综合性政策措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模式创新相结合。强化创新引目标指标引领,突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瓶颈,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示范引领,培育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以台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防控工业固废环境与安全风险,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提高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
——到2022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体系全面覆盖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固废倾倒事件基本杜绝,“无废城市”基本建成。
——到2025年,城市工业固废管理水平达到国内领先,集约高效的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示范领跑作用显著增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四)指标体系
结合国家和省“无废城市”指标体系(试行)和台州实际,设置“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具体指标为:
表1 “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指标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绿色节约,推动源头管理减量
聚焦工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开展生产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改造,推进建设一批“智能工厂”。以亩均效益为导向,协同推进工业全域治理改革,大力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有机更新、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推进开发区(园区)、小微企业园等各类工业园区提质增效。
严格项目准入管理。研究制定行业整治、项目准入等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等相关技术规范核发排污许可。强化新建项目环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和验收把关,从严把关新建项目固废类别、数量和处置去向,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
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夯实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固废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源头替代、工艺改进和加强生产环节的环境质量管理,创建一批“绿色工厂”、“无废工厂”。进一步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减少固废源头产生量,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
(二)专业高效,健全固废分类收运
深化实施工业固废分类贮存。落实《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和规范化处置。严格工业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01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2020年)相关要求。加强对铝灰等新危险废物类别环境管理。
加强工业固废集中收运体系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危废集中统一收集体系覆盖面,至2025年实现县域内所有小微企业全覆盖。鼓励做好小微企业环境管理延伸服务,减轻企业环境管理负担。探索开展小微企业集中统一收集单位服务评价。以县域为单位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体系建设,鼓励依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拣中心等统筹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分拣中心,开展“五化”收运工作。
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运输分级分类管控。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装载前“五必查”、安全码和电子运单查验制度,实施“亮码上岗、扫码作业”和运输企业安全状态动态评价结果。运输企业当期“安全码”等级为橙码不得从事跨省、跨设区市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务,黄码不得从事跨省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务。
(三)循环再生,全面促进资源利用
提高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深化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实施玉环市多源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创建。进一步拓宽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工业副产石膏高值化利用规模,支持利用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利用脱硫石膏等制备绿色建材、石膏晶须等新产品新材料。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生产企业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比例。
创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依托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学研用有机融合,加强固废领域人才交流协作。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重点突破源头减量减害与高质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推动工业固废利用过程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各类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加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研究力度,发挥固废行业协会等作用,通过制定团体标准等方式推动部分危险废物向副产品方向转变。推进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支持可降解塑料等新型工程材料的研发生产。
培育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以废塑料、废纸、废橡胶、废旧金属、废弃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支持现有经营规模较大和拥有一定数量回收网点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高效、高质、高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四)安全兜底,提升集中处置能力
补齐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缺口。落实省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重点推进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集中填埋以及表面处理废物、废包装桶等项目建设。“十四五”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46.63万吨/年。全面实施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设施建设,允许与生活垃圾性状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共享能力资源。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应急填埋、焚烧飞灰填埋和一般工业固废填埋需求,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填埋处置设施,解决工业固废填埋出路问题。
鼓励产废企业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已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社会化服务,有效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
培育危废利用处置领跑企业。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依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升改造和扶优汰劣工作。加大对行业优秀企业的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其改建扩建,倒逼并推动建设一批“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
(五)全程智能,实现管理手段转型
推进固废环境治理数字化改革。加快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归集、整合生态环境各业务部门系统,实现“城市大脑”在环境治理领域全面应用。定期梳理纳入环境统计、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口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清单。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手段,将固废处置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
加强固废管理平台应用。全面推行产废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至2022年基本实现所有产废单位在省级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率均达100%。进一步扩大工业固废产废量较大企业开展视频联网工作。强化企业信息公开,通过企业网站等方式公开固废接收处置、污染排放等相关信息。
打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危废联单系统。通过危险货物运单将产废企业运营、行业监管、部门协作、应急救援、监测分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对危险货物全链条、全要素、全环节的监管,使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运输、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全面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和危废联单互联互通。
推广应用危险废物全程监管系统。在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等5个有医化园区的县(市、区)率先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闭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监管。鼓励小微集中收集单位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及物联网设备实现小微企业收集、转运、分析、处置、服务五位一体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直接与省固废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对每个企业的产废进行数据化台账录入和危险废物信息预警。
(六)联合打击,强化执法监管效能
实施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双随机”环境执法计划。对涉危大案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打击、联合督办,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侦破、露头必狠打、违法必严惩。完善固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保全、强制执行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完善固废巡查网格。全面落实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建立完善乡镇网格员巡查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属地、部门、个人,对可能发生危废倾倒的区域和涉危案件高发的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查,实施溯源管理,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打击、早处置。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奖举报制度和悬赏制度,对在查办重大环境污染违法案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褒扬激励。
