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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6-06-20 11: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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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集标准实施前后行业污染物排放数据;

(4)了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执行的标准情况;

3.2.2 监测数据收集

包括污染源普查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执法抽查数据,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数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等。

3.3 调研走访

3.3.1 座谈会

与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开展座谈,重点了解:

(1)标准执行的总体情况,标准执行中遇到的困难;

(2)标准中污染物项目和限值设置是否合理,监测和监管能否满足需求,具体修改建议;

(3)标准实施前后行业发展变化,包括行业污染治理技术的变化情况;

(4)企业污染排放的实际情况,采取的治理技术,一次性投资和运维费用等;

(5)未来5 年行业发展的趋势。

3.3.2 专家咨询

采取召开咨询会、信函征询等方式,咨询行业、环保、污染治理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就专项具体问题开展咨询,如标准执行的技术可达性、经济可行性、阻碍标准实施的原因与改进措施等。

3.4 样本筛选

样本筛选要符合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对收集到的文献与资料进行汇总分析,针对不同行业采取分区、分类、分层的筛选方法。对筛选出的样本开展调研(含问卷调查)和实测。

(1)分区主要是指评估的重点区域,按照环境管理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划分重点区域;

(2)分层主要是指评估的重点企业,按照企业的规模或者污染排放量大小,可以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3)分类主要是指重点企业的实际执行情况,按照不同工艺、燃料、治理技术,可以分成不同类型的企业。

3.5 现场监测

3.5.1 现场监测目的

(1)对收集数据中,缺失某种工艺、治理技术、产品种类、燃料、原料的企业监测数据的补充;

(2)解决收集数据中缺失污染物项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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