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西陵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超标排污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12日,宜昌市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某矿业公司工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检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即时采样检测,该矿业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四项因子超过水污染排放标准。市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经复核某矿业公司的陈述申辩意见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该公司排放水污染物浓度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对其处以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某矿业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
争议焦点1:被告以即时采样结果作为处罚依据是否合法?
一方面,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本质是何种检测数值代表排放数值更为科学的问题:多个样本平均值代表污染物排放数值更合理,或是每个瞬时样本数值都可以认定为排放数值?即时采样的数值是污染物排放的真实数值,更接近排污是否超标的事实本身,而混合采样的数值可以理解为多次加权平均的模拟数值,更适合用来分析排污规律和趋势。相比混合样数值,即时采样数值作为排污是否超标事实判断的依据更为科学、准确。
另一方面,从法律适用角度看,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检测、监测取样方式主要有以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1.2002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并明确该标准由原国家环保总局负责解释。该排放标准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日均值,采样频率为至少每2小时一次,取24小时混合样。2.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2月27日发布《关于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排污监测方法问题的解释》(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排放标准具有强制实施的效力,必须执行。遵守排放标准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限值等是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的技术依据,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均不得违反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环保工作人员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3.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环保部《环保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4.2017年10月27日环保部《关于现场及时采用监测数据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场即时采样即为一次性采样。无论是法律、规章层面,还是环保部出台的复函,均明确了现场即时采样的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争议焦点2:原告超标排污的行为是否属于轻微违法、应当或者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
水污染所产生的污染后果及环境效应一般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时不易被发现,但一旦污染后果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地步。本案中,原告生活污水排放的污染物经检测有4项因子超标,且总磷浓度超标倍数在10倍以上,对水环境产生了影响和破坏,已经造成了环境污染后果,不符合《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专项清单(2021年版)》中的情形。故原告关于轻微违法应当或者可以不予处罚的意见,法院依法不予采纳。
综上,宜昌市河流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长江大保护,既是历史责任,也是时代要求。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必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零容忍”惩治污染环境行为,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维护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企业本该积极履行环保责任,却为了一己私利降低成本,随意排放污水,最终也将“自食其果”。遵守排污标准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有关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企业,应当把守法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废弃物等,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进行,做到绿色生产、拒绝污染。随意排污,不仅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打击和严惩。只有绿色发展,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不断夯实高质量项目支撑,持续谋划储备一批事关四川经济社会战略全局、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近日,我省正式印发《2024年四川省加快前期工作重点项目名单》,择优筛选纳入330个拟在未来2至3年开工的重大项目,估算总投资2.15万亿元。从行业领域看,基础设施项目130个、估算总投资13127.8亿元,主要涉
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提到到2025年,全省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建制镇比例达到85%;到2035年,全省建制镇建成区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段建设,统筹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提高各县(市)及镇级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
4月1日,怀集项目中洲镇、汶朗镇子项目已取得政府商运批复,标志着公司怀集县整县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全面进入商业运营。怀集项目是公司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落地实施的第一个运营管控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座县级污水厂、14座镇级污水厂和14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每日污水处理能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终止,终止原因为解密人数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显示,项目预算金额3270.4万元,涉及处置规模日均200吨。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GZCBXT-2024-001采购项目名称: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调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项目的公示根据国家《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拟调整2023年度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至莲花县坊楼镇生
近日,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赣州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1·2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2023年11月21日15时41分许,赣州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接触消毒池防水防腐施工过程中,1人中毒窒息,现场作业人员盲目入池施救,也导致中
3月13日,资阳市雁江区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资阳市雁江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本办法适用于雁江区行政区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城镇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设施,含配
3月7日,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70.4万元,涉及处置规模日均200吨。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
据湖北联投东湖高新集团官微显示,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前期各项报批手续均已完成,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子项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预计本年底完工,项目预计2025年中旬全面建成。项目总投资约14.52亿元,建设工期2年,是目前房县单个投资规模最大的城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五个子项目
3月1日,山西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古交片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工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污水处理加权单价下浮率1.00%,运营期27年第二中标候选人:抚州市赣东建筑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广东省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分不同情形,依法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舞钢市人民政府发布《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更趋优质,环保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天蓝、地绿、河湖清成为常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七部门联合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就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4月2日发布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优化集成电路相关行业环评分类管理,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等措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为规范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深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现予印发。深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案情简介2023年10月22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检查组到定州市旺恒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其烟气在线系统现场通90.2mg/m3的二氧化硫标准气体,数据稳定后显示结果为77.9mg/m3,系统响应时间大于200秒,示值误差为-12.3%,不满足规范要求;现场通135.7mg/m3的一氧化氮标准气
3月6日,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襄阳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六大任务和80项重点工作清单,全力干出新轮次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高度”,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2024年生态环境工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3月5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本届政府依法履职的第一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的体系建设和具体标准制定、实施、评估及废止(修订)。其中规定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省生态
三部门联合发布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加强行刑衔接协作合力守护绿水青山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下称“三部门”)联合发布4件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常见多发行为及新类型、
9月25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该案是贵州省首例诉请清缴碳排放配额的案件。此案由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提起的兴义市某发电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湖南省益阳市环境与资源保护志愿者协会、广东省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以及山
昨天,北极星水处理网报道了《生态环境局:进水超标不是超标排污的免责理由,瞬时值可作为认定超标排污的证据!》,引起了较为热烈的讨论,这里面涉及“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和“瞬时监测值”两方面作为污水处理厂运维现有痛点都直戳每个水处理人的心。关于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的问题本号之前已发表
近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对化州市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对实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肆拾捌万元(¥480000.00元)罚款。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茂环罚字〔2023〕30号化州市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2MA515YAE51法定代表人
近年来,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采用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来认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的做法饱受热议,社会各界提出不同的看法,各地法院也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行政执法部门究竟是应当按每2小时一次,取24小时混合样;还是应当按照即时采样取瞬时样结果来判别超标排污行为,笔者从以
大连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强化规范日常监督执法,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办了一批超标排污,逃避监管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公布5起超标排污典型案例。
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巩固和提升景洪市生态环境质量,今年以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定期通报,以案释法、以案育企,有力震慑,为广大企业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增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二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10件,涉及济南、青岛、淄博、枣庄、潍坊、济宁、临沂、德州、聊城、滨州10市,涵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或控制粉尘排放,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排污、私设旁路排污、超标排污等多类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示范指导作用,提升执法震慑力和影响力,现向社会集中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第一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10件,涉及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9市,涵盖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擅自倾倒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未及时收集、处置畜禽粪污,超标排污、暗管排污、渗坑排污等多类违法行为。
山东省济宁市大力实施“生态强市”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南四湖流域连续17年稳定达标,跻身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这些成绩与济宁市重压下的“强管理”模式密不可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