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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2-10 11:0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水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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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到2020年,旗县区城关镇和赤峰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实施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工程。2017年底前,宁城县天义镇污水处理厂、敖汉旗新惠污水处理厂等11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满足冬季达标运行的保温工程;各污水处理厂建立完善中控系统;针对超标指标实施专项治理;喀喇沁旗锦山镇污水处理厂要完成易址提标改造工程。实施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2020年底前,喀喇沁旗牛家营子镇、松山区初头朗镇、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敖汉旗四家子镇等全市重点镇要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鼓励支持其他乡镇、村建设污水处理厂。现有、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20年底前,赤峰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等参与)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污泥土地利用要达到相应泥质标准,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鼓励支持污泥集中处置。2016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阿鲁科沁旗、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改造,其他污水处理厂到2017年基本完成污泥处置设施改造。2020年底前,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业局等参与)

6.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散养密集区要进行全面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没有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的,一律补建。在整治过程中,要优先治理地下水埋深较浅的地区、沙质土地、湖库周边等容易造成地下水和湖库污染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和处理设施,实现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政府投资扶持建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同时安排污染防治资金。(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研究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到2020年,施肥结构进一步优化,氮、磷、钾和中微量元素等养分结构趋于合理,有机肥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面积达到1890万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地下水埋深较浅的农田、沙质农田等地下水易受污染的农田和湖库周边的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100%;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5%;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50%,机械施肥达到50%;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平均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主要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比2014年提高10个百分点,在蔬菜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比2014年提高10个百分点,粮油糖等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园艺作物标准园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比2014年提高5个百分点。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市农牧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委员会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埋深较浅的农田、沙质农田等地下水易受污染的农田和湖库周边的农田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市农牧业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开展农村污水处理。以旗县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牧业局等参与)

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出台的《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有效治理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委农工部、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业局、市商务局、市爱卫办、市妇联等参与)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优先推进三座店水库等湖库周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周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农牧业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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