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海绵城市来源: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08-13 11:17:13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建设海绵城市设施:(一)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滞蓄能力;(二)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当实现对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应当使用透水铺装,并增强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三)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生态堤岸等低影响开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