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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湖北省《2017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7-04-26 11: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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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规范环境监测市场服务。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抽查和现场检查,规范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严厉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严厉打击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依据质控检查、数据分析结果和信访举报线索,加强环境监测飞行检查,形成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高压震慑。

(四)扎实开展环境统计工作。树立依法科学统计观,快速适应“十三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新要求,逐级抓好环境统计报表填报和数据库维护工作,为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六、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推进监测信息共享应用

(一)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每月公布全省空气质量月报以及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及时发布全省及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将空气质量信息发布范围由17个重点城市拓展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及时公布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以及湖泊水质专项调查结果。督促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污染源自行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加强环境监测科普宣传。督促各地环保部门按照“随测随发布”的要求,及时公开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各县(市、区)的空气质量排名。

(二)推进上下级、部门间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按照环保部有关要求,全力配合环保部开展环境质量非国控站点监测数据、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数据联网工作,实现与国家之间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落实《湖北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在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和统一发布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七、加大人才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打造环境监测品牌

(一)加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系统内监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根据环境监测业务需要,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方案,办好各类环境监测业务培训班。做好全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演练等岗位练兵活动。

(二)深化环境监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省环境监测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践行“科学监测、诚信监测”职业理念。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抓一促”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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