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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治进入变革时代

2014-12-31 09:46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李成思关键词: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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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推动大气法重新修订

人大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2014年,全国大范围地区霾情不断,“等风来”成为不少人的期盼。污染仍在持续,来势汹汹的雾霾让大家深刻地认识到,环保没有局外人。雾霾推动大气法大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成为社会各界强烈的诉求。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并于1995年、2000年先后做过两次修改,距今已近14年未做修改。

2014年6月,4个高级别的检查小组已经开始奔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展开为期4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此时,大气法修改已列入了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提上日程。

9月,备受瞩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终于又迈出实质性一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草案强调源头治理、全民参与,强化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的“修订草案”,从原来的7章66条到现在的8章100条。据介绍,草案明确了分配总量指标、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原则和程序;强化对新生产机动车、在用机动车、油品质量环保达标的监督管理;并增加专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专述重污染天气应对等章节。

修法的脚步如此急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集中针对了目前大气污染防治的需求。

此外,地方立法积极应对大气污染。1月22日,全国首部地方性防治大气污染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并与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分8章130条,规定了在重污染日应急状态下,北京市将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内容。APEC会议期间,北京市收获了珍贵的蓝天,检验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效果,积累了京津冀等大气污染治理的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立法也于2014年列进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已经基本形成,正在征求各方意见。

环境公益诉讼渐次突破

民间环保组织逐步取得合法身份

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但一直以来环境公益诉讼也是环境司法的一个软肋。这些年,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之路并不平坦,2014年的环境公益诉讼有成长也有烦恼。

近年来,江苏、贵州、云南等省法院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审理了不少具有影响力的案件,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但从全国范围看,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还不容乐观,不少省份尚未实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零”的突破。

2014年4月14日,甘肃省兰州市5位市民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威立雅公司对自来水苯污染事故进行民事赔偿并公开道歉。兰州中院立案庭拒绝接受市民提交的任何起诉材料,理由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公民个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故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原标题:环境法治进入变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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