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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壤镉污染管控的5个对策

2016-07-23 09:09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作者:李志涛 王夏晖关键词:土壤镉污染土壤重金属土壤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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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实施农作物种植品种替换或种植结构调整

相关研究发现,不同水稻品种或不同农作物对土壤镉的富集能力有显著差异。我国水稻品种资源丰富,南方主要以籼型为主,北方主要以粳型为主。

籼稻中,常规稻、三系杂交稻、二系杂交稻以及超级稻均有较大的种植面积,而粳型水稻主要以常规稻为主。不同学者主要采用小区试验和盆栽试验的方式,对不同水稻品种富集镉的情况进行研究,并发现不同品种稻米对镉的富集存在着显著差异。

为了的减少镉污染,尽可能减少受镉污染的产品进入食物链,可以在中、重度污染地区改种非食用植物,改种一些观赏性作物或经济作物,如种植花卉、苗木、棉花、桑麻等。

王凯荣等研究表明,污染农田种桑树后土壤镉的含量普遍下降,下降幅度8. 1% ~ 83. 9%,平均为37. 1%,同时通过农田桑蚕生产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3. 4 阻控技术的集成运用

土壤镉污染较重的区域,上述阻控技术往往达不到相应的土壤改良或重金属固化或钝化效果,但为了阻断土壤中镉向农产品迁移转化,一般选择以上几种阻控技术综合运用,如将土壤改良剂如硅肥、硒肥等与石灰一起使用; 将水稻田改种玉米时,同时添加土壤改良剂,增施有机肥等,抑制土壤中重金属向农作物迁移转化。

3. 5 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1970 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农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镉及其化合物为有害物质,还规定食用糙米中镉含量的卫生标准是0. 4mg /kg,凡大米含镉量> 1mg /kg 的农田,一律划为“封闭区”,不得再种植水稻。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因此,各地应根据稻米中镉超标情况,结合土壤污染程度等因素,划定一定区域的水稻禁止种植区,以阻控土壤中向农产品迁移转化。

原标题:耕地土壤镉污染管控的5个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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