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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加强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全文)

2016-12-07 10:3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污染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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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东江饮用水源。2019年底前完成第二、第四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石马河河口东江水源保护一期工程。(市水务局牵头,市城建局、东江水务有限公司配合)

(5)开展水库污染治理。2018年全面完成同沙水库尾水排放、环水库截污管网工程,完成松木山水库人工湿地与库尾截排工程;到2020年,对具有饮用功能的水库实施水质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确保水质全面达标。(市环保局牵头)

13.推进工业废水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

2016年9月底前完成镇街、园区涉水污染源摸底排查工作,查清区域污水排放总量、构成和排放去向等三个基础问题,识别首要污染因子,建立排放源清单,2016年底前制定《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市环保局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主体责任)

14.大力推进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

2016年底前各镇街(园区)应完成辖区内工业集聚区调查,建立工业集聚区清单,有关清单报市环保局备案。清单内的工业集聚区应配套工业污水收集系统、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系统,实行污染集中控制、统一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业集聚区要提出限期整改计划。2017年底前全市分片区(城区、水乡、丘陵、沿海、山区、埔田)依托现有重点工业集聚区,建设零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片区内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应建设零星工业废水收集池,将收集的零星工业废水集中运到各自片区中指定中心进行集中处理。2017年起除市、镇重大项目外,清单内的工业集聚区以外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有工业废水排放的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主体责任)

15.制定水污染防治方案和计划

(1)2016年底前各镇街(园区)完成编制水体达标方案,并上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发改局配合,各镇街、园区落实主体责任)

(2)各镇街(园区)要按照“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思路,全面修订排水(污水)专项规划,制定截污管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于2016年11月底前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牵头,各镇街、园区落实主体责任)

(3)2016年底前各镇街(园区)制定2016—2020年内河涌污染整治计划,并报市环委办、市环保局备案。按照“收尾一条、在建一条和规划一条”的节奏,滚动实施内河涌整治。全面实施“涌长制”,建立实行内河涌整治水质目标和工程目标双目标考核制度。(市环委办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镇街、园区落实主体责任)

16.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与升级改造

2018年底前全市新增污水能力96万吨/日。2016年底前完成石碣、松山湖北部、谢岗和桥头4个项目的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长安新区、凤岗竹塘、塘厦林村、清溪长山头、厚街沙塘和万江6个项目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东城东部、虎门宁洲、黄江、大岭山和中堂5个项目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出水水质全面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新建污水处理厂同步完成提标改造工程;2018年底前石马河、茅洲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程;2020年底前全市污水处理厂(包括新建、扩建)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市环保局、水投集团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部门配合,各镇街、园区落实主体责任)

17.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

分两阶段推进截污管网建设。第一阶段(2016—2018年):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力争用两年时间大大减少污水直排问题,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各镇街(园区)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并全面开工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建设,全市新增截污管网约1800公里。第二阶段(2019—2020年):在完成第一阶段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截污管网建设,2020年底前新增约1000公里截污管网。(市环保局、水投集团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等部门配合,各镇街、园区落实主体责任)

18.全面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市环保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牵头研究制定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并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各镇街政府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对于辖区内凡是2020年底前规划建设的截污管网不能覆盖的布局分散、人口规划较小的居住点,要全部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016年年底前各镇街制定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2017年底前纳入建设计划的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全面启动开工建设;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配合,各镇街落实主体责任)

19.全面提高管网运营效益

(1)推进现有管网整改。加快完成截污主干管收尾工作,2017年6月底前完成主干管穿越铁路部分建设工作及破损管网修复工作,推动截污泵站、节流井(堰)投入使用,全面接通辖区内截污主干管网。全面开展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入网情况勘察,彻底摸清污水管网错接、漏接以及河涌水倒灌等存在问题,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现有管网改造,确保进水浓度全面提升。(市环保局牵头)

(2)强化现有管网维护维修,确保截污管网发挥效益。2017年6月底前出台全市截污管网维护维修工作制度,全面规范日常巡查、管道清淤、截污口清理、泵站运行等截污管网维护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3)推进污水厂及管网一体化改革。将处理水量、污染物削减量作为付费条件,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的环境效益。2017年6月底前完成大市区(市区、东城牛山、万江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试点工作,2017年下半年全面推行。(市环保局、市水投集团牵头)

20.开展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绩效评价

对全市污水厂及截污管网建设、运营、维护、效果以及内河涌整治成效进行重点绩效评价。2016年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全面实施评估,评估结果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与下一步工程付费、财政补贴和污水处理费用拨付进行挂钩。(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局、市水务局配合)

延伸阅读:

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 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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