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危险废物政策正文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44号)》(全文)

2016-09-26 15:19来源:中国上海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上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风险抵押金)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危险化学品单位投保商业性安全责任险的,可以不再缴纳风险抵押金。

风险抵押金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七十二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除外),并且应当进行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是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建设的产生、储存危险化学品,并将其用于主业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是指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原料生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企业。

(四)危险化学品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基于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促成危险化学品交易的平台。

(五)受限空间是指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者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第七十三条(施行日期和废止事项)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行政许可工作。

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对上述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对剧毒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评价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的防爆设施、设备检测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本市的指定道口。

(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的相关知识;对举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

(六)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

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进行指导和监督;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有关专业辅助队伍、专家信息和技术支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原标题: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44号)+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危险化学品查看更多>废弃危险化学品查看更多>上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