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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兰州市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09-28 10: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兰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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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控区域

2017—2018年度冬防工作的重点管控区域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兰州高新区定远镇和连搭乡、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乡、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其他区域实行全面管控。

重点管控区域阶段性目标在全市控制指标基础上从严10%,且须完成年初确定的年度达标率以及PM10、PM2.5浓度控制值等3项“一票否决”指标。

(三)管控重点

1.工业源。重点管控各类涉气企业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总量以及无组织排放源的治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扬尘源。重点管控施工工地、道路交通、裸地、露天矿山及堆场等二次扬尘污染源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移动源。重点管控各类机动车(船)及施工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禁限行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油品管控情况、交通疏导情况等。

4.低空面源。重点管控餐饮单位清洁能源使用和油烟治理以及燃煤、枯枝落叶、秸秆、垃圾焚烧等“四烧”管控情况。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9月下旬制定印发全市冬防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动员会议。各区县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本区县、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我对标,制定各自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将全市冬防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乡街、村社和工作人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对全市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量化并分解落实到人(责任人需明确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各区县、部门和兰州高新区的冬防方案于9月30日前报市大气指办备案。

(二)调整完善网格监管体系。各区县政府和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办法》要求,充实基层网格监管力量,明确网格监管责任,健全落实网格化管理考核奖惩机制,于10月10日前对网格员全面开展一轮技能培训,着重培训网格化监测体系等技防手段的应用,提升网格员低空面源污染监管水平和能力。各区县和兰州高新区网格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监管区域)动态更新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大气指办备案。

(三)整治卫生死角。由市城管委牵头,主城四区政府和兰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每周五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彻底清除道路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和楼顶保洁。如遇沙尘天气,则在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开展全区域清尘行动(夜间结束则顺延至白天开展)。

(四)监管重点工业源。对榆钢公司、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兰石化分公司、兰铝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采取冬防期间特别严管措施。

1.强制管理减污。一是事前承诺。由市环保局牵头,9月30日前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按市控标准排放、控制煤质煤量、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并主动在媒体公示。二是排放公开。重点企业继续落实大气污染物控制信息公示牌制度,实时公布企业生产负荷、工业用煤量、入炉煤质、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限值和排放总量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应急响应。遇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根据预警等级,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对高排放企业及其全部或部分生产设施实行限产限排措施,其中重点企业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负责监督落实限产限排措施,其他企业由区县政府负责落实限产限排措施。

2.加大日常管控。一是全天候巡检。环保、工信、质监部门组织人力,10月15日起对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等重点用煤企业开展全天候巡检,每日对重点企业巡检频次不得低于2次,主要检查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管控措施、工业动力煤煤质和煤耗、环保设施故障停机检修等落实情况,并按照在线监控值班室指令对企业现场下达执法文书,第一时间制止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二是分类管控。市区热电联产企业遵循“以热定电”的原则,在确保居民供暖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压减发电负荷。由市环保局负责,对尚未实现超低排放的二热电厂、西固电厂9号机组实行限负荷、限煤质、限煤量、限浓度、限总量的“五限”与空气质量联动机制;对实现超低排放的范坪电厂和西固电厂1号、2号、10号机组及兰石化化肥厂实行控浓度、控总量的“双控”与空气质量联动机制。三是属地监管。由企业所在区县负责,分别对兰石化分公司、榆钢公司、兰铝公司实行全天候巡检,每天巡检频次不得低于2次,重点加强兰石化分公司石化产品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预警监测,一旦发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异常,督促兰石化分公司立即减产查源。严格落实火炬器排放管控方案,凡事故性排放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市环保局,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排放情况等,减少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四是在线监控。由市环保局牵头,整合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在线监控平台、视频监视平台和工况全过程监控系统,形成“三位一体”在线监控模式,并组成由县级干部带班的在线监控值班室,对在线企业实行24小时监控,主要检查在线企业工况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视频监控排放口实时排放情况,对企业工况和排放之间的逻辑性进行分析,发现异常立即组织现场查处。启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工作,2018年2月底前全面排查排气口高度超过 45 米的高架源,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砖瓦企业和燃煤锅炉均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同时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 90%。要对钢铁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环节查漏补缺,限期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五是随机监测。由市环保局牵头,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每月至少进行1次随机采样监测,进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凡发现伪造、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的,在对企业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的同时,对其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六是源头控煤。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工业动力煤一律采取铁路运输方式解决,禁止汽车运送工业动力煤;二热电厂、西固电厂9号机组冬防期间入炉煤质须达到优质工业动力煤标准(即灰分含量小于25%,硫分含量小于0.7%,热值大于4800大卡/千克),市工信委、市质监局每天对其入炉煤质进行抽检,日抽检频次不得低于4次,确保入炉煤质稳定可控。七是严格报批。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兰石化分公司、榆钢公司、兰铝公司等六个重点监管企业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生产和环保设施检修,冬防期间不再批准不涉及生产安全的停运或者降负运行环保设施的检修行为。如确需检修,生产设施需与环保设施同步停运。八是上限处罚。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无法立即停产的,依法执行按日计罚;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在线有效数据传输率达不到 90%或一个月内区县行政区域内5家(含)以上企业超标排放的,对区县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各单位巡检人员信息于9月30日前报市大气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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