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山东省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威海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强化噪声源头管控、严格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管控、系统推进噪声监管能力建设、紧抓责任落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等9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40项具体措施,明确并细化了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为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威海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为导向,以“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抓落实”为工作重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十四五”期间声环境质量改善。到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以上,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监管责任进一步明晰,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声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二、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推动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定期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2025年起,市级和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二)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市本级、荣成市、乳山市及时划分、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同步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调整工作。2023年年底前,完成市本级评估和整改方案制定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荣成市、乳山市声功能区调整和点位布设、调整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要求,推动我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强化噪声源头管控,严控新增污染
(四)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时,应统筹考虑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等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威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威海桃威铁路有限公司按职责负责)
(五)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规划编制机关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衔接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明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负责)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建设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各类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参与)
(七)科学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间隔一定距离,提出相应规划设计要求。科学规划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避免受到周边噪声的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合理设置校内广播时间和音量,降低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应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要求。(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负责)
(八)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对生产、销售有噪声限值国家标准的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监督抽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九)推广先进技术。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推动相关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
四、严格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重点企业管理
(十)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治理。做好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工业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打造行业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典型。噪声扰民问题突出的工业企业要开展针对性治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一)加强工业园区噪声管控。鼓励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涉工业企业的园区,优化设备布局和运输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严控噪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乡村居住区域转移。(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负责)
(十二)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依法将工业噪声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结合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声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声环境管理需求等,按时完成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编制,并及时发布或更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三)推动噪声污染源自动监测。定期发布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适时更新。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安装、使用、维护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及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同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轻对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控施工噪声排放
(十四)落实建筑施工噪声管控责任。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和任务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编制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施工单位要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工艺,并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有效减少居民反复投诉、持续投诉。鼓励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探索对噪声污染防治示范工地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按职责负责)
(十五)严格施工要求。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限制或禁用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作业的,要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施工单位要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各部门按职责负责)
(十六)严格夜间施工管理。严格履行夜间施工证明程序,完善夜间施工证明管理要求,规范夜间施工许可发放,明确施工内容、施工时段、持续时间、工程量和噪声污染防控措施,依法落实夜间施工公示公告,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查验工作。督促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进行物料装卸、振动搅拌等高噪声作业,加强夜间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噪声管理和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按职责负责)
六、加大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推动各领域逐步治理
(十七)科学选线布线。新建公路、铁路应尽量绕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路段设置声屏障或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威海桃威铁路有限公司按职责负责)
(十八)减少交通噪声排放。严厉打击机动车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以瞬间提速、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行为。加强对渣土车、重型货车等易产生噪声污染交通工具的管控。在可能造成严重噪声污染路段,采取安装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负责)
(十九)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及时养护道路,鼓励铺设低噪音路面。加强对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负责)
(二十)合理设置禁行措施。根据声环境保护需要,划定机动车禁行和禁鸣的路段、时间并向社会公告,设置标线、标志,通过安装违法鸣笛抓拍、禁止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或疾驶车辆限行等方式降低交通噪声负荷。(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负责)
(二十一)推动船舶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港口船舶行驶噪声监管,机动船舶应符合相关噪声级规定要求,船舶航行、靠泊过程中应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威海海事局按职责负责)
(二十二)细化铁路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落实铁路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和行业监管。开展铁路列车鸣笛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市区铁路道口平面改立交。铁路运营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噪声监测。(市交通运输局、威海桃威铁路公司按职责负责)
(二十三)强化民用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落实民用机场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禁建和限建区域划定工作。完善民用机场选址及机场周边区域相关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威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按职责负责)
七、推进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完善相应管理措施
(二十四)加强营业场所噪声管控。教育引导商业经营者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严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负责)
(二十五)加强公共场所噪声整治。督促落实公共场所广场舞、健身、促销、体育锻炼等活动管理者的责任,明确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管控要求,鼓励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等方式加强管理。(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负责)
(二十六)加强住宅区噪声监管。居民住宅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住宅建筑分户墙、分户楼板的隔声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室内装修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符合作业时间要求。落实新建住房噪声影响情况公示等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十七)鼓励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积极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动员引导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增强调节处理噪声污染纠纷的能力。(市民政局负责)
