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5起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共性特点,以常见多发领域为切入点,有的案件涉及跨省非法处置、倾倒,涉案企业和人员众多,涉案危险废物量巨大,有的案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快速排查和锁定违法犯罪主体。并对案件承办单位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提出表扬。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如下:
郴州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14日,接投诉举报,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西岭沟尾矿库旁高坡处有人非法倾倒大量不明固体废物。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调查,发现该处固体废物疑似压滤渣,并伴有较重选矿药剂味。郴州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工作人员立即对该固体废物进行采样检测,经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倾倒的固体废物重金属镉含量2765mg/L,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3-2007)浓度限值(标准值1mg/L),初步认定该固体废物具有浸出毒性危险特性,为危险废物。郴州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将该案件线索移送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经两部门联合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设备和向周边村民走访等手段,锁定涉案企业为郴州市桂阳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倾倒的是湿法车间产生的废渣,废渣除倾倒至新田岭矿西沟岭尾矿库旁,另还有部分倾倒至新田岭原秀风选厂矿部及堆放于北湖区下湄桥街道铜坑湖一仓库内,共2000余吨。经某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涉案倾倒废渣镉含量远超过限值1mg/L,为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涉嫌严重污染环境,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0月20日将该案线索移送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
2023年3月8日,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将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郴州市桂阳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单位犯罪,一并移送起诉。
为防止露天倾倒的危险废物对周边环境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于2023年3月13日启动应急处置,将西岭沟尾矿库和原秀风矿部倾倒的危险废物全部挖掘清理,转运暂存至安全场所内,并对清理危废之后的场地实施复绿复垦,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同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
【典型意义】
一是该案件涉案企业跨县境倾倒危险废物于深山沟内,位置偏僻,地势隐蔽,极难发现,只有依靠群众力量,日常积极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不断发动群众,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案件线索,实施精准打击。二是对涉及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依托公检法联动机制,三部门通力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健全完善案件会商制度,迅速侦破该案,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本案除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外,还同步启动了应急处置和生态损害赔偿,第一时间消除污染隐患,保障环境安全,充分体现了相关行政部门尽职履责的工作作风。
株洲市醴陵黄某祥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18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全市生产型企业开展全面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李畋镇某鞭炮烟花制造厂堆存大量非法转运的疑似危险废物(有袋装灰色和黑色粉末物质),且堆放处有明显刺激性味产生,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经查,该批危险废物系黄某祥、胡某根非法收集的铝灰(属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危险废物代码:321-026-48),其两人在厂房内修建处理池,将铝灰加水制作生产砖瓦的初期原料700吨并露天堆存在厂房外空地(未做三防措施),正准备制作砖瓦。
经溯源后发现,该铝灰系黄某祥、胡某根从江西省宜春市的丰城市、吉安市的峡江县、吉安市的井冈山市等地4家产废单位、新余市的1家处置单位,和湖南省岳阳市的汨罗市2家产废单位通过线下交易方式,将该铝灰堆放至鞭炮制造厂内,且该两人均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黄某祥、胡某根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经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公安局、检察院联合调查,利用现代侦察手段,并派请专家进行实地勘察及走访,成功抓获本案重要犯罪嫌疑人黄某祥、胡某,江西井冈山涉案企业内部人员铝灰经手人金某等人。截至目前,涉案危险废物铝灰已经全部转运完成,共转运4540吨,遏制住了危废堆放对周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同时,公安机关对18人采取了刑拘措施,其中已批捕5人,涉及江西和湖南两省共7家企业。目前已追缴到危废处置费用720万,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典型意义】
本案系跨省刑事环境污染案件,呈现出地域广、犯罪隐蔽、专业性强、发现难、网络性强、取证难等特点。该鞭炮烟花制造厂堆放的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系二次铝灰,里面含有大量氟化物、氰化物、碳化铝、氮化铝等有害物质。胡某根、黄某祥等涉案人员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行为易发生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若不及时处理有着极大的安全风险。本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公安和检察部门高度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提高了行刑衔接效率,最终迅速抓捕多名犯罪嫌疑人,及时防止了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对相关行业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也为其他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借鉴参考意义。
长沙市浏阳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5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浏阳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无许可证非法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厂内有部分焚烧后的桶状物品,未完全燃烧的桶内有红色粘性物质流出,疑似油漆、油墨类物质。现场还存放有大量汽车机油滤芯,堆放在厂内空旷处,有7块已压型打包后的废油桶块堆放在厂内,废油桶块有黑色油类物质渗出,地面油渍明显,根据压型后物体标识可以辨认为装有矿物油的容器,初步认定为废矿物油桶。现场执法人员委托浏阳市公证处公证人员参与称重公证,7块压型打包后的废矿物油桶重量为3830公斤、9袋机油滤芯重量为170公斤、12袋焚烧后的废油漆桶重量为125公斤,合计为4.125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前述废矿物油桶、废机油滤芯和废油漆桶均为危险废物。
经查,该公司负责人陶某在日常回收废旧资源过程中,将收购的废油桶压型成块,将废机油滤芯、油漆油墨桶等物品通过焚烧等方式压型打包,运送至某钢铁厂。某钢铁厂告知其为危险废物被退回,但是该公司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仍继续收集、处置废矿物油桶、废机油滤芯等危险废物。2023年12月6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涉案的危险废物进行查封、扣押,并将相关物品转运至浏阳市另一家符合危险废物暂存条件的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贮存。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陶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将案件线索和证据移送浏阳市森林公安局。2023年12月18日,浏阳市森林公安局对该案件刑事立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典型意义】
