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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兰州市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09-28 10: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兰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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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拓展网格监测效用。区县利用网格化监测设备,精准发现污染源,及时掌握城区及本区域内污染物变化迁移情况,指定专人对大气污染开展溯源分析调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源头,每天、每周、每月对各街道(乡镇)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排名,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街道(乡镇)的主要依据。同时广泛宣传并积极推广网格化监测公众版APP,便于广大市民及时掌握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落实公众环境知情权并实时接受公众环境监督。

2.开展扬尘智能监控执法。由市环保局牵头,对重点部位周边以及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土方施工期7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在其主要进出口及上下风向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及PM10监测设施;由市建设局负责,在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行全方位、定量化监控,实现区县、部门之间资源共享。相关数据应用于执法监管。

3.开展无人机全域巡查。由市环保局牵头,对城区及周边各类工业企业、土方工地和削山造地项目、“散乱污”企业、低空面源污染、农业源污染等开展全域无死角航拍取证,区县指定专人第一时间查看航拍信息,对发现的各类污染源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十二)开展新技术应用研究。

1.开展人影实验。由市气象局负责,根据现已确定的方案,积极开展打破城市上空逆温层的实验并运用于全市冬防工作。

2.提前谋划臭氧污染防治。由市大气指办负责,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在2017年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继续针对兰州实际开展臭氧防治研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控手段。

(十三)积极应对外来沙尘天气。由市气象局负责,及时研判、发布沙尘天气预警预报。由市城管委牵头,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在冬春季外来沙尘天气适时启动沙尘天气应急预案,城区所有土方作业一律紧急停工,工地内裸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盖,工地内部不间断洒水抑尘。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主城四区环卫部门洒水喷雾车辆全部上路喷雾洒水增湿,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组织吸尘保洁车辆上路吸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大气指办全面组织实施冬防工作。市大气指办承担冬防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请市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在线指挥调度,每周通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区县要同步完善24小时指挥调度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自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异常情况,督促乡街、村社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限时办结市大气指办和市委市政府巡查督导组督查通报的问题及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每周、每月对乡街、村社进行考核排名。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分析研判。市大气指办组成技术支持小组,综合运用各类技防手段,通过对气象、环境容量等因素的预研,分析研判污染趋势,提出精准靶向防控工作建议。二是指挥调度。借助分析研判结果,采取现场会、推进会、通报会、约谈会、督办会等形式,及时开展指挥调度,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反馈通报办结及问责情况,研究解决阶段性问题。三是信息公开。市大气指办每日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每周、每月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和公布,对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提请问责。同时每两周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形成高压严惩态势。四是问题转办。市大气指办第一时间向相关区县、部门转办发现的问题。相关区县、部门要限时处置或开展问责。五是预警应急。市大气指办与市气象局开展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每天对气象条件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早做好污染应对准备,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提请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六是协同联动。市、区县建立调度平台,对空气质量异常情况和大气污染行为早发现、早调度、早查处、早反馈,第一时间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区县成立由环保、工信、公安、建设、城管、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执法组,联合查处大气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考核督查。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市大气指办采取随机抽查与精准定位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区及周边重点区域开展巡检,严查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以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不力、工业企业未提标改造、限停产措施未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及时发现区县存在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移交区县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开;市委、市政府抽调专门力量开展驻点监管,每天24小时开展巡查督导,重点对区县政府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低空面源污染管控情况、扬尘污染源管控情况、散煤和燃煤锅炉治理情况、机动车尾气管控情况等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时督促整改,对相关人员提出问责意见或建议,倒逼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各类问题实行“挂账”式管理,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逐一对账销号。

(四)加大问责查处。对问题集中、整改缓慢的区县,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查等方式,通过厘清责任、调查取证、移交移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切实传导压力。市大气指办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涉及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第一时间提出问责意见并移交相关部门或区县3天之内限期问责处理;对应付塞责、问责不深刻的责成重新问责,并由市监察局对主管单位分管领导上溯一级进行问责。涉及处级及以上工作人员的,由市大气指办收集证据报市监察局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领导班子分别给予集体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问责情况由市“治转提”办公室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报市委组织部。

(五)加强后勤保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足额保障冬防期间巡查检查车辆。市财政局要将“蓝天奖”纳入年度预算,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业绩突出区县、部门的奖励,重点向一线执法巡检督导、基层网格监管、技术保障指挥调度等工作人员倾斜,同时要列支各部门用于冬防工作的专项经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巡查检查督导人员餐费补助、住宿经费、巡查经费等冬防检查所需经费。

(六)加大舆论宣传。一是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设冬防工作专栏或专刊、专题,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市委市政府关于冬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并开展环境违法行为“随手拍”活动,方便群众投诉。设置曝光台,对包括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在内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每两周曝光一次,方便群众监督。二是由市环保局负责,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承诺及守法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公示。三是发挥“12345”民情通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专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限时查处和反馈,对重大举报案件实行公示制。四是各区县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社会化治污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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