(二十八)开展“宁静小区”创建活动。号召居民自发组织创建“宁静小区”,引导并推动群众自我管理和约束,促进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到2025年,各区市至少创建1个“宁静小区”试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八、系统推进噪声监管能力建设,严格监管执法
(二十九)严格落实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调整和备案要求。编制市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清单,统一纳入国家声环境管理系统。2023年底前,完成市本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规范性评估核定工作。推动荣成市、乳山市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十)推进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2024年6月底前,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并与省监测系统联网。鼓励荣成市、乳山市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鼓励开展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十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领域执法。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加强执法监管。结合中高考、重要赛事、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以社会生活为重点领域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等重点、难点、热点噪声投诉问题。到2025年,力争全市社会生活噪声投诉量下降。配备便携式噪声监测设备,提升基层一线装备水平。(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负责)
(三十二)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和技术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加强监测人员资格管理。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各类噪声防治工作。强化资金统筹,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
九、紧抓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
(三十三)落实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年年底前,各区市明确各部门噪声监管职责,厘清权责边界,并向社会公开。(各区市负责)
(三十四)规范行业监管。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噪声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各行业各领域的噪声投诉情况,牵头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完善监管制度,从行业源头上杜绝或减少噪声污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三十五)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市级相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细化行业主管、执法主体、责任单位和投诉举报方式,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推动声环境质量改善。(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十、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三十六)优化噪声纠纷解决方式。对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应及时劝阻、调解;经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投诉;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噪声扰民行为,并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行政处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处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负责)
(三十七)强化科学研究。鼓励噪声污染防治“产学研”结合,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创新能力。鼓励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科学化水平。(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负责)
(三十八)健全“绿色护考”制度。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发挥部门合力,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备考环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负责)
(三十九)营造社会文明氛围。推动将噪声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市民文明公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倡导在公共场所、邻里之间保持安静的生活习惯。鼓励在图书馆、美术馆等场所设置噪声管控区域,张贴标识,创造和谐安静环境。(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负责)
(四十)实施全民行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倡导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志愿者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活动,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努力营造全民共管共治共享氛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8日,湖南省发改委正式印发《湖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将现有充换电设施优化升级为具备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充放电设施(V2G),充分利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分布式移动储能优势,创新开展电力削峰填谷和调压调频试点示范,建设以电动汽车聚合概念
5月26日,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拟对彭州市建筑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建设单位为成都湔江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6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可再生能
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
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文如下: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项目现建设有2台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本次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的焚烧处理,不改变焚烧炉和相应的环保措施等内容,项目建成后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的处理,在焚烧炉
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噪声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2025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告显示,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管辖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土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噪声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3日印发《台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详情如下:台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一、为有效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台州市行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1月29日发布《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用于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安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详情如下: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2024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
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芜湖西形冲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该项目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详情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作出《安徽芜湖西形冲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为保证严肃性和公正性,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四川省巴中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巴中建设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标生态空间格局逐步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2027年,巴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10周年,也是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6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山西调研高考组织保障和能源改革发展等工作。丁薛祥首先前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晋源区实验中学考点,听取高考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考务组织各环节工作情况。他说,高考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五大发电“旗舰”上市公司——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大唐发电、国电电力、中国电力2024年报,披露了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整理如下:华能国际》》》》》一、发展战略华能国际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发
在钢铁行业绿色转型的浪潮中,一项名为“烧结烟气CO催化氧化协同减污降碳”的创新技术正在引发行业震动。近日,宝武环科、宝武水务大气治理事业部(欣创环保)(以下简称“大气事业部”)宣布,其牵头并协同宝钢股份、马钢有限、北京华电光大研发的烧结烟气CO催化氧化协同减污降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在
日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环发〔2025〕27号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现将《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不断强化资金保障
共建无废城市,共享美好生活。建设无废城市是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海的重要举措。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上海固废化学品管理”推出“共建无废城市”专题,展现我市基层社区、企业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的探索与实践。天马无
项目概述敬业营口中板有限公司4#600m烧结机组自2016年配套建设全活性焦脱硫脱硝系统以来,烟气SO排放持续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要求。然而随着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实施,现有系统在氮氧化物(NOx≤50mg/m)和颗粒物(颗
北极星氢能网讯: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4月共发布33项氢能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有6个,地方层面28个。截至目前,2025年度共计发布氢能相关政策96条,4月份为峰值。注:以上统计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从国家层面来看,4月21日,财政部下达2025年第一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超135亿元。4月28日,国家发展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