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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2024-08-21

      ;(四)通过排污权回购、质押等其他方式获得的总量指标。...未纳入重点工程减排范围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管理水平(含可定量核算验收的管理减排)、关停并转、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等方式取得的减排量;(三)通过初始排污权核定的闲置排污权对应的总量指标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06-17

      第十一条回购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排污单位、拥有排污权质押权的金融机构向相应储备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排污权回购申请,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审核和告知。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5-23

      七、建立排污权储备制度区生态环境部门可通过预留、收回、回购等形式对本区排污权进行储备。排污权储备的来源包括无偿收回排污单位已到期且未予以核定的排污权回购排污单位的富余排污权和其他来源的排污权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08

      依法有偿取得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其富余排污权可依法有偿转让或申请政府回购。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可通过协议转让、公开竞价转让等方式交易。...排污单位转让富余排污权的价格低于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的,生态环境部门优先对其回购。排污单位转让的富余排污权有效期保持其剩余期限不变,自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成交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0

      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负责制定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排污权储备管理、排污权回购等管理制度,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建设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

      来源:​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02-01

      (一)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经环保部门授权,可作为政府排污权出让方和回购方;(二)排污权可转让方是指通过减排措施,有富余指标可供排污权交易的市场主体。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01-16

      转让方是指:合法拥有可转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受让方是指:(一)因实施新改扩建项目等需要通过有偿获取增加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二)对排污权进行回购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28

      第八条 排污权回购包括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主动回购和排污单位申请回购两种方式,具体程序如下:(一)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主动回购的,由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书面通知排污单位提供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12-15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制度,加强对交易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形成有效的排污权交易和管理机制;负责建设交易平台,组织开展排污权的核定、分配、储备、回购等,统筹开展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0-24

      建立排污权储备库,政府通过预留、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回购等形式储备排污权,用于重点支持保障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重大项目。(三)充分衔接现有的排污许可制度。

      来源: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09-28

      出让方是指合法拥有富余排污权的排污单位或拥有排污权储备的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受让方是指需要新增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及需要回购排污权的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19

      财政部门负责排污权出让和回购资金监管及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收入和资金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排污权核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排污权储备管理、排污权回购等管理制度,建立省排污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省交易系统)。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02-21

      建立“生态环境要素跟着项目走”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全市生态环境系统《“1244”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办法》,深挖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健全排污权回购、超额减排政府储备机制,强化市级储备库建设,确保重大建设项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24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强化固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联动,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监管水平,以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02

      第八条 政府储备排污权主要来源包括:(一)预留初始排污权;(二)回购排污单位的富余排污权;(三)政府投入资金进行污染治理形成的富余排污权;(四)排污许可证到期重新核定后核减的排污权,及排污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26

      第十五条【资金申请】拟准予排污权回购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排污权回购资金申请;财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排污权回购资金申请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13

      八、深化排污权政府储备和交易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统筹机制,对符合回购、回储条件的排污权指标,做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为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留足充裕的总量指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05

      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负责总量指标的技术核算、储备、收回、回购、出让等工作;对全市总量指标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对总量指标交易进行确认;负责交易平台日常监管工作。...逾期不办理的,由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原价回购。第八条 排污单位富余、可出让的总量指标,应当在富余总量指标产生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区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含局属分局)申报。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7-05

      结合排污权交易或者回购等变化情况,及时变更可交易排污权认定凭证的有效状态,动态更新可交易排污权认定台账。...为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落地落实,促进排污权科学高效配置,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河北省可交易排污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2-06-08

      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十条措施”明确,要更加注重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扩面,通过强化减排、回购收储、统筹调配等方式,实现重大项目“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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