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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青海省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10-12 08: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青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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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压实土壤环境保护责任。督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落实土壤环境保护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四)健全建设用地环境管理机制。

8.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建立土地使用权回收和用途变更过程中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开展工矿企业污染场地筛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9.完善准入监管机制。年底前西宁市率先初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推动国家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在省、市(州)、县(市、区、行委)的应用,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实现省、市(州)、县(市、区、行委)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对建设用地的联动监管。(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五)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10.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审批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增加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项目,增加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

11.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2017年底前,根据区域特征、行业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要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鼓励区域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各市州要及时清查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摸清底数,有序实施综合整治。制定本行政区内历史遗留尾矿库整治计划,督导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自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纳入伴生放射性监管的企业开展土壤辐射环境监测。(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12.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实施甘河、格尔木重点防控区重金属示范区建设项目,夯实重金属污染防控基础,提升重金属监管能力,完成有色采选及冶炼等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镉、汞、砷、铅、铬)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5%的任务(仍按“十二五”国家重金属污染减排考核方法)。海西州格尔木市加强对藏青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量。(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

13.减少生活垃圾污染。完成全省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查工作,组织制定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计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参与)完成5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

14.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未利用地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严肃查处通过暗管、渗井、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对涉嫌犯罪及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六)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5.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编制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各市(州)2017年底前将本辖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完成项目库内具体项目的前期工作,分级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实行滚动入库,动态管理。(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16.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启动4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参与)

延伸阅读:

58家 青海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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