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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上演的垃圾“漂流”何时休? 遏制异地倾倒垃圾需政企协同共治

2016-12-27 08:48来源:中国产经新闻作者:贾丽玮关键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罪长江水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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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刘俊海建议,法院对于这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要加大刑事案件审理力度,稳、准、狠地打击各种形式犯罪行为。所以关口前移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更加有所作为、有所担当。把打击环境犯罪作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一个重责大任,并将其列入自己的工作重点。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王业强认为,除了要大力建设垃圾处理厂之外,还要积极倡导循环经济,重视垃圾的循环利用。制定合理的垃圾收费管理制度,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责任,降低垃圾处理难度。通过政企分开,建立政府和垃圾处理企业双赢的市场机制。

同时,刘俊海强调,要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形成监管合力,要关口前移。其次,教育企业要见贤思齐、择善而从、改革向善同样很重要。企业既要做实业、出产品、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也一定要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必须制止自己对环境的有害行为,不能给环境释放负能量,伤害无辜的民众和企业。

“强调协同共治,一方面是企业的行业协会应当把环境保护方面的自律,作为行业自律的重要内容去抓。真正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到人人有责。另一方面,加大环境保护公益组织、消费者协会,对于这种环境污染企业的社会监督的力度。必要的话提起公益诉讼。普通的消费者和百姓,也有权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及时曝光、揭露一批这种以邻为壑的到外地倾倒垃圾的行为。打造一个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三百六十度全方位,跨地域、跨部门的异地倾倒垃圾的监管合作的天网。”刘俊海补充道。

王业强还建议,“应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规范的垃圾处理流程,平衡地区之间的垃圾处理能力。”

除此之外,刘俊海向记者强调,相关部门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他认为,只有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才能够对全国的环境保护负责任,对全国的自然资源还有生态文明建设负责任。真正使执法司法禁得住法律和社会的检验。

原标题:一再上演的垃圾“漂流”何时休? 遏制异地倾倒垃圾需政企协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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