优化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管理。对产生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的企业、将危险废物(废酸、废盐、废有机溶剂等)以企标“副产品”出售的企业、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中间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的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管理,鼓励委托开展审计。
(七)科学合理,防范固废环境风险
加强固废污染事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网络。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危险废物环境监测装备。重点配置能够快速现场检测分析危险废物性质的监测仪器与装备,以及建设处理危险废物应急事件时的应急贮存设施。
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预防机制。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安全问责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和意识。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污染源头控制与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必要的危险废物暂存应急库,建立应急响应专业队伍,定期开展企业内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事件应对能力。
落实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开展椒江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业区垃圾填埋场等历史遗留问题治理。持续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情况“回头看”,重点对尾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渗滤液等废水超标外排、地下水等环境监测不符合要求、尾矿排放管线存在“跑冒滴漏”污染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巩固和提升尾矿库污染治理成效。
做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推动企业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用、限用、限排等管控措施。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常态做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认真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台州建设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加强部门协调,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联动,统筹推动工业固废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加大政策支持,完善各项制度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领域政策研究,探索制定促进全市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分类、收集、贮存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细则等领域的政策文件,用制度促进治理效能。完善固废领域绿色金融政策,深化绿色税费价格政策机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三)健全考核机制,实施规划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考核机制,及时评估总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等落实情况。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将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公众参与
定期公布固废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工业固废相关知识,提高企业固废守法意识。依托“无废城市”建设宣传体系,推进“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创新推广案例报到,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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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发布2023年上半年业绩,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40,651,323.73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3,757.1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70%。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固废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并应用于污染防治系统构建和运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固废污染隔离系统领域标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规划(2023年-2025年)公开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建材、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企业开展低值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利用处置,探索工业污泥与市政污泥协同处置的技术可行性,推进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助力企业依法依规有序发展,增强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守法意识,提升黑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范化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一封信。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
5月18日下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市会议大厦举办2023年东莞市生态文明大讲堂,专题宣讲“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体系建设”,系统介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政策,深入探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充分分享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大讲堂邀请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研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2022年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情况:一年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持续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现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的函》(浙环督察函〔2022〕7号)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
内蒙古人大就《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条例(草案)》细化了矿山、电力、冶金、化工等企业产生的尾矿、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炉渣、气化渣等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要求,规定了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制度措施,要求企业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巴中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鼓励现有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全文如下:为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布局,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有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实施《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厦门市“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促进危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有关情况,优化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布局,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现发布济南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韶关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从各类危险废物产生量与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差距较大,产能严重过剩,具体公示如下:为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根据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的要求,现发布佛山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和《浙江省生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0月1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均过剩,特别是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铝灰等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及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明显过剩。高硅尾渣、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总体上,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远超产废量,尽管存在超前服务产业布局的情况,但也存在结构性矛盾。其中,具有较高价值的有色金属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催化剂等利用能力富余;而中低温煤焦油、含砷废物、电
10月9日,《杭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杭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类别及利用处置方式基本做到有效覆盖,但利用处置能力存在过剩现象。同时,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分布不均,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收运率偏低,少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宁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202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原生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实现“零填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基本补齐,农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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