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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潜水泵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观察和记录潜水泵运行状态控制器的信息,并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 应定期检查和更换潜水泵油室的油料、接线端子和机械密封件,操作时严禁损伤密封件端面和轴;
3 起吊和吊放潜水泵时,严禁直接牵提泵的电缆;
4应巡视检查导架固定、运行噪声和振动情况。
3.2.7对泵房的集水池应每年至少清淤一次,应检修集水池液位计及其变送装置。
3.2.8 应及时清除叶轮、闸阀、管道的堵塞物,人工作业时应符合本标准第2.2.25条的规定。
3.2.9应定时观察集水池的水位变化,集水池的水位宜设定在最高和最低水位范围内。
3.2.10泵房除臭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3.3 沉砂池
3.3.1沉砂池应根据池组的投运与水量变化情况,调节进水闸门的开启度。
3.3.2沉砂池的排砂时间和排砂频率应根据沉砂池类别、污水中含砂量及含砂量变化情况设定,沉砂池底无明显积砂。
3.3.3曝气沉砂池的空气量宜根据进水量的变化进行调节。
3.3.4沉砂量应有记录统计,并定期对沉砂颗粒进行有机物含量分析。
3.3.5当采用机械除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砂机械应每日至少运行一次;操作人员应进行有效巡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2 应每日检查吸砂机的液压站油位,并应每月检查除砂机的限位装置;
3 吸砂机在运行时,同时在桥架上的人数不得超过允许的重量荷载。
3.3.6对沉砂池排出的砂粒和清捞出的浮渣应及时处理或处置。
3.3.7对沉砂池应定期进行清池,并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3.3.8对沉砂池上的电气设备,应做好防潮湿、抗腐蚀处理。
3.3.9 旋流沉砂池搅拌器应保持连续运转,并合理设置搅拌器叶片的角度、转速、浸没深度。当搅拌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向该池进水。
3.3.10采用气提式排砂的沉砂池,应定期检查储气罐安全阀、鼓风机过滤芯及气提泵管、电磁阀,严禁出现失灵、饱和及堵塞的问题。
3.3.11沉砂池除臭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3.3.12各类沉砂池运行参数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可按照表3.3.12中的规定确定。
3.3.13沉砂颗粒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30%。
3.3.14水平螺旋除砂机械宜在无板结状态下间歇自动运行,应每日检视驱动电机运行状态和控制面板的转速及电流数据。
3.3.15应定期检查砂水分离器螺旋、衬板的磨损情况及减速机的运行状态,必要时进行维修更换;具有洗砂功能的砂水分离器应调节其冲洗水量,检查布水装置、搅拌器、排砂螺杆、冲洗水电磁阀和放空阀等情况。
3.3.16 宜核查沉砂池排砂粒径分布情况。排砂粒径小于1mm的砂粒质量占比宜大于20%。
3.4 初沉池
3.4.1初沉池进水量的调节应根据池组设置、进水量的变化进行,使各池配水均匀。
3.4.2对沉淀池的沉淀效果,应定期观察,宜采用精确排泥控制系统,并根据污泥界面高度、排出污泥量及含水率等确定排泥的频率和时间。
3.4.3沉淀池堰口应保持出水均匀,并不得有污泥溢出。
3.4.4对浮渣斗和排渣管道的排渣情况,应经常检查,排出的浮渣应及时处理或处置。
3.4.5共用配水井(槽、渠)和集泥井(槽、渠)的初沉池,且采用静压排泥的,应平均分配水量,并应按相应的排泥时间和频率排泥。
3.4.6刮泥机运行时,同时在桥架上的人数,不得超过允许的重量荷载。
3.4.7应经常检查刮泥机的电机、行走装置、浮渣刮板、刮泥板等易磨损件,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当采用非金属链条刮泥机时,应定期对链条的松紧度进行检查调整。
3.4.8根据运行情况应定期对斜板(管)和池体进行冲刷,对斜板(管)及附属设备进行检修。
3.4.9初沉池宜每年排空1次,清理配水渠、管道和池体底部积泥并检修刮泥机及水下部件等。
3.4.10初沉池刮泥机长时间待修或停用时,应将池内污泥放空。
3.4.11初沉池除臭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3.4.12初沉池运行参数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可按照表3.4.12中的规定确定。
3.4.13 当进水浓度符合设计进水指标时,出水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SS)的去除率应分别大于25%、30%和40%。
3.4.14当初沉池出水BOD5/TN值小于3时,可适当提高初沉池表面负荷、缩短停留时间,并根据生物反应池脱氮效果可超越初沉池。
3.5初沉污泥泵房
3.5.1初沉污泥泵房的运行管理应符合本标准第2章、第3.2节和第3.8节的有关规定。
3.5.2污泥泵的运行台数和排泥时间应根据运行工况确定。
3.5.3在半地下式或地下式污泥泵房检查维修时,应保证工作间内良好的通风换气,并应符合本标准第2.2.25条的有关规定。
3.6 生物反应池
3.6.1调节生物反应池各池进水量,应根据设计能力及进水水量,按池组设置数量及运行方式确定,使各池配水均匀;对于多点进水的生物反应池,应合理分配进水量。
