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评论正文

环境监测服务费社会化运行探究

2014-12-09 09:44来源:晋中日报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服务费环境监测机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环境监测服务费是行政性收费,由我国各级环境保护监测站根据当地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接受排污单位环境监测委托时,向排污单位收取的有偿服务费。收费一般按监测成本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文立足于当前我国环境监测服务费收支的现状,就环境监测服务费社会化运作和管理展开了分析。

一、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的前提。

环境监测是指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间断地或连续地对环境化学污染物及物理和生物污染等因素进行现场监测和测定,做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

随着工业和科学的发展,环境监测的内容也由工业污染源的监测,逐步发展到对大环境的监测,即监测对象不仅是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还包括对生物、生态变化的监测。对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往往不只是测定其成分和含量,而且需要进行形态、结构和分布规律的监测。对物理污染因素(如噪声、振动、热、光、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等)和生物污染因素,也应进行监测。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确切地说明环境污染对人群、生物的生存和生态平衡的影响程度,从而做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各级环境监测站在完成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指令性环境监测计划的前提下开展有偿监测服务,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

二、环境监测服务费的用途现状。

环境监测服务费是行政性收费,纳入环境监测站年度经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属于非税收入。费用主要用于进行实验数据分析和相关设备的购置等等,但是由于环境监测服务费没有实施社会化运营和管理,依附于政府平台,缺少一整套的绩效激励措施,人员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人为地抑制了广大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现在环境监测服务费的用途单一和不合理,造成了对社会公共资源的较大浪费。有些环境监测机构一年都承接不了几个项目,造成人员慵懒、无所事事,有些环境监测机构实验项目冗杂,这就造成了两个极端,不同工却同酬,改变这一现状迫在眉睫。

三、环境监测服务费社会化是大势所趋。

1、环境监测服务费社会化的迫切性。

我国现有为数众多的环境监测人员,为各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供技术依据。但其所需经费都由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无形中加大了政府财政负担,碍于体制,难以满足环境监测机构的长久发展需要。环境监测有必要转变经营服务方式,社会化运作获取足够的资金用以购置设备和引进人才,并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要想破解现在的污染难题,国家应该考虑对现行的环境监测机制进行变革,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环境保护领域,推进环境监测由政府行政行为向社会服务业转化。在这方面,不妨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排污企业定时向政府环保部门提供污染物排放数据,并确立数据失实的法律责任,使接受环境监测由企业的被动行为转变为主动需求。如果排污企业自身有监测能力,可以自己提供监测数据;如果排污企业自身没有监测能力,可以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帮助监测,从而营造一个环境监测服务的需求市场,使政府从环境监测中解脱出来。同时,建立严格的环境监测机构准入制度,以保证环境监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这样,不仅可以打破环保系统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市场的垄断,而且有利于现行环境监测机构的结构调整和优化,使环境监测机构真正摆脱行政干预,成为市场的主体。

2、环境监测服务费社会化管理所带来的积极效应。

环境监测服务费实施社会化管理后,各环境监测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机构特点,依法开展各项监测活动,营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积极行业氛围,从而调动各个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整个行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公众对于幕后操作政府主导的嫌疑,从而大大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公信力,为相关决策者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作者单位:昔阳县环境监测站)

原标题:环境监测服务费社会化运行探究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监测查看更多>环境监测服务费查看更多>环境监测机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