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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压境之下的“红警”与“公参”

2015-12-22 09:13来源:环保厅长日志作者:老夫自己关键词:大气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污染物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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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出诸多非议和问责,却并不是为GDP,不是为政绩(说不定还会影响政绩),不是为了搞上什么工程或者成功保障什么活动……实属难能可贵

【今天先来说点热点话题——】

所谓“红警”并不是治污手段

这两天北京再度发布了空气污染的“红警”,然后有了停课,有了单双号限行,也有了网上沸沸扬扬的各种争议——成本是不是过大,手段是不是过激,方法是不是扰民,等等。

连续看到好几个帖子,都挺有意思。一看就是被限行的人写的,而且转发者众,看起来民愤一片。逻辑结构也都比较一致:首先,是说这是侵犯到了我的合法权益,我摇了号,交了税费,买了车,你凭什么不让我开?其次,这说明你政府无能,治理不了污染只能拿老百姓开刀。第三,这种“治理”很可笑,根本就是杀鸡取卵治标不治本,而且根本不可持续。

作为搞环保的人,老夫觉得有一个广泛存在的误解首先需要澄清一下:所谓的“红警”,以及与之相应的各项举措,并不是治污手段。而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而实施的应急安排。在可预见的环境污染已经会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程度威胁的时候,采取临时的行动将污染物排放的浓度尽可能的降低,将对人的伤害尤其是对老人小孩等敏感人群的伤害减至最少。

有人说治理污染应该从源头去治理,应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方式,不应该搞“运动式治污”。这当然没错,只是发布“红警”的目的本身也不是治污,而是应急保护人。同样,治污虽重要,却难以应急——你说明天重度雾霾就来了我今天赶紧把产业结构调整完吗?

这就好比是,一条公路设计得不好,车祸频发,“红警”就相当于是救护车,紧急状态下得拉响警笛扰民,还得闯红灯,还得让别的车给它让道……你不能这时候说救护车拉警报闯红灯很扰民,应该去把路给改好了永绝后患才是正事……这个前后句看起来好像都是事实,但是逻辑上就有点跳跃了。

事实上,鲜有人会埋怨救护车,也不会愤然说:路没修好是你的责任,出了车祸凭什么要我给救护车让道?因为现实生活中大家已经习惯了,并且也基本达成了这样一种默契:救护车或者是消防车的道路特权是应该得到保障的,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在某个时候成为它急救的对象,这就是以人为本的公益所在。只是大家现在都还没习惯为环境保护的“以人为本”付出代价。

关于骂政府无能这个……也不是不能骂,路修得不好这种事总也是有原因的。不过一桩了一桩,不应该把对过去的事情没做好的埋怨发泄到现在做的事情上。

客观的讲,对于北京发布“红警”,我个人认为是值得支持和鼓励的。毕竟,这需要承担多方面的压力和风险,可能得罪企业得罪部门,得罪开车的人得罪加油站,惹出诸多非议和问责,却并不是为GDP,不是为政绩(说不定还会影响政绩),不是为了搞上什么工程或者成功保障什么活动,只能是为公众的健康负起一点责任……实属难能可贵。

反正,我认为这就是政府应该有勇气有决心做的事。如果今后再符合条件了,“红警”该发还得发。因为什么程度的空气污染会导致什么程度的人身损害,这些都是有据可考,有科学论证和权衡的,所有的应急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的,但却能有效减少对人直接的伤害。“红警”的标准本身也都在这序列中,不是闹着玩。

做好心理准备,大气污染治理短期内还搞不完,“红警”有了第一波和第二波,理论上今后还会有第三波的。别的城市也会开始有的,这反映出来的是坏事,但其本身并不是坏事。

原标题:雾霾压境之下的“红警”与“公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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