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坚持追根溯源、深挖细查,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为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四批5起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并对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广平县分局,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光县分局、南皮县分局、黄骅市分局,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等在案件办理中的突出表现和其他部门对案件办理提供的支持提出表扬。
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拓宽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的发现渠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意识的宣传力度。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
一、邯郸市广平县小炼油作坊非法倾倒危废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4月9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魏城镇王营村北有黑色粘稠状不明液体,气味异常,面积约20平方米;在魏城镇赵寨村北也发现同类液体约10平方米。执法人员制作现场勘察笔录、拍照固定证据,并向魏县公安局报案,魏县公安局环境安全大队于4月10日受理此案后沿途调取视频监控,发现不明液体由广平县小未庄小炼油作坊产生,由蔡俊奎倾倒至上述地点。此案最终由广平县公安局受理。2022年5月7日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两处不明液体、运输废液罐车和广平县小未庄西北小炼油作坊现场进行采样鉴定,经鉴定上述物品属于具有腐蚀性特征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000-34)。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于2022年6月1日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公司对魏城镇王营村北、赵寨村北两处危废共计28.01吨进行妥善处置。
(二)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蔡俊奎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2022年5月7日,广平县公安局对蔡俊奎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侦查。广平县公安机关已抓获蔡俊奎等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车辆扣押。目前,该案件已由广平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计划就案件生态损害赔偿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三)启示意义
一是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机制日益成熟,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两部门互相配合又各有侧重进行线索挖掘和证据固定,为案件的侦破和定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广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了环境违法案件公益诉讼,犯罪嫌疑人不仅要承担危废的处置费用,而且还要承担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修复受损害生态环境,对其他企业形成很大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二、沧州市东光县杨淑超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6月7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光县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东光县东光镇原小罗砖厂院内停放一高栏货车,车上装有大量沾满油泥的铁桶盖,疑似为危险废物。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院落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内存放有大量沾满油泥的铁桶盖,车间内有冲床3台、抛光机1台,车间西侧坑内有大量被倾倒的废弃抛光砂。经询问现场工人,该作坊主要生产工艺为:废旧铁桶盖—冲床加工—抛光—成品。执法人员现场对违法事实进行拍照、录像,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对现场疑似为危废的物品进行就地封存,总重量约5吨。东光县公安局环安大队到达现场后,两部门执法人员协商判定,该作坊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公安机关对此案件进行受案侦查。沧州市司法鉴定中心对疑似危险废物的桶盖、废弃抛光砂进行了采样鉴定,并于2022年6月20日出具鉴定报告,报告认定东光镇原小罗砖厂院内作坊内桶盖(废物代码:900-249-08)、废弃抛光砂(废物代码:900-000-08)为危险废物。2022年12月14日,东光县分局对原小罗砖厂封存的危废转移至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二)查处情况
2022年6月20日,东光县公安局对杨淑超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涉嫌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东光县检察院批准,东光县公安局于2022年7月13日对涉案人员杨淑超正式逮捕。2022年9月20日东光县检察院对涉案人员杨淑超正式提起公诉。2023年3月2日东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判,量刑结果未当庭宣判。
(三)启示意义
一是废弃厂房往往成为日常监管的“死角”和“盲区”,本案中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光县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未放松对废弃厂房的监管,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作坊无处遁形。二是生态环境、检察院、公安三部门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合工作机制的建立,简化了环境案件移送程序,为迅速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沧州市南皮县姜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6月14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南皮县分局接到南皮县公安局电话通知,称掌握一个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线索,南皮县公安局联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南皮县分局赴现场进行调查。联合检查时,南皮县姜强劈桶加工点未生产,现场有铁桶140个,塑料桶280个;成品铁皮三捆,共360张,经称重4362公斤,油劈完尚未压平铁桶皮72张;现场有加工机械劈桶机1台,压平机1台。现场有刺鼻性气味,地面有大量油污,部分土壤受到污染。河北中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现场地面油污及土壤进行采样监测,鉴定结果为HW08类危险废物,总重量约5吨。
(二)查处情况
南皮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之规定,对南皮县姜强等人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2022年9月21日将案件移送南皮县检察院。2023年4月20日南皮县检察院向南皮县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6月25日南皮县法院开庭审判,判决姜强等10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启示意义
随着“两打”工作的持续推进,公安机关对于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直接立案侦查并与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在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及时端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窝点,斩断犯罪链条,震慑了违法分子,守护了一方的环境安全,彰显了公安机关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担当作为。
四、沧州黄骅市刘福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6月20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黄骅市北王曼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黄骅市分局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会同黄骅市公安局环安大队、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刘福强租用北王曼村一处偏僻空地,非法从事废油加工,现场存有大量废油桶,部分有泄露,场地无防渗措施。现场可见粘稠、半固态泥状物质与土壤混合,呈黄色、黑色,有恶臭。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委托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对现场勘查,并对场地内黑色液态物、黑色粘稠泥状物及污染土壤进行取样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HW08类危险废物,即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总重量约480吨。
(二)查处情况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依法将刘福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移送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于2022年7月刑事立案侦查。2022年12月6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黄骅市检察院,2023年3月7日黄骅市检察院向黄骅市法院提起公诉。
(三)启示意义
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往往隐蔽性强,本案依靠群众举报线索,发现藏匿在农村地区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行为,接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能够实现迅速联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快速侦办,提高了办案时效性和精准性。
五、保定市唐县王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一)案情简介
2020年9月28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络举报线索对唐县王京镇西连乙村村北工厂进行摸排,在某车间内发现一处地面有掩盖迹象。经现场挖掘,在2个坑内发掘共出16.09吨黑色强烈刺激性粘稠状物质,疑似危险废物。唐县分局随即委托专业机构对厂房内填埋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以及是否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进行司法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厂区内填埋物质属于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000-34,并且已经对周边土壤造成了污染。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将案件移送至唐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23日,唐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王浩等人刑事拘留,随着调查深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唐县公安局环安大队及王京镇政府工作人员,陆续在西连乙村村北乡村道路路南2个坑内,挖掘出被嫌疑人及其同伙非法填埋的废物及土壤混合物251.24吨、333.39吨。经鉴定,其中重量为333.39吨有刺鼻气味的黑色粘稠状物质及土壤混合物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000-49。