3.6.2 污泥负荷、泥龄或污泥浓度可通过剩余污泥排放量进行调整。
3.6.3 根据不同工艺的要求,应对溶解氧和氧化还原电位等参数进行控制。好氧池溶解氧浓度宜为(1~3)mg/L,缺氧池溶解氧浓度宜小于0.5mg/L,氧化还原电位值宜控制在(-150~-50)mV,厌氧池溶解氧浓度宜小于0.2mg/L,氧化还原电位值宜不高于-250mV,硝酸盐氮宜小于1.5 mg/L。
3.6.4生物反应池内的营养物质应保持平衡。
3.6.5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生物反应池配水量、pH、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污泥浓度(MLSS)、挥发性污泥浓度(MLVSS)、污泥沉降比(SV)、污泥指数(SVI)、水温、回流比、回流污泥浓度等工艺控制指标,每天进行SV检测,观察活性污泥颜色、状态、气味及上清液透明度等,并进行生物镜检观测活性污泥的生物相,及时调整运行工况。
3.6.6当发现污泥膨胀、污泥上浮等不正常状况时,应分析原因,并应针对具体情况调整系统运行工况,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系统恢复正常。
3.6.7当生物反应池水温较低时,应采取适当延长曝气时间、提高污泥浓度、增加泥龄或其他方法,保证污水的处理效果。
3.6.8根据出水水质的要求及不同运行工况的变化,应对不同工艺流程生物反应池的回流比进行调整与控制。
3.6.9当生物池中出现泡沫、浮泥等异常现象时,应根据感观指标和理化指标进行分析,并应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3.6.10操作人员应经常排放曝气系统空气管路中的存水,并应及时关闭放水阀。
3.6.11对生物反应池曝气装置和水下推流(搅拌)器的运行和固定情况应经常观察,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修复。
3.6.12 采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时,应合理调整和控制运行周期,并应按照设备要求定期对滗水器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对虹吸式滗水器还应进行漏气检查。
3.6.13对曝气生物滤池,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周期反冲洗并控制气、水反冲洗强度。
3.6.14对金属材质的空气管、挡墙、法兰接口或丝网,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腐蚀或磨损,应及时处理。
3.6.15 较长时间不用的曝气器,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太阳曝晒。
3.6.16对生物反应池上的浮渣、附着物以及溢到走道上的泡沫和浮渣,应及时清除,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3.6.17采用除磷脱氮工艺时,应根据水质要求及工况变化及时调整溶解氧浓度、碳氮比及污泥回流比等。
3.6.18采用化学除磷工艺进行除磷时,应符合本标准第3.11节中的有关规定。
3.6.19生物反应池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可按照表3.6.19的规定确定。
3.6.20 生物膜法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可按照表3.6.20中的规定确定。
3.6.21采用外加碳源进行脱氮时,应符合本标准第3.13节中的有关规定。
3.7 二沉池
3.7.1调节各池进水量,应根据池组设置、进水量变化,保证各池配水均匀。
3.7.2二沉池污泥排放量可根据生物反应池的水温、污泥沉降比、混合液污泥浓度、污泥回流比、泥龄及二沉池污泥界面高度确定。
3.7.3对出水堰口,应经常观察,保持出水均匀;堰板与池壁之间应密合、不漏水。
3.7.4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刮吸泥机以及排泥闸阀,应保证吸泥管、排泥管路畅通,并应保证各池均衡运行。
3.7.5对二沉池的配水渠、吸泥管、积泥槽,应定期清除槽内杂物并做好维护。
3.7.6池内污水宜每年排空1次,并进行池底清理以及刮吸泥机水下部件的检查、维护。
3.7.7当二沉池出水出现浮泥等异常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3.7.8二沉池停运10d以上时,应将池内积泥排空,并对刮吸泥机采取防变形措施。非金属链条式刮泥机应定期旋转180°(1/2循环)。
3.7.9刮吸泥机在运行时,同时在桥架上的人数,不得超过允许的重量荷载。
3.7.10 二沉池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可按表3.7.10中的规定确定。
3.7.11非金属链条刮泥机应定期检查链条松紧度、齿轮磨损等情况。
3.8 回流污泥泵房
3.8.1回流量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的进水量、污泥浓度及二沉池的运行情况调节,确定回流污泥泵开启数量和频率。
3.8.2对泵房集泥池内杂物应及时清捞。
3.8.3对回流泵的泵体、叶轮、叶片、电缆、油质、密封应定期检查,应按时巡视水泵控制柜保护器的运行状态。
3.8.4寒冷季节,启动泵时,应检查其泥池内是否结冰。
3.8.5各类回流污泥泵的运行保养应符合本标准第2章及第3.2节的有关规定。
3.9 剩余污泥泵房
3.9.1系统中的剩余污泥应及时排除。
3.9.2运行管理应符合本标准第2章、第3.2节、3.5节、3.8节的有关规定。
3.10 供气系统
