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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温州打造地方“水十条” 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6-08-26 10: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十条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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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温州市人民政府获悉,《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等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水共治”为载体,以河长制为抓手,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重、城乡统筹、陆海联动,实施全过程监管、全体系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执法监管;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治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美丽温州、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7.5%;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功能区达标率达到55%以上;基本消除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稳定在87.5%;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0%以上;三大水系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全面消除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并巩固提升消除成果;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达到功能区要求,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全面整治重污染行业。严格按照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化电镀、制革、合成革、印染、造纸、化工等六大行业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温州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温政办〔2016〕46号),按照“关停淘汰一批、集聚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要求,全面推进金属表面处理(包括酸洗、发黑、铝氧化、电泳、磷化等)、线路板、皮革后处理、移膜革、蚀刻、卤制品、铸造等七类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18年底前基本解决七类重污染行业存在的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重、能源消耗高、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国家明令规定的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全部淘汰,实现布局集聚化、生产清洁化、管理规范化、监管常态化,达到绿色安全清洁化生产标准;七类重污染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30%以上。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及附件3责任分解表内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市级参与部门也仅列出主要的参与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任务落实,下同)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6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2020年底前,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出路的工业集聚区应按要求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安装监控设备,实现集聚区危险废物的“自产自消”;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参与)

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严格造纸、印染、化工、制革、合成革、电镀等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清洁化改造。加快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在化工、电镀行业废水管道架空或明管的基础上,继续推行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的废水输送明管化,杜绝废水输送过程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住建委等参与)

原标题:温州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打造地方“水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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