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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兰州市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09-28 10: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兰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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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防控低空面源污染。由主城四区负责,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全面监控网格覆盖范围内扬尘、燃煤、垃圾焚烧、餐饮污染等低空面源污染。一是加强燃煤小火炉管控,安排网格人员对燃煤小火炉逐一入户登记造册,登记燃煤来源、使用数量,小火炉台数,做到管控心中有数;二是各城乡结合部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三是禁燃区内各类市场、商户等经营户的小火炉一律取缔,强制推广使用电、气采暖。四是严控焚烧垃圾及面源污染。发现焚烧生活垃圾、枯枝烂叶、边角废料及劣质燃煤等“四烧”行为,按规定时限赶赴现场处置。五是巩固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在现有13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内,继续巩固“三无一禁”措施,即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示范区内生活垃圾堆存点开展填埋、转运等集中治理和经常性巡查,防止生活垃圾自燃和人为点燃。

(九)严控农业源污染。由市农委牵头,远郊三县一区政府及兰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建立区县、乡街、村社三级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体系,市农委与各区县政府及兰州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荒草及秸秆禁烧责任书,各区县与乡街签订荒草及秸秆禁烧责任书,同时严格落实网格包抓机制,对村庄周边焚烧垃圾实施网格化监管。市农委制定秸秆禁烧奖惩机制,采取日常巡查、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充分运用无人机航拍取证等技防手段,对秸秆禁烧责任制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区域环境污染的,追究相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一律加重一级进行问责。

(十)集中攻坚年度治理任务。按时完成年度重点工程减排治理任务,确保冬防期间发挥环境效益。

1.完成燃煤供热锅炉提标治理。由区县政府、兰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照清单,逐一销号,10月31日前完成各自辖区内燃煤供热锅炉提标治理改造工作,其中取缔关闭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锅炉本体完全拆除,不具备复产条件;乡街、学校、卫生院、公安派出所等公用单位的燃煤供热小锅炉要于10月31日前完成“清零”任务;市大气指办要对全市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11月1日起凡存在燃煤供热锅炉未治理改造的区县,除对治理主体单位实行处罚外,同时对未完成治理改造任务或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区县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完成餐饮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由主城四区负责,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组织环保、城管、食药、工商等部门,10月31日前对市区餐饮单位进行集中联合整治,重点检查是否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油烟捕集及处理设施是否完好并稳定运行以及露天烧烤取缔等行为,并建立整治动态台账,确保全覆盖、不漏户。

3.完成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任务。由市环保局牵头,10月31日前完成西固电厂10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达到本市超低排放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11月30日前完成兰石化炼油污水废气净化、油品储运栈桥隐患治理、催化剂厂尾气治理和120万吨重催脱硝项目验收。

4.完成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由市工信委牵头,完成年度出城入园任务,继续推进城区建成区及其周边铸造等热加工类高排放企业“出城入园”,未搬迁企业禁止复产,缓解城区环境压力。

5.完成居民小火炉取缔工作。由区县政府负责,及时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在10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同时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居民可承受”原则,采取煤改气、煤改电、棚户区改造自然消除、禁燃区内强制取缔等四种措施,10月31日前完成市区3万台以上居民小火炉的改造取缔工作。同时结合居民散煤治理,主城四区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居民土炕煤改电“清零”工作(其中七里河区10月31日前完成500个“水暖炕”的农村土炕电采暖试点工作),兰州高新区定远镇和连搭乡、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乡、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永登县树屏镇、红古区平安镇等8个乡镇于10月31日前在近城行政村各完成1000个居民土炕“煤改电”试点工作。

6.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和整治。由区县政府负责,重点摸排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情况,督促企业及时准确上报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节点、位置、排放污染物种类、拟采取的治污措施等,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11月15日前报送市大气指办。同时督促企业于11月30日前制定和落实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采取密闭储存措施,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存储,并配备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12月31日前督促企业完成全部无组织排放治理。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实施停、限产整治。

(十一)加大技防新技术的应用。积极利用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城市网格化监测系统、扬尘智能监控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以及航拍取证等技防新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发现各类污染源,掌握污染源迁移变化规律,开展溯源分析和基层排名,为靶向定位、精准治污、科学管控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提供支撑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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