3.10.1 调节鼓风机的供气量,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的需氧量确定。
3.10.2当鼓风机及水(油)冷却系统因突然断电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3.10.3鼓风机叶轮严禁倒转,空气悬浮鼓风机严禁无背压启动。
3.10.4鼓风机房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正常运行时,出风管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值。停止运行后,应关闭进、出气闸阀或调节阀。长期停用的水冷却鼓风机,应将水冷却系统的存水放空。
3.10.5鼓风机在运行中,应定时巡查风机及电机的油温、油压、风量、风压、外界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并填写记录报表。当遇到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应立即按操作程序停机。
3.10.6对鼓风机的进风廊道、空气过滤、油过滤装置及磁悬浮、空气悬浮鼓风机的进风过滤网,应根据压差变化情况适时清洁;并应按设备运行要求进行检修或更换部件。
3.10.7对备用的鼓风机转子与电机的联轴器,应定期手动旋转1次,并更换原停置角度。
3.10.8对鼓风系统消声器消声材料及导叶的调节装置,应定期检查,当发生腐蚀、老化、脱落现象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10.9使用微孔曝气装置时,应进行空气过滤,并应对微孔曝气器、单孔膜曝气器进行定期清洗。
3.10.10对横轴表曝机两侧的轴承,应定期补充润滑剂,并应检查减速机的油位和减速机通气帽是否畅通。
3.10.11长期停止运行的横轴曝气机,必须切断电源,减速机加满润滑油,应定期调整水平轴的静置方位并固定。
3.10.12调整表面曝气设备的浸没深度和转速,应根据运行工况确定,并应保证最佳充氧能力和推流效果。
3.10.13正常运行的鼓风机严禁完全关闭出风阀,不得超负荷运行。
3.10.14对以沼气为动力的鼓风机,应严格按照开停机程序进行,每班应加强巡查,并应检查气压、沼气管道和闸阀,发现漏气应及时处理。
3.10.15鼓风机运行中严禁触摸空气管路。维修空气管路时,应在散热降温后进行。
3.10.16调节出风管闸阀时,应避免发生湍振。
3.10.17按照运行维护周期,应在卸压的情况下对安全阀进行各项功能的检查。
3.10.18在机器间巡视或工作时,应与联轴器等运转部件保持安全距离。
3.10.19进入鼓风机房时,应佩戴安全防护耳罩等。
3.10.20应定期对磁悬浮、空气悬浮鼓风机控制柜的变频器、电抗器、滤波器、整流器及UPS电源等元器件进行检测,并保证完好。
3.11化学除磷
3.11.1选择合适的除磷化学药剂、投加量和药剂投加点,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可采用一点或多点投加方式。
3.11.2 化学药剂的储存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1.3 化学药剂投加后,应保证与污水充分混合,并应达到设计规定的反应时间和搅拌速度。
3.11.4根据进、出水总磷浓度变化,及时调整药剂投加量。
3.11.5对干式投料仓及附属投料设备,应每班检查1次,保证药剂不在料仓内板结。
3.11.6对湿式投料罐及附属投料设备的密闭情况,应每班检查1次。
3.11.7药剂投加管道应保持通畅。
3.11.8对药剂投加系统的流量、液位、压力,应每2h巡视检查1次。
3.11.9采用水稀释的溶药系统,应每2h检查1次供水的压力和流量。
3.11.10更换不同类型药剂时,应清空药剂投加系统,避免化学反应。
3.12 消毒
3.12.1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盐酸的采购和存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固体氯酸钠应单独存放,且与设备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库房应通风阴凉;
3在搬运和配制氯酸钠过程中,严禁用金属器件锤击或摔击,严禁明火;
4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手套和眼镜。
3.12.2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12.1条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水量及对水质的要求确定加药量;
2应定期清洗二氧化氯原料罐口闸阀中的过滤网;
3开机前应检查防爆口是否堵塞,并应确保防爆口处于开启状态;
4开机前应检查水浴补水阀是否开启,并应确认水浴箱中的水量是否充足;
5停机时加药泵停止工作后,设备应再运行30min以后,方可关闭进水;
6停机时,应关闭加热器电源。
3.12.3 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水量、药剂的实测浓度及对水质的要求确定加药量;
2应每月清洗1次次氯酸钠发生器电极;
3应将药剂贮存在阴暗干燥处和通风良好的清洁室内;
4次氯酸钠溶液应避光存放,储存时间不宜超过7d。
3.12.4 采用液氯消毒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每周检查1次报警器及漏氯吸收装置与漏氯检测仪表的有效联动功能,并应每周启动1次手动装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 氯库应设置漏氯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用具。