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会严重威胁环境和损害人体健康,该案例是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典型案例,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固定证据,邀请公证部门全程公证,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高效配合,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坚决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让企业自觉守法,同时对危险废物行业从业者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湘潭市某钢结构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8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雨湖分局(以下简称“雨湖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雨湖高新区的湖南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倾倒危险废物。雨湖分局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经检查发现:被举报的湖南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安排回收废铁的洪某清理三车间地面卫生,并将清理出来的固体废物倾倒在了某公司西门外100米处的工地卸土区内。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勘验研判后,立即启动公安联勤联动机制,公安机关利用“天网”系统,锁定了郭某安排洪某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事实。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9日将清理出来的固体废物存放至第三方检测公司先行登记保存,过磅后总重量为24.12吨,其中包括漆渣22.96吨,废弃手套和包装物共1.16吨;同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采样鉴定。经鉴定,倾倒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漆渣、废弃手套和包装物,检测结果显示固体废物中铜、锌、镉、铅、总铬、镍、苯、甲苯、二甲苯等因子中有二甲苯、总铬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表1的标准限值,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特征,倾倒的漆渣及废弃手套和包装物认定为危险废物。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刑事移送至湘潭市公安局受立案管理中心,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于3月1日立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
【典型意义】
一是发挥群众举报的积极作用。擅自倾倒危险废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流动性,执法人员依靠日常巡查获得案件线索难度加大,投诉举报可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盲区。本案通过群众举报获取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应急处置得当。本案倾倒固废数量较大、特性复杂,在第一时间无法确定被倾倒固体废物是否具备危废属性的情况下,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立刻进行应急处置,及时对已倾倒的固体废物规范转运暂存,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倾倒固体废物特性的认定,为后续立案调查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启动行刑衔接形成合力。该案件单靠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很难获得确凿证据,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紧密配合,为第一时间锁定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由公安机关控制主要当事人,由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及时开展现场勘查、取样监测等,发现与收集犯罪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确定当事人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衡阳市耒阳彭某金等人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8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耒阳市龙塘镇远宏村牛坳下一废弃养猪场里,有人非法处置不明废物。经调查核实彭某金、黄某保、马某华等12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在废弃养猪场利用收购的空调和冰箱压缩机的废旧配件加硝酸、食用盐、工业盐、片碱提炼银和铜粉,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废液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山脚荒弃的池塘里,未做任何防渗处理。经检测,废液中总铜643mg/L、总锌1.29×103mg/L,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的相关规定,经浸出毒性鉴别,该批废液具有铜、锌浸出毒性,认定为危险废物,总量达20吨。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联动机制,会同耒阳市森林公安局、龙塘镇政府再次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走访查实,锁定由彭某金、黄某保、马某华等12人组成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犯罪嫌疑人之间分工明确,多人系前科人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在掌握其冶炼规律以及充足证据后,8月11日通过精心布置,展开了统一收网行动,在耒阳市城区一宾馆内将彭某金、黄某保、马某华等12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查处情况】
彭某金等人非法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8月11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将该案件移送耒阳市公安局处理。同时,追究嫌疑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8月12日,彭某金、黄某保、马某华等12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典型意义】
在本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网格化监管成效明显。在过往的环境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往往存在重生产企业监管,轻废弃厂房监管的倾向。本案的查办,体现了衡阳市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的成效,在执法监管方面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当地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同时体现了多部门合力的办案效率。“两打”联动机制启动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镇政府联合办案,进行深挖细查,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和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为案件的查办打下扎实的基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7个差异化执法典型案例如下:案例一沈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案(营商环境不予处罚)案情简介:2023年7月5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沈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停车场内堆放有废活性炭5.8公斤和废过滤棉1张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拉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奖励作出规定,凡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1000-20000元人民币奖励。《拉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有关部署,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持续组织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扎实推进工作,查处了一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
为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秉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执法理念,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让法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现通报三起
