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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文)

2016-09-29 11:06来源:深圳政府在线关键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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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格控制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用地规划。

2017年底前,完成清水河、红花岭、老虎坑、坪山和白鸽湖等5个环境园或市政基础设施集中区域的污染现状及规划控制研究工作,对各区域污染排放状况、控制水平、风险防范和规划控制等进行研究评估,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技术方案,为进一步开展环境治理、严格控制房地产项目提供依据。(市人居环境委、市城管局、水务局负责,罗湖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坪山新区管委会配合)

严格控制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理厂等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周边设立房地产项目,严格控制新建或扩建学校、医院、住宅等人口密集建筑在周边设立,并根据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在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周边采取必要的控制或减缓措施,减少对周边公众的影响,提高环境安全。(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市城管局、水务局、人居环境委、住房建设局配合)

2017年底前,对《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老虎坑环境园危险废物填埋场等5个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预留用地与周边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性进行评估论证,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提供工作依据,切实保障危险废物处置专属用地和特殊功能区需求。(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负责)

(四)全面提升现有设施的处理水平。

10.实施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实施现有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提升改造。2017年6月底前完成盐田垃圾焚烧厂技术、环境、功能、管理等方面整体改造提升,2017年底前完成南山、老虎坑、平湖一期、平湖二期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处理系统、厂区通风系统、“去工业化设计”及景观园林、进厂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烟气排放相关指标在达到欧盟最新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提升。(市城管局、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负责,市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盐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配合)

实施现有垃圾卫生填埋场提升改造。2016年底前完成宝安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覆盖、绿化恢复、水库清淤工程,提高二期西区沼气收集利用率;2017年底前完成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二厂建设工程、完成龙岗区垃圾应急堆放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市城管局、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负责,市人居环境委、罗湖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配合)

继续推进清水河环境园、老虎坑环境园、龙岗区红花岭低碳生态环境园道路、周边环境及内部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作。(市城管局、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负责,市人居环境委、建筑工务署、罗湖区政府配合)

11.提升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营水平。

2016年起,推动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实施建筑废弃物分类受纳管理工作,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提供条件。(市住房建设局负责)

2016年底前,将受纳场的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监管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建设运营过程监管,督促建设运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等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扬尘污染防治等措施。(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12.实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全面推行在污水处理厂内实行减容减量,降低出厂污泥含水率。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严格控制臭气排放,杜绝臭气扰民问题。(市水务局负责,市人居环境委配合)

2017年底前,参照国内同类型设施的最高标准,在燕川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时,配套建设污泥深度脱水厂,就地处理该厂产生的污泥。(市水务局、宝安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配合)

13.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根据全市各类危险废物产生量增长预测,结合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规模,对部分现有处置设施和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进行扩建。2016年底前,完成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等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评估,并开展扩容或重建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以上4家重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技术升级和能力扩容。(市人居环境委负责)。

2017年底前,完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扩建的技术研究、选址评估和综合论证。2019年底前,新建或扩建配套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五)大力推行源头分类和减量。

14.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开展有害垃圾专项回收处理行动。2016年底前,在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配置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收集容器,对各区批量汇集的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全面回收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面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将每个星期六确定为“资源回收日”,引导居民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立“互联网+分类回收”模式,建设居民线上交投废品与“回收哥”线下回收的O2O平台。打通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流通渠道,推动分类回收的废玻璃、废弃织物等进入再生资源市场,并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回流。(市城管局负责,市经贸信息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建立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辖区废旧家具收运系统,统一收集废旧家具,经适当拆解破碎符合生活垃圾转运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收运渠道转运和处理,并积极推进废旧家具的资源化利用。在2018年底前,使全市大件垃圾分流处理量达到300吨/日以上。(市规划国土委、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推行集贸市场等果蔬垃圾就近就地处理。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集中产生的果蔬垃圾,采用生物技术进行就地就近处理和综合利用。协调推进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生物质厌氧消化处理和沼气发电设施建设(200吨/日),就地处理物流园及周边辐射产业的果蔬垃圾。在2018年底前,使分流处理量达到300吨/日以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推行园林绿化垃圾就近就地循环利用。全面推行市政公园绿化垃圾生态处理循环利用,将枯枝落叶、修剪枝叶等绿化废弃物,经适当粉碎后就地回用于公园绿地养护。在2018年底前,使全市园林绿化垃圾分流处理量达到300吨/日以上。(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实行生活垃圾限量排放管理。制定实施全市生活垃圾限量排放管理办法,明确各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的年度计划指标,每年公开执行结果,并配套实施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由产生区向处置导入区支付环境补偿资金。(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财政委配合)

原标题: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6—2020年)全文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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