3.12.5采用液氯消毒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12.4条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氯量应根据水质、水量、水温和pH值等具体情况确定;
2 应每月检查并维护漏氯检测仪1次,每周对空气式呼吸器、防毒面具等检查1次;
3漏氯吸收装置药液宜每6个月更换1次,并定期检测吸收液浓度;
4 加氯时应按加氯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停泵前应关闭出氯总闸阀;
5 加氯间的排风系统,在加氯机工作前应通风(5~10)min;
6 应制定液氯泄漏紧急处理预案和程序;
7加氯设施较长时间停置,应将氯瓶妥善处置;重新启用时,应按加氯间投产运行的检查和验收方案重新做好准备工作;
8开、关氯瓶闸阀时,应使用专用扳手,用力均匀,严禁锤击,同时应进行检漏;
9 氯瓶的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的规定;
10 采用液氯消毒时,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可按表3.12.5中的规定确定。
3.12.6采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水渠无水或水量达不到设备运行水位时,严禁开启设备。
3.12.7采用紫外线消毒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12.6条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论是否具备自动清洗机构,都必须根据污水水质和现场污水实际处理情况定期对玻璃套管进行人工清洗;
2 应定期更换紫外灯、玻璃套管、玻璃套管清洗圈及光强传感器;
3应定期清除溢流堰前的渠内淤泥;
4应满足溢流堰前有效水位,保证紫外灯管的淹没深度;
5在紫外线消毒工艺系统上工作或参观的人员必须做好防护;非工作人员严禁在消毒工作区内停留;
6 设备灯源模块和控制柜必须严格接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7人工清洗玻璃套管时,应戴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
8应定期检测污水的透射率,其透射率应大于30 %。
3.12.8 采用臭氧消毒时,应定期校准臭氧发生间内的臭氧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当发生臭氧泄露事故时,应立即打开门窗并启动排风扇。
3.12.9 采用臭氧消毒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12.8条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臭氧发生器的开启和关闭应滞后于臭氧系统的其他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系统的启动和停机顺序进行操作;
2应根据温度、湿度的高低,增减空气压缩机的排污次数;
3空气压缩机必须设有安全阀,应保证其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内工作,当系统中的压力超过设定压力时,应检查超压原因并排除故障;
4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应根据温度调节冷却水量,循环冷却水进水温度宜控制在(20~32)℃,出水温度不应超过38℃;
5干燥机的运行在满足用气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再生气消耗量;
6冬季或臭氧发生器长时间不工作,应将设备系统内的水排净;
7采用尾气破坏器进行尾气处理时,应检查催化剂使用效果,及时更换催化剂;
8应每月对空气压缩机、干燥机、预冷机、臭氧发生器等进行维护保养;
9每年应至少对臭氧接触及尾气吸收设施进行清刷1次,油漆铁件1次;
10不同种类的臭氧发生器,其臭氧产量与电耗的关系应符合设计要求,生产每千克臭氧的电耗参数可按表3.12.9中的规定确定;
11臭氧系统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投加量一般为(5~8 )mg/L;
12应定期检查液氧储罐压力、蒸发器结冰情况,液氧储存区域内严禁动火操作。
3.13 碳源投加
3.13.1应优先利用进水碳源,坚持先内碳源后外碳源的原则。
3.13.2根据水质、水量、工艺设计及运行情况,选择合适的碳源,确定投加点位,可采用一点或多点投加方式。
3.13.3根据水质、水量及工艺运行情况确定投加量。并根据生物反应池投加段或反硝化滤池前后的硝态氮值以及出水总氮情况,及时调整投加量,宜采用变频自动投加。
3.13.4应及时养护维修搅拌器、推进器等混合设备,保证碳源与生物反应池混合液充分混合。
3.13.5碳源的储存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3.13.6采用变频泵自动投加碳源时,应定时巡视投配系统的投加泵、管道、过滤器、阀门、计量与控制仪表等。
3.13.7应定期清理和维护溶解池、投配池和管道过滤器等,避免堵塞、结晶。
3.14 磁混凝沉淀池
3.14.1混凝和助凝剂种类选择和投加量,按照本标准3.11节化学除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14.2 磁粉的选择应根据进水水质、设备性能等参数,充分考量含铁量、粒径和纯净度。
3.14.3 应及时调整控制搅拌转速使磁粉悬浮、矾花持续增大。
3.14.4应合理控制剩余污泥排放量,充分回收并返回磁粉。
3.14.5 磁粉浓度宜控制在(5000~10000)mg/L,当沉淀池出水浑浊或矾花颜色变浅时应及时检查磁粉浓度。