(二)查处情况
王浩等人非法炼油,倾倒、填埋危险废物349.45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的规定,该行为被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2021年2月20日唐县人民检察院向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2月1日,唐县人民法院对王浩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王浩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启示意义
一是公安机关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深挖案件线索,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检察院和法院补充证据最终案件被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嫌疑人也受到了三年以上的刑期处罚。二是农村地区环境监管薄弱、群众环保意识不足,对危险废物警惕性不强导致农村地区危废非法处置现象频发,针对这些情况要加强宣传,不断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依靠群众打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人民战争。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巴中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鼓励现有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全文如下:为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布局,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有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项目的公示,拟将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等3个项目(见附件)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公告如下:关于2024年度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实施《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厦门市“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促进危
近期,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陕西环保集团)、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环保投资)联合转让持有陕西三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秦环保)865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转让价格为5.03亿元,挂牌截止时间为12月5日。三秦环保是陕西环保集团在危废领域的重要切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延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九条措施,措施主要针对危险废物产生过程、运输过程、处置过程中的企业监管、落地监管、部门监管等方面,详情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九条措施》已经市政府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典型性、震慑性、示范性作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涉及篡改监测数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排放检验案、无危险废物许可证从事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非道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利用群众举报、无人机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此次
今年以来,辽宁省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紧盯重点行业、重要线索,联合公安等部门精准查办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为进一步加强警示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指导各地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现将3起危险废物领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一:
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依据。新修订的《名录》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鉴别后危险废物管理归类,精
飞南资源公布,近日取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取得上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即可依法开展收集、贮存、利用废电路板相关业务,公司可处置利用的危险废物种类和规模相应增加。上述经营资质的取得,为公司开拓区域废电路板处置业务市场奠定基础,也将有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典型性、震慑性、示范性作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涉及篡改监测数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排放检验案、无危险废物许可证从事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非道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利用群众举报、无人机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此次
今年以来,辽宁省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紧盯重点行业、重要线索,联合公安等部门精准查办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为进一步加强警示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指导各地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现将3起危险废物领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一: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4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小松镇石田河可见整片水域呈红褐色,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八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地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其中包含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例2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例3件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例3件。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现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湖南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对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打击力度,开展“两打”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相关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为持续保持打击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开发布三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5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突出打击重点,紧盯大案要案,强化科技赋能,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贵州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长顺分局、浙江省金华市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主观恶意、影响恶劣的突出生态环境违
近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地持续做好执法司法联动,综合运用行刑衔接手段,严厉查处一批社会反响大、涉案人员多、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等要求,深入推进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动分级分类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
近年来,福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坚决追根溯源、循线深挖,“零容忍”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指导地方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收集整理了6起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近日,公安部部署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等11个省、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即日起至9月底,公安机关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开展破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涉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环境领域弄虚作假等突出违法犯罪活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加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完善区域性收集、中转、贮存网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21日前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10日,聊城人大发布《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9月27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2023年11月3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23年11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
山东省深入打击危险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犯罪,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等影响环境安全事件多发、易发态势,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环境健康安全,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现公布济南、枣庄、东营、泰安、临沂、滨州等市的6个案例,并对相关办案单位提出表扬。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年9月6日宿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试行)》,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9日。全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全文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