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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专家们这么说

      来源:自然之友2017-07-20

      与会专家学者包括: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吕忠梅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王树义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来源:中新网2017-07-14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吕忠梅对媒体表示,总体上看,环境资源类犯罪发案率不均衡、入罪方式单一、刑罚配置整体偏轻,应该有针对性的完善刑事立法,提高环境刑事司法的专门化程度,同时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

      来源: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17-06-19

      根据吕忠梅讲的,环境损害如果包括生态损害和人身健康损害,我觉得还有一个是财产损害。不能说《民法》里面有财产损害,《环保法》就不需要财产损害了。环境损害内应当包括生态损害、人身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害。

      “土十条”周年庆之二:立法短板亟需补齐

      来源:环保在线2017-05-16

      正如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所说:“因为缺少土壤污染防治法,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体制,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标准,也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依据,发生了土壤污染事件不知道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如果这些问题不经法律明确规定

      来源:世界环境2017-04-19

      这与全国政协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的预期高度一致。吕忠梅说:看到这个报告之后我想到,我们该探讨制度设计有没有问题。...吕忠梅透露,目前正在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是否应该重新考虑按日计罚的设计,参与立法讨论的专家学者都在认真的研讨,希望能推动改变,让新环保法的牙齿更加坚硬。

      新环保法四项配套办法实施评估报告出炉 违法处罚力度大

      来源:法制网2017-04-19

      针对按日计罚实施率仅为4.47%的实际情况,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环境法学家吕忠梅提出,按日计罚制度设计有待完善。

      来源:《环境保护》杂志2017-03-29

      吕忠梅: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地方政府履行职责不力,导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开不足。许多地方未按法律规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吕忠梅:今年的两个提案一个是关于建立健全国家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另一个是关于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信息公开要求,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公开。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7-03-14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如是说。达成这样的共识是需要不断磨合的。很多读者恐怕不知,绿色原则2016年6月纳入首次公布的民法总则草案时,很多专家表示了不同看法。

      来源:法制网2017-03-13

      吕忠梅说。于是,吕忠梅在全国两会上领衔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吕忠梅的第一次大会发言,是关于法官断层和人才流失现象。当时,吕忠梅还任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工作经历让她对法官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十分关注。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17-03-13

      美国赋予环境标准制度以控制环境与健康风险的功能,并通过建立以保障公共健康为核心的环境标准体系,实现对环境与健康风险有效控制的执法路径,对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环境标准价值缺失、体系割裂、内容缺失等问题,实现环境标准的功能再造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7-03-10

      但是在吕忠梅看来,事实上,与民法典相比,环境法典编纂有其内生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在吕忠梅看来,正是这种分散式立法模式,造成了环境保护领域法律之间的相互重叠与冲突。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7-03-09

      从小生长在长江边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深感这条母亲河对于区域发展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来看,长江流域的污染问题非常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附案例)

      来源:中国法院网2017-03-08

      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解读相关案件的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邀请了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教授,武汉大学王树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张新宝教授、肖建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

      来源: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17-01-06

      每个环境法学人,都曾经寂寞的成长!寂寞真的很折磨人,沉浸于疏离或孤独时,却又无法否认环境法情结的顽固潜伏;努力地呼喊或回应时,也不能逆转环境法学科的浅薄根基。这样的心态,不时在隐约中闪现,却又无从定义和表达

      来源:新华网2016-12-19

      专家持不同看法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认为,从法律上看,立法首先是一种价值选择和判断,将霾纳入气象灾害,意味着立法者并未将环境保护或者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优先的价值选择。

      来源:土壤地下水修复2016-12-16

      延伸阅读:吕忠梅:土壤污染防治法 风险管控应成为立法核心理念

      来源:法制网2016-12-13

      任何人都可排污但却不需要担责在吕忠梅看来,将霾列为气象灾害,作为一个立法问题,需要从科学和法律两个方面加以分析。...吕忠梅指出,如果可以把霾作为气象灾害,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与绿色发展的理念、美丽中国的愿景显然是完全背离的。

      来源:法制日报2016-12-07

      吕忠梅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能搞运动式的一刀切,必须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地域因地施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要为此提供制度依据。吕忠梅说。...针对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焦点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已三次领衔提交关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

      来源:法制日报2016-12-06

      吕忠梅说,这样的警告并非危言耸听。...吕忠梅说。法律缺失影响生态系统安全土壤污染长期得不到遏制的背后,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专项法律的缺失。

      来源: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16-12-01

      ,并可能损害生命、身体、健康、财产及各种生活上之利益(陈慈阳,2003:337),影响涉及的人数众多、范围极广、延续时间长、危害后果极为严重,是以个人利益遭受严重侵害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利益的损害(吕忠梅...由于出自专业鉴定机构的环境污染证据鉴定结论具有专业性、合法性、科学性的特征,因此证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并且在案件审理中作为出自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证言的相关证据大多出自双方都接受和认可的第三方,较为容易被双方所承认,从而有助于提升审判效率(吕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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