8月30日至9月1日,根据前期暗访情况,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盛才带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测人员及有关专家,继续对衡阳市、郴州市、长沙市进行“四不两直”检查,重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和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违法犯罪行为。在长沙长沙市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办案检查组检查
2022年,北仑发生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涉案废物约3.33吨,事企业、货车司机在内的4人在检察机关后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生态环境部门对直接倾倒的涉事商行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元;罚款陆拾万元。案例名称某塑料化工商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基本案情2022年6月2日,北仑分局执法人员根据
2023年,黑龙江省持续保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持严的主基调,对恶意违法者“严惩不贷”。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大教育警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大庆市、鸡西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有关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刑事移送案
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坚持追根溯源、
近期,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利剑”作用,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职责。联合公安、检察院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涉水超标排放、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领域,在举报奖励、舆情监控、非现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地认真学习、参考借鉴。温州市瑞安市某铝锭加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加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完善区域性收集、中转、贮存网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21日前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10日,聊城人大发布《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9月27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2023年11月3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23年11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
山东省深入打击危险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犯罪,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等影响环境安全事件多发、易发态势,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环境健康安全,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现公布济南、枣庄、东营、泰安、临沂、滨州等市的6个案例,并对相关办案单位提出表扬。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年9月6日宿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试行)》,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9日。全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全文如下
2023年,黑龙江省持续保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持严的主基调,对恶意违法者“严惩不贷”。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大教育警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大庆市、鸡西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有关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刑事移送案
2023年,湖北省持续保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巩固工作成效,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了一大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教育警示,现将各地查办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并对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天门市
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坚持追根溯源、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多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日常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线索,高效运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
贞丰县建凯新能源光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5MA6DYGX25Q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龙场镇龙场工业园区(宁波-贞丰新兴产业园)法定代表人:王芳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2023年5月24日,州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在义龙新区全何塑料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厂区内堆存有大
9月27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南充市杨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2023年6月14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南充市嘉陵区西兴街道江家沟村执法检查发现,在杨某某生产加工点非法储存有大量废矿物油,现场有系列处置废油的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生产痕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有关部署,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持续组织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扎实推进工作,查处了一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区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区内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以下简
天奈科技公布,2018年10月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新纳环保,主营业务为NMP废液加工再生精制,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JSZJXQ1100OOD017-2)。已建成一期项目“有机溶剂NMP回收利用项目”,可回收利用4.5万吨NMP废液再生3.6万吨/年NMP新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聚焦自身核
为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秉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执法理念,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让法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现通报三起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下称“三部门”)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共性特点,以常见多发领域、环节为切入点,均体现了三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逐一解决案件侦办难点的经验做法。目录1.浙江省台州市蔡某喜等49人利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