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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6-11-04 13:2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土壤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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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

(1)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切实强化污染整治和排放量削减的倒逼约束作用,推广重金属污染物源头削减和综合治理技术装备,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基本实现涉重金属行业“圈区生产”。全面落实重点防控区域长效监管措施,巩固整治成效。探索优化涉重金属的行业企业信息公开、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污染责任追究、污染源自行监测、公众监督、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制度设计,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参与)

(2)实行最严格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措施。加强源头精细化管理,基本完成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皮革鞣制加工、塑料人造革和钢压延加工等6个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核查,从严执行项目环境准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2017年,基本形成与排放总量相匹配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等参与)

(3)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围绕打击工业企业向基本农田直排、偷倒污染物等行为,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环保、公安部门环境监管执法联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2.加强矿山污染源防治。

(1)基本摸清矿山环境质量状况。在2016年底前,基本掌握农业“两区”周边除“砂、石、粘土”矿山以外的在采矿山基本情况,对金属矿山选矿厂和萤石等重点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包括闭坑矿山、关闭选矿厂)周边土壤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建立环境质量档案。(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2)推动矿山污染源综合防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污染防治监管,对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限期落实淘汰、治理和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和河道淤泥污染防治。各地要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根据集中式处置污泥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确保在辖区内形成与污泥产生量匹配的处置能力。在2017年底前,各地要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加强清淤疏浚过程中淤泥处理工作,防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淤泥还田或在基本农田堆放、倾倒。依法禁止工业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产生的污泥用于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河道淤泥用于农业生产时,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定,并建立使用台账。(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农办<农业局>等参与)

4.加强农业“两区”农田灌溉用水监管。制定农业灌溉节水减排方案,加强农村河塘治理,开展农业“两区”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加强农田灌溉渠道取水和相关水利工程养护,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到2017年,农业“两区”基本实现农田灌溉水稳定达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按照“调减过载、适度保有”的要求,以农牧结合、生态循环为导向,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加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沼气工程、沼液收集贮存利用配套设施设备及管网等节点工程建设,集成推广清洁化生产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严防饲料、兽药中的重金属污染。(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2)推进农田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强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现农业“两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加快以缓控释肥为主的新型肥料试验推广,减少氮肥用量。到2017年,化肥利用率比2014年提高1%,肥料施用比例更趋合理。进一步完善商品有机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12)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有机肥的生产与使用,加强对有机肥中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的监控。(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牵头)

(3)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国家级、省级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区域站为主体的病虫监测网建设,开展整建制统防统治试点,推进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推广一批高效环保农药和新型施药器械,加快农药减量控害增效集成技术应用。到2017年,农业“两区”高效环保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80%以上。科学制定合理的病虫害防治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探索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广和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制度。(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牵头)

(三)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

1.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开展包括土壤、农产品在内的土壤地力、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指标监测;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加强污染研究监测和污染源跟踪巡查,充分利用多层次、多门类的监测手段,依托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开展针对农田土壤污染的“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2.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监控能力。结合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开展农业“两区”土壤污染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工作,统一规范土壤污染监测技术,实现污染监测基础数据共享,建成全市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探索建立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以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为基本平台,每年定期对污染防治效果开展监测和评价。(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参与)

3.划定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等级。结合现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矿山污染源调查和农业“两区”上图入库等成果资料,组织开展农业“两区”土壤质量安全等级划区定界,对种植适宜性进行评估,建立土壤质量档案。(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参与)

延伸阅读: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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