3.14.6系统的磁粉补充量应控制在(2~4)mg/L,当磁粉损耗量大于总量的0.5%时,应及时排查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3.14.7 应按时巡视检查系统进水水质、混合反应区搅拌器转速、沉淀区分离情况、磁粉投加及分离设备状态、出水堰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14.8 系统停止运行时,应先停进水和加药,其它设备应继续运行,直到磁鼓表面无磁粉后再停机。
3.15 高效沉淀池
3.15.1混凝和助凝剂种类选择、投加量和混合反应工艺参数,按照本标准3.11节化学除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15.2 应控制处理系列之间的配水水量平稳均衡。
3.15.3 应根据沉淀池的泥位和污泥浓度合理控制污泥排放量。
3.15.4 药剂储存和运行巡视应按照本标准第3.11节化学除磷的相关要求执行。
3.15.5 斜管、斜板沉淀池排空后进水时,应降低上升流速防止斜管、斜板浮起。
3.15.6 夏季藻类繁殖旺盛时,宜采取避光措施减少藻类滋生,当藻类较多时应采用投氯或其它有效除藻措施。
3.15.7 应定期对斜管、斜板表面及内部沉积的絮体泥渣进行冲洗。
3.15.8 机械和电气设备运行、安全和维护工作应按照本标准第2章的相关要求执行。
3.15.9 沉淀池应每年放空检修1次。
3.16 气浮池
3.16.1 设备运行巡视和溶气罐压力等参数,按照本标准5.2.2条气浮浓缩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16.2 应根据进水水质、水温情况调整溶气水回流比、气浮区停留时间、溶气罐液位等参数,调整范围可按表3.16.2中的规定确定:
3.16.3 应根据进、出水悬浮物的指标调整加药量。
3.16.4 应调整刮渣机的运转速度及时清除浮渣,并定期排除气浮池底部污泥。
3.16.5 溶气罐应定期放空并清洗罐体和内部填料。
3.16.6 应按时巡视检查溶气释放器运行状态、气浮区效果、空压机压力、回流泵流量、溶气罐液位、刮渣效果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16.7 气浮设备停机后,溶气装置应继续运行10min后关闭。
3.16.8机械及电子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本标准第2章的有关规定。
3.17 深床滤池
3.17.1 应根据滤池池组的设计和运行方式调整滤池进水量,使各滤池配水均匀。
3.17.2滤池启动前应检查配套的风机、水泵、阀门、管道、自控系统、滤池液位、反冲洗废液池液位、反冲洗水源供应等是否正常。
3.17.3 新装滤料或补充滤料的滤池,应进行清洗处理后方可运行。
3.17.4进水堰与滤池水位的液位差宜在0.2m以内。
3.17.5 应根据进出水水质、滤池液位和运行时间综合确定反冲洗周期、冲洗时间及冲洗强度应根据滤池运行情况进行调整,滤池冲洗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冲洗前应检查排水管道、气洗管道、水洗管道是否畅通,控制阀门是否能正常启闭;冲洗时重点监控滤池液位、水流方向是否符合运行要求,确保冲洗运行正常;
2 进行气水冲洗时,清洗气压应恒定不得超压,加强排气步序并监控冲洗水流量;
3 应加强反冲洗废水池的管理,确保排泥泵、搅拌器的正常运行和反冲洗废水池的有效液位。
3.17.6启用反硝化功能需考虑挂膜时间和水温条件。应根据进、出水硝态氮数值确定碳源投加量和运行程序,保证滤池进水中的营养物质满足反硝化的运行需要。
3.17.7应根据滤池出水TN、CODCr和SS的监测结果,合理调整碳源投加量。
3.17.8应根据滤池进水水质、出水浊度及滤池液位,调节控制反冲洗频次。
3.17.9每半年检查1次过滤介质的损耗或损坏情况,及时补充或更换。
3.17.10定期清理滤池表面排水槽、滤板及钢件等部位的浮渣、藻类及微生物,保持清洁。
3.17.11 应定期检查维护滤池阀门、自动控制系统。
3.17.12应定期对滤池滤板以下出水廊道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应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范。
3.17.13 北方地区冬季应做好气动控制管道的防冻保温措施,避免发生冰堵。
3.17.14深床滤池长期停用时,应保持满水浸没状态,宜间隔30d反洗1次,防止滤料板结。
3.17.15深床滤池的运行参数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可按照表3.17.15中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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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温州杭钢水务委托紫光环保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关于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补充协议,标志着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正式迈入下一阶段。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规模为20万吨/日,主要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和城市杂用水;采用半地埋全封闭建设形式
