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关结果377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10-26

      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注重刚性和柔性的结合,既要有执法的力度,又要有执法的温度,对情节轻微符合免罚情形的依法依规免予处罚,不仅提高了企业的守法意识,而且更有利于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

      来源:西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10-23

      截止2023年9月,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企业(项目)2296家次,行政处罚43起,罚款443.4万元,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案件8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结合《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2023-10-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及《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规定》第八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未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且积极配合监督指导,在执法人员指出其错误后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2023-10-17

      、第二款的规定,裁量标准参照《辽宁省生态环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的规定,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6万元。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10-17

      》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经保山市生态环境案件审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从轻处罚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3-10-16

      典型意义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经过标记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计量检定或者校准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收集、固定的污染物排放数据

      实录 | 生态<mark>环境</mark>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聚焦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23-09-26

      出台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新增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等,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一、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制定实施了《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并及时谋划推出新的接续政策措施,有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mark>环境行政处罚</mark>裁量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09-14

      -2025年)》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体化、精细化,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6

      第八条 纳入白名单的企业首先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守法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二)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近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2023-08-28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处罚裁量档次。

      来源: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3-08-17

      我局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你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做出如下决定:针对你单位

      来源:福建生态环境2023-08-17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首违不罚相关规定,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鉴于该公司此次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免予处罚情形清单第三项之规定,经案件法制委员会集体讨论

      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mark>环境</mark>信用评价管理<mark>办法</mark>(试行)(征求意见稿)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8-01

      (二)b级:生态环境信用分值60分(含60分)-90分;或生态环境信用分值90分(含90分)及以上,但5年内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同时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3年内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武汉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2023-07-26

      同一单位3年内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5年内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某一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两种及以上行政处罚措施的,按照记录分值最高类别进行记分。同一事项获得生态环境领域多级表彰,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07-20

      ,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

      来源: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0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浙环发〔2020〕10号,以下简称《规定》)《环保e企管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09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处罚办法》提出生态环境说理式执法的要求,对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09

      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于2023年7月1日实施,与已实施13年的原《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比,《处罚办法》紧跟时代发展,紧密联系执法实际,平衡法律理论与实践需求,进一步为基层执法人员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指明方向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08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于今年7月1日施行。《处罚办法》突出体现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实践特点,有力增强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性,更加体现执法严肃性和亲民性的平衡。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08

      2023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