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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调研报告之综合管廊的概要叙述

2017-06-01 09:19来源:建纬律师公众号作者:曹珊 李玉关键词: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综合管廊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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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综合管廊内管线进行补充、更新、扩容时,可以减少路面重复开挖次数,延长道路使用年限,确保交通顺畅,减少对道路园林的破坏,保护环境,减少多方面的养护、修缮费用。

2) 传统的铺设型式,是管道受土壤、地下水、道路结构层酸碱物质的腐蚀,一般使用寿命仅在20年左右,而管线设置在综合管廊内,使用寿命有望延长至100年。

3) 直埋管线一旦发生损坏泄漏,往往会因为缺少监测手段,很难马上准确判断泄漏点的位置,延误维修时间;每年因为管线泄漏渗漏而使产权公司所受的损失也不在少数;某些对环境有影响甚至对人身健康有危害的管线泄漏,如不在短时间内扼制,后果难以预计。而综合管廊里的监控系统让管线暴露于可检测的范围,防患于未然。

有学者将重埋成本、修复成本、交通阻滞社会影响成本、环境影响因素成本等计入到传统直埋方式的总成本中作经济比较,发现计算期为50年时,直埋管线的成本已经大大超过综合管廊。[2]

[2] 参见 关欣:《综合管廊与传统管线辅设的经济比较_以中关村西区综合管廊为例》,建筑经济,2009年6月增刊。

(2) 充分利用道路地下空间

在日益拥挤的城市中,道路担当起交通和空间两大功能,其中空间作用已经越来越重要。为了美化环境,原来架空的管线都实行地下化,地下管线种类日趋复杂,修建综合管廊可以合理有序利用道路下空间。

(3) 减少灾害对城市的破坏

各个国家的地震灾害资料显示,地震对地下工程的损害很小。若将管线布置在综合管廊内,灾害发生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水、电、通信等重要生命线的破坏,提高城市安全度。1995年阪神地震,神户市内大量房屋倒塌、道路被毁,但当时的地下管廊却大多完好无损。

1.2.2

建设综合管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从开始建设综合管廊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一直没有没有取得长足的进步,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 法律法规不完善

综合管廊的建设与管理不需由立法来执行,地下空间的立法是综合管廊立法的基础和前提。

地下空间资源具有宝贵和不可再生性,地下空间的利用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来指导和规范。法律应该具体规定地下空间构筑物的所有权性质、筹融资渠道、经营形式。在目前法律不完善的状况下,从国内现有的综合管廊案例来看,政府的行政主导作用显得十分重要。在推行建设综合管廊过程中,一些本来该由法律来规范的行为则以行政手段来执行。其力度必将大打折扣,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2) 城市综合管廊不便于分期修建,一次性投资大,且各单位如何分担费用、相互沟通和对管线统一管理等问题较为复杂。当管廊内敷设的管线较少时,管廊自身的建设和维护费用过大。

(3) 设计管廊时,须充分考虑城市中各种配套管线的远景发展规划,以免容量不足或过大导致浪费。

(4) 将各类不同性质的管线放置在同一个空间内,容易形成相互之间的干扰,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原标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调研报告(共六篇)之一综合管廊的概要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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