11月28日,广元市昭化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资估算总价为11490.98万元,建设规模:对泉坝、昭化等43座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规模共计15310m3/d)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对原工艺进行改造升级,更新改造格栅机、风机、提升泵、叠螺脱水机、生物除臭系统、电气自
11月26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合同估算金额24700万元,建设规模: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2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2/O+V型砂滤池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肖
近日,江西抚州临川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临川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针对江西抚州临川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临川区高坪镇、温泉镇、东馆镇、腾桥镇、荣山镇、秋溪镇、龙溪镇共7个城镇生活污
近日,辽宁发布《寒冷地区污水厂提标改造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草案》。本文件规定了寒冷地区辽河流域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详情如下:关于征求《寒冷地区污水厂提标改造技术指南》地方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寒冷地区污水厂提标改造技术指南》地方标准草案已完成,现公开征
11月5日,浙江永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龙山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招标,招标估算金额118164000.00元,招标规模:项目新增用地9.83亩,建设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多级A/O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生产车间、综合
9月2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工业废水比例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工业废水比例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字〔2024〕158号各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经脱水、稳定、干化或焚烧等处理后,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生产水泥熟料的泥质指标及限值、取样和检测方法等。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
近日,江苏省规模最大、出水标准最高的全地下污水处理厂太湖新城三期主体工程完工。太湖新城三期全地下污水处理厂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毗邻京杭大运河,也是无锡市的重点民生和生态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改善无锡市区域内的水环境,提升太湖流域污水综合治理能力,提升环境保护等级标准。该工程总占地
近日,新疆于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竣工,日处理能力跃升至2.8万吨。该项目旨在通过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水质达标排放。扩建后,污水处理厂规模大幅提升,日处理能力由原先的1.2万吨升至2.8万吨,其中新增日处理能力1.6万吨,为于田县及周边地区的污水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住房城乡建设部7月31日发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和污泥焚烧灰渣制砖的泥质、取样和监测。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以及脱水污泥制烧结砖和污泥灰渣制砖的利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近日,安徽无为城东污水处理厂顺利实现通水试运行。无为城东水厂一期服务范围为无为市城东、城南及经济开发区,服务总面积约14.25平方公里,现状处理规模日均2.5万吨。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无为市每天的污水产生量不断攀升,无为城东水厂一期已近满负荷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应运而生。新工艺高指标无为城东
近日,重庆一处污水处理厂进入试运行阶段,三处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运。悦来污水处理厂项目日前,悦来污水处理厂正式通水,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悦来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新春村西侧嘉陵江岸边,占地面积约3.2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约1.9万平方米,地下部
近日,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的果园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果园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鱼嘴井池村,一期已建成规模3万立方米/日,二期新增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建成后日处理规模达6万立方米/日。二期工
2024年9月26日,江苏武进区水利局局长周文彬、副局长庄代远一行来到滨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同时共同见证了滨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顺利出水运行!大禹水务总经理魏占锋陪同检查。滨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作为中央环保督察重点项目、武进区2023年生态中轴重点项目,自2023年3月开工以来在区
近日,山东济南巨野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通水试运行仪式顺利举行。项目效果图巨野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总投资约1.018亿元,总建筑面积1960平方米,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项目建成运营后将有效改善周边水体环境,为居民创造更加清洁、舒适的生活空间。
导读:污水处理规模从20万m/d升级至30万m/d——8月初,临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第一阶段)经多轮调试,已具备污水处理排放条件,即将投入运行。硬件的全新升级,将推动临港新片区在污水处理量和水质上取得全面提升。临港污水处理厂位于临港重装备产业区,随着新片区人口聚集和入驻企业和不断增多
8月19日,由中铁十八局承建的丽江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完成单机调试、无负荷联动调试、带负荷系统调试等工作,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类标准,标志着项目进入正式运行阶段。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8.96亩,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万立方米,处理的污水主要包括丽江市古城区以及丽江市玉龙县城产生的溢
近日,河南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正式启动调试运行,目前运行状态稳定。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5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0生化池、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间、除臭系统等。污水处理采用“二级生物处
日前,达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将于8月底进行通水试运行。达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概算总投资12.65亿元,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30万立方米。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工期36个月,包括日处理量15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达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既是达州目前最大污水处理厂,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据长江环保集团消息,近日,重庆龙溪河项目白洋河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正式迈入运营阶段。白洋河污水处理厂位于重庆梁平高新区,从空中俯瞰,两座圆形水池宛若两颗明珠,镶嵌于广袤的厂区之中。该污水厂承担着高新区及新城区的污水收集与处理任务,主体采用改良AAO工艺,
近日,浙江金华健康生物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处于收尾阶段,基本完成厂内所有构筑物、设备安装、绿化等建设内容,完成总工程量的98%,项目8月计划试运行,正式运行后,它将承接园区里所有化工企业的污水处理工作。据了解,该污水处理厂是金华健康生物产业园的配套项目之一,总投资约1.6亿元,用地面
近日,成都硕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中标全球最大污泥单独焚烧项目——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中废水零排放处理工段,助力打造国内首个污泥领域的废水零排放项目。今年5月初,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在中法两国商务部门的共同见证下,东莞水务集团与法国苏伊士集团共同签署一项合作协
10月22日,成都环境集团副总经理路远一行到访中建环能成都总部开展座谈交流。中建环能党委书记、董事长佟庆远参加会议。佟庆远对路远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中建环能技术与装备制造能力和业务发展形态。他表示,双方在城镇污水治理、污泥处理处置、装备生产制造等方面均有较多合作机会,依托双方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示,项目依托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调整1#垃圾焚烧炉燃料结构,将原有1#焚烧炉日处理生活垃圾420t,造纸废弃物180t,调整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20t、造纸废弃物90t
10月10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城镇排水管渠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标准》的通知,该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准文本可在标准施行后登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官网免费下载。
9月29日,河北遵化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城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包括全部水处理设施、泥处理设施、附属设施。1、总规模为3万m3/d,预处理部分、污泥处理部分及厂区附属构筑物土建按照远期3万m3/d设计,设备选型按照1.5万m3/d进行。2
9月14日,越南VIETSTAR投资集团PhamTrinhPhuong一行在软银中国资本主管合伙人薛村禾的陪同下,到访国惠环境上海总部,与国惠环境、东方电机环能公司等单位就在越南污泥等有机固废处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风电、光伏等领域全方位开展合作进行深入磋商洽谈。会上,国惠环境与VIETSTAR投资集团就在越南
琥珀环保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德国巴伐利亚州的先进的环保设备供应商,专注于水、污水和污泥处理设备市场及相关新兴领域,是具有全球领先地位的专业性环保设备制造商。琥珀环保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是HUBERSE公司在中国的唯一独资子公司,全权负责中国区的设备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展馆7
时间:2024年9月8日—11日,8日全天报到,9日—10日会场报告,11日典型项目参观会议地址:广州东方宾馆(广州市流花路120号)会议联系人:金晟18622273726(微信同号)会议主办协办技术报告咨询:王领全13752275003(微信同号)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
近日,《河南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运营评价办法(试行)》印发,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泥处理厂的运营评价工作,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河南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运营评价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运行监
2024年7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眉山市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一、基本情况眉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生活污泥)、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工业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递增。2021至2023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约80.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湖北小池滨江新区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该项目拟8月启动招标,项目预算约49947.73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及配套尾水排江管道工程(含排污口)。本项目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规模为4.5万m3/d。招标内容: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及配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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